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天真不下雨么?
安荞夜观星象,感觉用不到七天就会下雨,对庄稼应该没有太多影响才是。
屯了粮食安荞就不管那么多,把燎锅底入住的事情交给了杨氏去办,让她不懂就去找老王八夫妻俩,自己跑县城找县太爷去了。
一天不把那梅庄给买下来,安荞就一天都不得劲,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可见鬼的,跑到县衙一问,结果:“什么,县太爷视查民情去了?”
守卫兵很尽责地告诉安荞:“县太爷到下面的镇子巡查灾情去了,今儿个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你要么明天一早再来,早晨县太爷应该会在,过了早晨就不知道了,据说县太爷要每个镇都去一趟。”
尼玛好好做个贪官不就好了?你以为你去视查个狗屁民情,你就是清官了?非要弄什么视查民情出来,在衙门闲得长出龟毛了。
除非安荞在城里头住一个晚上,否则一大清早的,谁能赶得急?
再说了,就算赶急了又怎样,人家县太爷正忙着,哪里有空理你。
安荞肥脸直抽搐,给守卫兵丢了半两银子。问个话也是要钱的,要不然你以为守卫兵为什么那么尽责,不过是为了那半两银子而已,要不然你毛都问不出一根来。
“慢走啊!”得了半两银子,守卫兵眉开眼笑。
安荞心头暗呸了一口,连个守卫兵都是个贪的,要说这县太爷不是个贪的,她保证打断那县太爷的狗腿。
好不容易才来一趟县城,安荞想着总不能空着手回去,要不然还买几袋粮食回去?可那样会不会太招摇了点?
招摇个屁,有谁家不是好几代同堂的?一袋一百斤的粮食,还不够吃半个月的,她就算是买个四五袋的,也没人会注意。
于是安荞叫了辆马车去往粮铺,买了五百斤的粮食,有谁问她为什么买那么多,她都说她家里头有二十几口人,一个个都能吃得很,五百斤粮食还不够一个月吃的。
正指挥着小二把粮食往马车上搬,不知打哪里冲出来个人,直朝安荞怀里冲来,安荞吓了一跳,赶紧躲了一下。
结果那一下躲是躲开了,那人却突然拐了个弯扑倒在地,抱住了她的大腿。
“娘子!”
张口才说两个字,就把安荞这二百斤给震住了。
“娘子,为夫终于找到你了。”这人也不知道是哪来的瞎子,大街上这么多大腿不抱,非得捡了她这个大腿来抱,难不成她的腿粗点?
安荞下意识一脚踹过去,可这家伙抱得死紧,又死沉,脚都没抬起来多少。
“放手!”
“娘子别这样,要是为夫做得不好,为夫可以改。你要还嫌为夫吃得多,为夫大不了不吃了,都让给你吃,只求你别不要为夫。为夫不能失去你啊,娘子。”
“……”
周围人一个劲地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似乎都认为这神经病是她的上门女婿,而她这个恶媳妇要把这上门女婿赶走。
可尼玛,她不认识这神经病好吗?
这他娘的谁家的神经病,还能不能拴好了?
安荞又摔甩了甩脚,人没甩掉不说,还差点把自己给甩倒了,伸手去扒开这家伙,却发现这家伙力气好大,愣是没能把他给扒开。
“尼玛谁给我根棍子?”非得打死这神经病不可。
“娘子你打吧,反正我已经被你打习惯了,只要你不要赶为夫走就可以了。”
“……”
金针你快粗来,老娘想要扎死这神经病。
众目睽睽之下,尔敢行凶?你敢你做,本针没胆子暴露。
卧槽,你大爷!
有人忍不住就劝道:“这位娘子,你相公对你那么好,你就不能对你相公好点?看你也不像是个日子不好过的人,一次就买那么多的粮食,嘴里头省点就能养活你相公了,他这要求也不高。”
安荞怒掀桌,要求是不高,可尼玛谁认识他是谁啊?
真当胖子好说话吗?
“瞧她一脸凶悍的样子,平日里肯定没少欺负这小相公。”
“是啊,你瞧她胖成这样,她那相公却瘦得没型了,肯定是天天不给人饭吃。”
“你没听见吧,不给吃不说,还得挨打呢。”
“这小相公也真是傻,这样的媳妇要来干啥,有点骨气就不要了。”
“人家是真心喜欢这死胖子,又有什么法子?”
“我看不见得,说不定这胖子霸道,不待见人家小相公,也不让这小相公好过,另娶媳妇是不可能了。”
“她这么胖,家里应该很有钱吧?”
……一群智障!
安荞面色一阵阵发黑,实在听不下去,自动忽略了这群智障的议论声,低头盯着抱着自己大腿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着的神经病。
突然就发现,这特么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经病,而是他娘的蛇精病。
臭小子,你敢不拿匕首戳老娘的大腿么?
安荞考虑着要不要召唤金针,可看到那匕首一的瞬间,整个人有点发愣,到底还是没把金针给召唤出来。
“看什么看,都闲得没事干了不成?”被这么多人看着,自己这体型又那么的出彩,估计已经很出名了,要脸也没用了,安荞就怒瞪了这一群看戏的家伙一眼,低骂一声:“算你他娘的赢了,还不快点上马车去,要老娘丢你上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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