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宁看着沉寂的夜,回想起自己被主公收服的情景,那真是龙争虎斗啊。
而后,他就听闻了扬州军之强,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扬州兵会比其他军队强这么多。
直到他到新军之中学习。
那个时候,甘宁化身大头兵,加入训练之中,高顺还不认识他。
高顺第一个训练的,就是扎马步。
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让人欲死欲仙。
古代习武之人以下御上,最是讲究下盘扎实,所以扎马步也在军中盛行。
对于武艺超群的甘宁来说,这有何难?
“将军,这样的练习,有什么用?”
高顺微笑着,他最喜欢刺头了。将两只碗分别放在甘宁双掌上,并在碗中注满清水。
甘宁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双手一沉,碗中的水不停地摇晃,顿时压力大增。
不仅是他,每个人都有,只不过他们的碗中没有水罢了。
“诸位,可知你们手上为何物?”高顺冷峻地道。
不就是一个破碗吗?
甘宁心里不服地嘀咕,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大家都沉默不语,高顺也不指望他们回答,只是道:“这是你们的饭碗!”
“若是砸了怎么办?这也太浪费了!”甘宁道,他自己肯定不会砸,嗯,替别人问的。
高顺又走了一圈,道:“饭碗都能砸,还吃饭做什么?七天之内,砸碗者,减一半吃食!七天之后,砸碗者,就只有一半米饭!”
好不容易熬过了扎马步,甘宁又跟着走一些奇怪的步伐,比如“向前看”,“立正”等。
甘宁见高顺只管训练,没有任何解释,只能当刺头道:“将军,若是说扎马步还有一点用,这一套动作对于作战又有何用?”
高顺也不解释,训练了七天后,他带着一帮小弟们,来到陷阵营。
突然,一队骑兵齐声踏步而来,就连马步都整整齐齐。
接着是步兵方阵。
那种气势,甘宁永远都无法忘记。
高顺趁机道:“我也不怕你们知道,我就是要让你们服从!”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当然,你们也可以拒绝,代价就是从这里滚蛋!陷阵营不欢迎你们,每一个主战兵团都不会欢迎你们!”
果然,士兵变得听话多了。
接下来,就是简单地穿刺,拿着长枪,就是简单地几个动作。
其中一个训练项目和扎马步差不多,就是双手举枪,在长枪前段绑着两块砖头。
就这么举着。
甘宁气力过人,当然很轻松。
一个月后,甘宁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武道瓶颈竟然突破了!
就连他都有如此显著的提升,更何况是一块白板的士兵呢?
甘宁最讨厌规矩,他忍辱负重,就是为了取经。回去后,他严格训练了水军。
怎么说呢,最简单的描述就是,士兵变成了他的左膀右臂,就好像共用一个身体一样指挥自如。
这种感觉,太爽了!
他打士壹,就是撵猪狗一样,若不是对方太滑溜,早就结束了。
现在这场战斗,才是甘宁真正期待的,大决战!
而孙坚军中,同样不平静。
孙策罕见地在磨枪,他是孙坚的大儿子,容貌俊美,性格阔达,喜欢结交名士。
一直以来,他都居住在扬州,对于东阳侯,他神交已久。
那个神一样的男人,建立了扬州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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