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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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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慎寻看不得我默不作声的模样,整颗心七上八下,“我保证,会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给你一个交代。现在,先吃饭好吗?”哄着让着的口气。

沛阳在门外候着,尖着耳朵听里边的动静,为防我突然冲出,却听闻他老板低三下四的声音,当即无语问苍天。

老宅的佣人也被派到这里,炖了半锅骨头,泡猴菇做汤,再炒几样碧绿小菜,还炸了份黄金虾仁,剥皮儿的。以往我还住在公寓时,最喜它色香味俱全,却总要抱怨皮难剥。那时的叶慎寻嚷嚷着,女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但今,见我深陷丧母之痛,常年生动的面孔连笑都仿佛不会了,他却直想,把世界捧来。

想法一出,叶慎寻自己也受到惊吓,欲盖弥彰敲了敲瓷碗,“你做这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难道等我喂你吗?”闻言,我才踌躇着拿起碗筷,一点一点将白饭往嘴里送。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毫无疑问,这个她,指的就是齐悦英。

“说什么了?”

我刷地抬起脑袋,手中却小心翼翼捧着碗,生怕一不小心打碎,惹叶地主不高兴,便连最后的遗言也听不见。

“我也不懂她想表达什么,但她应该早做好了打算。只说假如无法顺利出狱,要我带三个字给你。”

长桌前,我强迫自己接受事实,鼓起勇气问,“哪三个字……”

叶慎寻放下筷子,与我四目相对,恍惚间,仿佛是齐悦英的眼神在将我端详。

“每一天。”

这无头无脑的三个字,叶慎寻自然不明白,却令我憋了一万年的眼泪,瞬间决堤。手里的碗还小心捧着,整个人却发泄似地嚎啕大哭,眼泪争相珠子掉到碗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每一天。”

每一天都爱着,记挂着,我有没有在这世间,好好生活。

等我强震精神,开始学习怎么去料理亲人的身后事,却发现我连她的遗体都没有。

叶慎寻说,我妈自杀那日,被送去医院抢救无效,魏光阴当场便以家属身份,将她的尸体带去了殡仪馆,化为一把灰。

“她选择的药阴毒,死状不堪入目,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你没见到最后一面,也好,心中永远都是她气势凌人的形象,夜晚不会做噩梦。”

我很感谢叶慎寻,发自真心,不带搞笑。

不仅因为他这段时间容忍我的阴晴不定,更因在我人生的每个艰难时刻,都是他陪我走过,甚至做出牺牲。但有些事,我无法尊重他的意愿。例如,去魏家找魏光阴。

魏宅四周的警戒比平时多,却没有缟素白绫。毕竟结下世仇,期待他还能像从前一样周到,是我想多。

程穗晚仿佛打定了主意,从今往后都要跟在他身边,我还没见到正主,她不知哪儿来的自信,将我拦在进魏园的廊桥上。

“你如何,有脸来?”

没想我两的开场白如此犀利,我还曾期待她痛哭在我脚下,细数自己的不是来着,这冷不丁一句,将我问懵,“难道我现在见他一面,还需要你同意?”眉毛不自觉横起。

我记得这表情,齐悦英专用,拥有神鬼退散的奇效。程穗晚果然被我震慑,闭紧嘴,却不让步。

乍看她一副魏家女主人的模样,我不禁笑了,“你在美国留学读商科,应该熟悉股神巴菲特吧?他有句名言说,牌过三局,你还没看清桌上谁是傻瓜的话,那么,你就是这个傻瓜。”

诚然,魏光阴对我的情意或许微薄,不足以令他放弃大好的山川河流。但奇傻如我,也能看出,他对程穗晚并无男女之情。从前那场意外,他多多少少要付点责,这应该才是他默许对方赖在脚边的原因。

“你、以前倒没发觉,你竟如此阴阳怪气!装疯卖傻这么多年,也算委屈了你!”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只没想过对你坏,可是,如今,“赏人巴掌的时候更厉害,要瞧瞧吗?”暗含威胁,出口成冰。

我呛人的能力,是叶慎寻与齐悦英联手调教出来的,程穗晚显然不够资格做我的对手,胸脯起伏许久,正要还嘴,何伯突然出现在池子边,躬身道:“程小姐,先生有请。”

“哦,谢谢。”我应下,将咬破嘴皮的程穗晚扔到后面。

跟着何伯抵达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魏光阴正姿态优雅地收拾东西。这儿无人打理应该很久了,能嗅到灰尘的气息。争执过后,久未相见,我对靠近他有种莫名的心悸,目光却还是无法移开。

“我……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说着,将之前没机会奉还的迷谷红绳摸出,递过去。

魏光阴轻描淡写看一眼,目光的波动聊胜于无,“知道了,放那儿吧。”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桌子。

“然后,”我将勇气鼓了又鼓,“希望你能将她的骨灰……也还给我。”

青年男子恍若未闻,转移话题。

“还记得我们儿时在祥和里,经常玩的表演游戏吗?你老念不好台词,最后还要我代劳。刘大壮当时就说,这姑娘得多笨啊,哪户人家的基因啊?所有人都没料到,你母亲竟是当初名动京城的角儿。”

回忆是我的软肋,加上又提到齐悦英,我正伤神,忽听得“刷”一声。

抬眼,发现不远处的人抽出一把长剑,身法周正地舞了个剑花。透亮玻璃与剑锋相呼应,斑驳光点挨着从他轮廓闪过,一时间只容我想起四个字,惊才风逸。

我看得正痴,他回身一剑,直向我刺来,到眉间止,“但你知道,她演得最好的一出戏是什么吗?”

“《霸王别姬》。”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那……她、她的……”

被脸色忽然阴沉的魏光阴迅速打断,“当年她和我父亲,是明媒正娶,理该入魏家祖坟。你把她带走,与前任丈夫合葬,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吧?”他竟同我动真格,我立时也倔强不可方物,深吸口气道:“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她若与你父亲有半分情意,何至于走到今天这地步?”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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