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女人你在这里做什么?快跟我回家!”顾惜之生怕安荞会扭头进了老朱家,拽着安荞的胳膊就要带安荞回家。
安荞脑仁子一阵阵发疼,再次运转灵力时竟发现那小小的印记不知所踪,气得想要掐死这丑男人。
直到现在安荞才肯定,原主还没有完全消失,现在肯定又躲在她体内某个地方。
倘若不是顾惜之突然冒出来,她肯定就把原主给弄死了。
不过安荞也能肯定,原主还是很稀罕朱老四,到了这种程度也还在维护朱老四,现在更想要见到朱老四。然而安荞冷笑,你想要见到,老娘偏就不让你见到,有本事你再冒泡了。
忽然感觉浑身一颤,那是原主在恐惧,安荞冷笑更甚。
“回什么家,给我滚一边去。”安荞一把推开顾惜之,冷着脸从老朱家对门经过,连头也不回地朝镇上走去。
顾惜之以为安荞心事被拆穿才生气,自知自己做得不地道,可还是腆着脸凑了上去。谁让自己就是那么贱,从前那么多的大美人都不喜欢,偏生就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又胖又丑的女人呢?
以前顾惜之以为自己无所谓,也不见得有多稀罕这胖女人,觉得胖女人要还喜欢朱老四,那自己就放手得了。
可现在想想,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胖女人只能是自己的。
就算是死缠烂打,也不能放过胖女人。
“要滚一起滚,只要你不嫌脏,我也不嫌。”顾惜之先是小心看了一眼安荞的表情,见安荞没有变得更生气,直接就蹬鼻子上脸了,又一把搂住安荞的胳膊,一脸笑嘻嘻地问道:“胖女人不回家打算上哪去?”
安荞没好气地瞪了顾惜之一眼:“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动手动脚的,像话么?”
顾惜之笑得没皮没脸:“那你先告诉我,你要到哪去。”
安荞抽了抽胳膊没抽回来,只得妥协:“到镇上铁匠铺办点事,你可以放手了吧?”
“都这么晚了,能办啥事?我陪你去得了。”
“一边去,用不着你。”
“不行,你一个姑娘家这么晚出门不安全,我得陪着你才行。”
“放屁,我长得安全好吗?”
“是吗?我摸摸看。”
“滚!”
可惜安荞再恼,顾惜之也还是一脸笑兮兮的样子,半点松开的意思都没有,而且不松手不说还摸摸捏捏起来,嘴里头振振有词地说着捏着很舒服,摸着感觉很滑嫩,活像一副登徒子的样子。
安荞气得下脚去踹,可这家伙学精了,踹了好几次也没踹着了。
☆、变凶悍了
“禀告公主,近来小主子一直在一个叫上河村的山村里,跟一个安姓下堂妇走得很近,看小主子的样子,似乎喜欢上了那安姓下堂妇。”秋水阁楼层内,一名身穿黑衣女子半跪在月华棂塌前。
月华棂听着黑衣女子的禀告,仅仅只是顿了一下,之后又毫无反应,似乎对此消息并不在意。
而月华棂不语,黑衣女子便一直跪着不动。
一旁一直沉默着的月笙看了月华棂一眼,见月华棂已经闭上眼睛假寐,蹙眉想了想,上前一步,问:“小主子的伤如何?”
黑衣女子道:“小主子的伤已经好全,只是毁去的容貌恐怕很难恢复。哪怕以刘老先生的医术,也需要至少二十年,才能恢复小主子容貌。”
月笙又问:“那安姓下堂妇是什么人?”
黑衣女子道:“那女子是一个普通的山野女子,其祖辈生活在上河村,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这山野女子长得极胖,身高不过一十六,目测却有二百斤重。”
月笙已经问完,便看了月华棂一眼,眼睛微闪了闪,默默地退回原位。
黑衣女子想了想,对月华棂道:“公主,需不需要月奴去把那山野女子杀了?小主子毕竟是天狼族王子,那等山野女子如何能够配得上小主子?”说着还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尽管蒙着脸,却仍旧能从眼中看出冰冷杀意。
“二十年才能恢复容颜?本公主要他何用?”月华棂淡淡地开口,并且缓缓地坐了起来,那冰冷的样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母亲。
黑衣女子怔了一下,跪地不语,月笙十分娴熟地沏了一杯茶呈上去。
月华棂喝了一口茶,又将茶杯递了回去,等月笙接过,这才淡淡地说道:“不过是一个毁了容的王子罢了,日后无需再管,将派出去监视的人都撤回来,日后是死是活,不必再禀告本公主。”
黑衣女子与月笙对望了一眼,月笙微微摇头,黑衣女子只得点头应是,在月华棂挥挥手后,默默地退了出去。
月笙看了一眼又躺下去闭上眼睛假寐的月华棂,张口欲言又止,来回数次到底是没有吭声,心底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从前的公主并非如此冷漠无情之人,自从发生了那两件事以后,公主慢慢地就变成了如此这样。
只是月笙看在眼里,到底是忍不住难受,替小主子难受。
小主子明明就有那般高贵的血脉,却被视为耻辱,不被冠与蓝月皇姓,也不被承认为天狼。荣王府为防小主子生出野心,对小主子过往结交之人多有防备,乃至于小主子身边只有顾大牛一个可用之人。
在公主的眼中,小主子最大的作用就是献给天狼族掌握重权的狼母,如今小主子毁了容,于公主来说已无半点作用。
月笙突然就在想,或许小主子毁了容,会是一件好事。
……
明明就没多远的路,硬是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到,尽管走得不算多累,可安荞还是不太痛快,觉得太过浪费时间。从铁匠铺出来就在想,是不是该给家里添一辆马车,再不济也得买一头牛回去。
其实安荞最初的想法是整个自行车出来,可看了看自己体型,又看了看泥石路。安荞就觉得,就算是弄个自行车出来,骑着不是把自己的屁股颠坏那就是把车给坐坏,因此自行车这东西不够理想。
正想着事情,出到镇口的时候一匹马从官道上冲来,马蹄声将安荞的思绪拉了回来,抬头看了过去。
突然就觉得,要是自己会骑马,骑马奔腾其最好不过。
速度快不说,又很帅气。
顾惜之看着眼匹却眯起了眼睛,一把将安荞扯到路边,声音中带着严肃:“小心一些,这马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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