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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粮食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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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这是我今天和杨梅姐一起去山上找回来的,找了十六个,我们一人八个。”

宋勇仁这才放心,挨饿的时候,那些山都被村民走遍了,里面没有什么大的危险的。

心里踏实下来,就只剩下高兴了,宋勇仁大方的拿出来一个野鸡蛋,做了一锅蛋花汤,就着纯野菜的饼子,也算吃的不错。

可宋丽丽还是难以下咽,要不是为了活着,这些吃的,她一嘴都不碰。

可是她也说不出来了把那些鸡蛋全都煮了的话出来,现在吃的太珍贵了,她不能自私。

也许刚来这里的时候,她或许说得出来,毕竟这三个人都不是她的亲人,她可以不考虑他们的感受。

可……这快两个月了,他们对她的好,她都记得,心不允许她那么自私。

她只能咬着牙吃了,再一次告诉自己,要忍耐,才能活下去。

很快,就到了秋收,在这一段时间里,宋丽丽去了两次悬崖那里,都是张庆华跟着去的。

宋丽丽把从家里发现的一些看起来像是老物件的东西都搬到了洞里,还把杨梅家的不用的也给拿走了,说以后还回来。

不仅这样,他还让张庆华把自家的也能拿来,并怂恿去将李庆华家的也弄来。

张庆华不明所以,以为宋丽丽喜欢,还真的去李庆华家搜刮了一下,只不过并没有几个而已。

倒是他家里的那些书,除了以前的教科书,挑一些张庆国能用到的,其他的都在这里了。

而这一段时间,张庆华也教了宋丽丽一些初中的字,看到她的学习速度,简直惊讶的不行。

宋丽丽却有些心虚,她全都认识,只是没有办法明目张胆的示人而已。

现在不仅要忍受这幼稚的行为,还要装着不让张庆华看出来,她也很累的。

虽然过程并不美好,不过结果挺让人欢喜,宋丽丽现在可以自己看初中的知识了。

她本来有基础,再加上张庆华的“强化”,她可以明目张胆的去看书了。

而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在看张庆华带过来的书,那些小学初中的课本她实在没兴趣。

日子也过得很无聊,只能靠看书来打发时间了。

娱乐完全是没有,也只有靠八卦活着,可宋丽丽并不喜欢说东家长西家短,最后,读书反而成了最好的方式。

很快,秋收到了。

秋收就没有割青稞时候那么悠闲了,所有人都是全力以赴,是在和老天抢时间。

这段时间,最怕的就是下雨,而且还是连续几天不断的下雨,那样没有收的庄稼就会因为太熟而掉落,收了的因为天气也会发霉长芽。

所以,这几天,只要能收小麦的,不管是孩子大人都要去行动,拾穗子这样的事情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做的。

这可是辛苦宋丽丽了,好久不做,动作都生疏了很多,不过幸好她的力气大,还能弥补一些。

而秋收就不是大家堆在一起了,是每个大队都先收自己的小麦,就怕有些先熟透了掉地下,那只能看着干看着,捡都捡不起来了。

这也叫做抢收,是庄稼人最忙的时候。

因为这一次是以大队为单位的,所以宋丽丽和杨梅之间的相处时间突然就变多了很多。

五大队的小队长是杨梅的父亲杨伟民,就安排他们几个孩子一起,也互相帮助。

因为宋丽丽和杨梅的关系,两家之间也亲近了很多。

宋丽丽这一段时间身体虽然累,不过心情却很好。每天都阳光明媚的。

她问杨梅“杨梅姐,你有喜欢的人吗?你也十五岁了,也快要许人家了吧?”

这里就像是宋丽丽想的一样,女孩子十六七就都嫁人了,十八岁已经算是很大了。

还有就是,几千年的老思想,重男轻女,觉得女孩子在家就是浪费粮食,是给别人家养着,因此,很多人很早就把女孩子嫁了。

“没有”杨梅的声音低低的,仔细听还能感受到一点点的甜蜜,不过宋丽丽在这一方面神经都是比较粗的,并没有听出来。

“没有?你不喜欢李庆华吗?”宋丽丽一激动,就把心里的疑惑给问出来了。

“你……你怎么会……怎么会知道?”杨梅的整张脸都红了,就是耳朵和脖子都有要爆红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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