“滚。”关键时刻,我恨恨出声,打落她手中的照片,抬腿要走。
“不过你也别担心,人贱,自然有天收的。就算天不收,总会有人替天行道。如果有天你想通了,看透她虚伪的嘴脸,我随时是你的战友。”
苏思雅的声音散在风里,我捂住耳朵,却难以控制它像个魔咒般,在脑海经久不息。
“光阴?”
没课的时候,我去员工宿舍寻他。之前他做助教,学校有分配单人宿舍。后来转为研究生,他嫌懒得麻烦,依旧没搬离。房间没锁,应该去了三楼打热水。我推门而入,东逛西看,帮他收拾一些零碎,却无意瞥到一件眼熟的物品。黑木,红绳,死结。
瞳孔倏然收紧的瞬间,一些片段在脑子里电光石火闪过。
“咦,你那从小佩到大的红绳怎么没见戴了?”女孩儿一怔,“哦,那个啊,之前出门不知掉哪儿去了。”原来,不是掉了,是赠予。
听见身后有动静,我腾地转身,见到公子如玉的一张面庞,淡淡对我:“怎么了?”
脸上惊慌的表情已无处隐藏,然后像是为了证明什么,我鬼使神差吼出一句:“改改、她,她掉进人工湖了!”接着,从来镇静如他,竟完全没考虑此话的逻辑和真实性,扔了水盆,背我而去。
那天阳光很好,他的背影飘忽,像只线条流畅的风筝,奔往天空是他的宿命。可惜那个叫程改改的女孩,才是他的天空。
群众眼里,魏光阴或许在任何方面都是人中之龙。但鲜少人知道,他不识水性。等我赶到现场,他已经不管不顾和衣跳下,所幸保安队及时施救。后来,关于他跳水的版本众说纷纭,可只有我知,心碎的过程,是怎样的满目疮痍。
我和保卫要送魏光阴去医院,他尚有意识,坚持拒绝,只好将他扶回宿舍。没多久,他发了烧,整个人迷迷糊糊,许久未见的、另一面的狂躁样子也再度展现我面前。那嗜血般的冷酷,曾是我手臂那两道粉痕的由来。然而,我的选择和最初一样,飞蛾扑火,使劲全身的力气企图将他摁回床上,这才发现他浑身冰凉。
慌乱中,我满房间找退烧药,无果,只好用被子和体温带给他温暖。
起初,他闭着眼喃喃着两个字:“改改……”而后似乎嗅见我头发的味道,忽然一把将我推开,出口成冰,“不,不是她。”跌坐床边的我,如遭雷击。
他不要我。他宁愿冷,要的人,也不是我。
该怎么形容当时的感觉?就像一望无际海洋中飘摇的船只,遭遇空前的暴雨。头上闪现的雷电打中标杆,透过水,电击我四肢百骸。那蔓延着嚣叫着要淹没我的海水,叫疯狂与嫉妒。
后来,程改改对我说,她始终无法忘怀某个雨夜。我说,我也是。
因为魏光阴昏迷当晚,正好下了春天的第一场雨。我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发疯摔掉了手边所有能见的东西,扯断那根刺眼的红。然后,打通那个带我去地狱的电话。
原本娇美的音调,在那噬人的雨夜听来,有种屠夫出没前的诡异恐怖感。
“看吧,程穗晚。我说过,你一定会来找我。”
☆☆☆
打了苏思雅一顿后,我已经打消找程穗晚对质的念头。
因为经过街边橱窗时,我看见里面骇人神色未褪的影子,与杀红了眼的变态没什么分别。我真怕,怕自己发疯,会对那总是小心翼翼跟在我身后的女孩拔刀相向。只没想,她的电话倒打了过来。
“魏光阴和我分手了。”她带着哭腔,尾音不全。
换作一小时前,我兴许惊讶。此刻,我一点儿也不。根据苏思雅的话,叶慎寻早就清楚了真相。他能查到的真相,于魏光阴而言,只是时间问题。
只是,当真相大白,他也陷入了和我一样的困境吧?无法面对,唯有分开。
我俩约见的地方,在程家小区附近的十字路口。十字路灯靠近一家工厂,已废弃多年,我到的时候,天色已彻底黑下,她呆呆地坐在栏杆上看灯火。
“你来啦。”
察觉我的阴影,她头也不回,红红的鼻头昭示她已经狠狠哭过,发丝凌乱:“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一旦意见出现分歧,我们总喜欢拿这个红绿灯口做选择?”
她重温旧时光,我如鲠在喉。
“周末去哪里郊游、零用钱怎么花、暑假念补习班还是参加课外拓展……做不了决定的时候,就闭上眼睛默数红绿灯秒数。谁数得准,就听谁的。”
“那时候真勇敢,完全没考虑过发生意外怎么办。后来你偷偷告诉我,其实每一次,你都默默在心里多数两秒,故意输。你还说,以后如果遇见红绿灯也无法抉择的问题,也一定让着我。但是,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呢,程改改?”
她叫我名字破了音,正视我的姿态,双手撑着栏杆质问:“说过要让给我的啊……说过我想要南,你死也会靠北的。为什么不算数?为什么!”
程穗晚激动起来,可此时我看着她乖巧惹怜的模子,只会想起重创后发呆的盛杉,当即怒火中烧:“没错,说过,但你真的相信过吗?”
她眼畔的水止住,看夜风中的我冷笑。
“初中时,英语课代表给我写的情书,是你扔掉的吧?你说,学业为重,但为什么,偷偷藏起有他签名的练习册?”
“初二竞选班长,班主任内定人选是我吧?为什么告诉她,我一点儿也不想管理班级杂事,而你很有兴趣?”
“小学的你总被欺负,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并非你性格软弱,而是你永远不明白,和人交往需要真诚,不是表面一个甜美的微笑,背后一句老师面前的小报告。”
“还有……算了。”
言尽于此,程穗晚的泪水已彻底止了,用一种惊悚兼杂困惑的目光盯着我。
“我本以为,永远不会翻起陈年旧账。因为,从你说服阿姨叔叔收留我那天起,我已经认定,你是个善良的姑娘,注定该被人捧在手掌,就算有些小情绪,也很正常。可是,穗晚,我没想到,你会变成今天的模样。”
她抓栏杆的十指更紧,泛着异于常人的白,瞳孔迅速紧缩,像被踩住痛脚的患者猛然跳起反击。
“我当然不像你!你性格外向嘴又甜,还知道说笑话哄老师同学开心!难道这些就不是手段吗?!在魏光阴面前,假装照顾我的情绪,表现得真跟姐姐似的,令他觉得你多么顾全大局替人照相,而我呢?!相形见拙。”她哽咽片刻,陷入恍惚,“他明明是喜欢我的,在美国……明明对我笑过的。为什么一回来,全变样了,难道不是因为你的表演?!你游刃有余的伎俩?!”
难堪。是我脑海里出现的第一个词语。
多年感情到头不过一场戏剧,可笑到我连与她争执的欲望都没了,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她:“程穗晚,”她目光凛冽,看得我我太阳穴一颤,“你做的那些事情,究竟是出于对魏光阴的喜欢,还是为了和我较劲?”
对面小脸更加煞白。
“她什么来历啊。不过一个没人要的孤女,好心救她烂命,留她寄人篱下,还敢抢我的风头,觊觎我的东西?穗晚,这样的念头,不止一次在脑子里出现过吧?兴许还对苏思雅提过:怎么办,好想把给她的一切要回来。好想叫她从哪个阴沟里来,再回到哪里去……”
听见苏思雅的名字,程穗晚小腿明显痉挛了几次,应该猜到我也已知真相。面对我的靠近,她惊吓性地往旁边移了些。而我,果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浑身带着如同索命阎罗的气息。
“但,盛杉是无辜的。你栽在无休止的虚荣和嫉妒里翻不了身,为什么要拉别人陪葬?直接找我就好了,面对面给我一刀就好了,别人应该有大把好时光要享受,下地狱的事,就让我们亲自来,不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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