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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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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蓝梓晨一直把他送到山下,龙毓骑着快马朝着东方官道上跑了下去。

苗山下,清澈的沱江河缓缓流淌着,那繁华的苗人古镇上商客络绎不绝。龙毓牵着马,站在沱江桥上看着身边擦肩而过的客商,一个人发呆。

“这位客官,你看这是何物呀?”这时,一个黑苗子从他身边走过跟他打招呼。

龙毓低头一瞅,那黑苗子手中竟然拿着一条珍珠链子。

那年头珍珠可不像现在烂大街的价格,寻常百姓买不起。一般当官的家里的妻妾偶尔脖子上会带一串,只不过他们带的都叫南珠,这珍珠分为东珠和南珠。

南珠颗粒较大,但黯淡无光,乃是南方沿海牡蛎所产。而东珠则是关东的松花江或者鸭绿江中所产的宝物。别看东珠个头小,但却极难采摘。

这还专门滋生出一个特殊的新兴行业,“踩水人”。

踩水人赚的可不是普通的力气钱,也不是谁都能干的。踩水人从小到大生活在鸭绿江或者松花江畔,善识水性。每年里只有十一月上冻前,水下礁石中隐藏的大牡蛎才会往岸边浅水区爬,这个规律一直到今日也无人研究明白。

那时候没有潜水衣一说,踩水人一口气下去,在十一月的冰水中潜入水底,全凭经验在水下摸索作业。

月光下,可以看水下泛着星星点点的光彩,其实那就是大牡蛎在吐纳月华之气呢。年头越久的大牡蛎,体内的东珠个头和色泽就越好。踩水人在船上看准了,然后到了近前后,一个猛子扎下去。

等他再上来,要么就是足够换取一家老小一年吃喝银子的东珠,要么就是浮尸飘上来,搭上性命了。而且基本都是短胳膊少腿的。

江面下的大牡蛎劲儿不小,感觉到有危险临近,立马就要合上外壳,你要是提前把手伸进去,直接就给你夹断了。您说那得多疼?人剧痛之下肯定就要开口喊叫,只要你开口,咕嘟嘟一大口水就灌进去了。所以呀,踩水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跟摸金校尉一样,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说了这么多,要说的就是东珠得来不易,这玩应比南珠珍贵在哪。

满人马背上得天下,他们的族地在东北,东珠产地也是东北,所以朝廷中的那些封疆大吏,人人都以脖子上挂着一串东珠所制的饰品为荣,这也代表了他们思念故乡之情。

比如,皇帝的脑袋上龙冠,最上边就顶着一颗大拇指甲那么大的东珠,这颗东珠丝毫不夸张的说,拿座城池都不一定能换来,那都是千年牡蛎王体内所产的宝物。

第168章 东珠的主人

龙毓看着黑苗子手中那串珍珠链子,只见这串珠链泛着淡淡的星翠,这就不是南珠了,而且它个头很小,表面是发乌的颜色,一看就是产自松花江的东珠。

东珠链子就算你是当官的,只要你不是满人你就没有资格带,抓住要砍头。

“呵呵……阁下不怕我报官吗?”龙毓笑着问道。

“真人,在下只是个传话的,再说了,真人与满洲鞑子狗有不共戴天之仇,岂能因为一串珠链为难我?”那苗子说的倒是有理有据。

“哦?传话?传什么话?问我要不要这串珠链吗?”龙毓以前是海家的小贝勒爷,贝勒府中什么好玩应没见过?这种珠链都是他赏给手下人的。

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十年前……盛京城外的东郊猎场里,当日正值暴雪,龙毓本是在东郊打猎的,可大雪封山,一直下了一天一夜。

那时候下大雪不像现在,鹅毛大雪下一天一夜都得没过腰那么深,没有除雪机,人困在山中都得冻死了。

白依兰那时候才11岁,她在前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积雪,把龙毓带到了东郊外山上的一所小木屋中。龙毓都冻傻了,是白依兰顶着外边的暴风雪和极寒天气,找来柴火,又采来些松菇守护着他。

那天晚上小贝勒爷感冒了,有些发烧,浑身不住地哆嗦着,可小木屋里并没有被褥,白依兰把自己的衣衫全都披在了龙毓身上,浑身上下只穿了件小肚兜,死死抱着龙毓用自己的身体为他取暖。

三天后,龙毓感冒好了,大雪也停了,府上的家将也寻来了。可白依兰却病倒了。

她这一病就是半个月,这半个月连床都下不去。最后好在府上还有一颗百年老参王,戈尔泰贝勒也没啥舍不得的,人家小丫头救了你儿子的命,还有啥不能给的?

喝了这碗吊命的参汤,白依兰总算是驱散了体内的寒气逐渐病愈了。

龙毓为了谢她救命之恩,就把一串东珠链子赏给了她。那时候,她只不过是贝勒府中的一个小丫鬟,主子赏赐这么贵重的礼物那都是天大的福分。

面前那苗子手中拿着的,俨然就是当初这段姻缘的见证之物。要么怎么说龙毓心性不管怎么变,不管变得如何狠辣,但对白依兰始终无法忘怀?他嘴上说是兄妹之情,但又有哪个男人会忘记当年二人的青梅竹马?他们的情感早已超过了主仆,早已逾越兄妹。

“说,这链子哪来的?如果你不说,贫道这就送你上西天!”龙毓夺过那条东珠链子恶狠狠逼问道。

“真人不要动怒,我家主子说真人只要见到这条珠链就会跟我走的。主子在山后的竹楼里等着您呢,早已备好了茶水。”那黑苗子一边说,一边走在前边牵着马儿的缰绳就往小镇后边那座山上走去。

山上景色宜人,到处都生长着成片成片的翠竹,林中响彻着古筝弹奏的美妙旋律。一定是她!这荒野苗疆,绝没有人会弹揍古筝。这曲子是自己最喜欢的,小时候依兰为了讨好他,偷偷练了两年才练成。

竹楼小院中,一个长发女子,身着一套白色的百褶裙,坐在院子里正在弹奏着,他纤细的指尖拨弄着细如发丝的琴弦,那一声声美妙的旋律回荡在山谷中贼吧不曾散去。

龙毓就靠在门前静静地聆听着,若不是面前的美人换了身衣裙,他闭上眼睛还真以为是又回到了十年前的贝勒府。

微风拂过,白依兰飘逸的长发随风而动,脖子上挂着的银饰穿啦哗啦啦的声响,她的容颜好像又回到了十八岁时,肌肤也变得水嫩光滑了许多。也许这跟苗疆的水土有关吧。

一曲奏罢,白依兰站起身来,走到门前,微微欠身,恭敬道:“奴婢给贝勒爷请安了!”

没错,这就是十几年前贝勒府上每一次依兰见海兰查要说的话,主仆之礼。这一次龙毓没有拒绝,他高傲地仰着头,咳了一声,伸手扶起美人。“起来吧。”

“谢贝勒爷,奴婢早已为贝勒爷沏了一壶上好的龙井,请吧。”她唯唯诺诺地为龙毓在前边引路,把他带到了竹楼上的闺房之中。

嘴上虽然不说,但自从跟蓝梓晨成婚这半年以来,龙毓真是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有的时候经常梦到以前小时候在贝勒府中的逍遥快活。此番见到白依兰,还就真让自己美梦成真,又做了一次小贝勒爷过过瘾。

茶香扑鼻,杯子中溢出清新的香味龙毓端起杯子闻了闻,顿感神清气爽了许多。

“依兰?”他回头看了眼她。眼中充满了怜爱之情。

“奴婢在。”白依兰微微欠身,行妇礼,就跟早年间在贝勒府中伺候海兰查时候一样。

“这龙井之中为何有股异香?以前我也常喝龙井啊?去年时候吴三桂还托人给我捎来些呢,怎么都没有你这茶香?是不是放了什么香料?”龙毓吹了两口热气,用茶杯盖子撇了两下,微微抿了一口问。

此茶入口微苦,但细细品尝愈发的泛着一股甘甜之气,像是天山的泉水,又像是初春的露水。

“回贝勒爷的话,奴婢在其中加入少许的杏仁,又用今年的蜂蜜晾晒过一次,自然与众不同了。”白依兰站在他面前不敢抬头,这就是做奴才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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