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都偷了对方的营寨,局势越来越有趣了。
刘可率领三千人马横冲直撞,所向披靡。
许褚跟在刘可的身边,保护他的安全,然后他发现,跟着刘可,根本抢不到人头。他身边的敌人总会莫名其妙地倒下,离奇地死亡。
刘可的枪太快了,快到没有人反应过来。
夜战最考验士兵的单体作战素质,对于这一点,扬州军有加强训练。加上饮食的调节,几乎没有夜盲症的产生。
所以,哪怕曹操军的数量令人恐惧,但是在夜里,这份恐惧要减少一半以上。
这就是刘可选择夜战的原因之一。
“吹响号角,集结大军!”刘可命令道。
呜呜――
身为刘可的亲卫,执行力一定不能弱,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此时,曹操军被驱逐上了一个山坡,而刘可大军在山坡下集结。
现在,天已经快亮了,天空泛起微白。
集结的扬州军喘着粗气,一个个都是洪荒猛兽。
在持续的作战下,他们的体力已然不支,趁着集结而又没有下达命令的缝隙,他们抓紧时间休息。
刘可骑着灵犀望月,一路上踩死了三个曹操军,他们都是体力耗尽,直接躺下来装尸体的士兵,这样的人还不少。
因为,实在是提不动刀了。扬州军如此,曹操军亦然。
最先参战的吕布都像死狗一样,更何况普通的士兵呢。
“大家都是好样的!很感谢大家,没有让我一个人作战。”刘可道。
中气十足的发音,仿佛能够传递力量。
即使口干舌燥,士兵们也呐喊着:“杀!杀!杀!”
这样的威势,惊动了坡上的曹操军,他们的脸都垮了下来。不仅是因为牺牲了将近一半的兵力,还有对接下来战斗的迷茫。
还有打下去的必要吗?
即使不打仗,感觉自己下一秒都要死去了,完全是靠着意志支撑。
而扬州军,竟然仍有余力。
绝望的情绪在蔓延,曹操感受得到。如果不是在夜里,情况恐怕会更加糟糕。
满地的尸体,足够触目惊心。
“将士们,你们为我曹孟德出生入死,我很高兴。今日一战,不仅决定你们的命运,也决定了我的命运。”曹操道。
“你们不仅仅是为我,也是为了陛下,更是为了天下!”
这就是手握大义的好处了,可以随便扯虎皮。
为了陛下,为了天下,就能够焕发人的斗志,虽然涨幅不尽人意。
刘可不同,他把好处落实到了每一个人身上。
活着的人升官,牺牲的人拿财。
“众将,还可杀敌否?”刘可喝问道。
“能!能!”
只有五六个人回答,但是无一不是绝世猛将。
吕布、典韦、许褚、太史慈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知道,主公要进行最后的冲阵了。
有他们在,有主公在,天底下还有攻不破的阵型吗?
领袖的作用是绝对的。
只要他们冲锋在最前面,后面的士兵不要命也会跟上。所谓的身先士卒,说的就是此刻。
刘可一马当先,切入曹操军中,大杀四方,他的左右是典韦与许褚二人,三人直接打通了一条鲜血道路。
无人能挡!
“随我杀敌!”曹操举起倚天剑道。
曹操军这边,声势要弱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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