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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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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鸭子是一家大户的下人,主子出游拜访友人,半路被山寨匪盗劫了,一同关在山寨里,据他说,山寨里的匪人兵强马壮,组织严密,都是些莽夫,一言不合便争斗,其中被抓的无名少女被数夜□□,反抗的男人直接手起刀落,毫不眨眼的杀了。

他被关了足足半个月,才瞄准时机趁人不注意悄悄逃了出来,中途路过关在小笼里的小男孩,一时心软便带他一起跑了,王鸭子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在山林中玩耍惯了,虽不熟悉此地,可也不耽误他跑的飞快,奈何山寨里的匪盗们很快发现他们的踪迹,逃跑中他与小男孩跑散,本以为是凶多吉少了,没料到在山里转了一圈还能重遇,对方身边还多了个美貌的小姑娘,简直堪称奇遇。

王鸭子啧啧嘴巴,用公鸭嗓连叹道:“我要是能顺利回京,就去找个说书先生,或许能卖个话本子换钱咧。”

林琅皱眉问道:“你要自己回去?不管你主子了?”

王鸭子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乜了她一眼,“木丫头,我家少爷富贵着呢,到时候家里把钱送过去,人原原本本的回来,啥事都不能有,山寨里那些人现在好吃好喝供着他们呢,也就是对我们这些下人跟喂狗似得,是吧,饽饽。”他喊小男孩。

谁料小男孩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王鸭子没能得到意料中的支持,表情有点讪讪。

被喊做“饽饽”的小男孩实则名为博之,王鸭子自己叫了个诨名,也爱给别人起绰号,林琅变成木丫头,博之成了饽饽,就地取材张口就来,这本事也够奇葩。

************************************************************************天色渐晚,暮色四合,秋末夜风寒冷刺骨,小风如同长了眼睛专往衣缝里钻,又一阵冷风袭来,王鸭子龇牙咧嘴地嘶了一声,见林琅长眉轻蹙,纤细娇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开口说道:“眼看天要黑了,咱先凑合一夜,在山里可不能走夜路,等到明日一早,咱们一同找路回京,哎,木丫头你说呢,怎么样?”

林琅垂下纤长眼睫,如瀑的黑发挡住她半边白嫩的脸面,使人看不清她的表情,半晌,她闷闷的声音响起:“我不能走。”

王鸭子以为自己听错了,道:“啥?”

“我的亲人可能被抓到山寨里了,我要找他们。”

林琅抬起头,少女一对长眉下的双眼明亮灵动,她皮肤娇嫩,下巴尖尖,是十足的小美人模样,只是此时她眼睛全然睁开,黑瞳又大又深,黑影森林中,多了几分森然冷绝的意味,一股寒意油然而生,看的人心里直突突。

熟悉林琅的人多半知道,她的倔性又上来了。

第29章 道义

林琅想过了,她是不能独自跟他们去京城的。

平叔和杏儿生死不知,毛豆与云绣书多半也落入匪徒之手,她一生中一半的牵挂都留在此地,怎能让她舍下他们独自去京城?

且不说她不认得上京的路,就算能顺利抵京,林府在哪?如何找哥哥?她一个年幼姑娘,怎么可能渡得过这些千山万水。

行走至今,世恶道险,她与平叔杏儿相伴尚且屡屡遇险,如今让她信任一个初次蒙面的少年郎更不可能,若是他心怀不轨,或将她卖了,她以后该当如何。

就算一切顺利,等见了母亲与哥哥,他们问起平叔与杏儿时她怎么说?

她不知道他们的死活,撇下他们自己一个人逃了,也许他们还在匪盗的山寨里,可到时候再去送钱,恐怕早已为时过晚,届时换回两具尸体,让她怎能余生心安。

舍弃亲友独活,简直妄作为人,因此她决不能舍弃他们!

林琅此举十分冲动,可少年热血,十分冲动鲁莽,她现在心中满是对亲人的在乎,比未知的生死更为重要,心里念着宁愿与亲友同死也绝不愧疚一生的独活!

也许很久后,再经历很多事,遇见某个人后,她才会了解,人生之艰难哪里仅仅只是生死这般简单,道义,情意,国家,个人,种种交缠,无法抉择,然而现在的她如此简单,坚定的选择心中对的那条路,又何尝不是一种幸事。

****************************************************************************很快,王鸭子从林琅的眼神中明白她的意思了,凤目微微上挑,当下冷笑一声:“有意思有意思,你继续说,我到时候编成第二个故事卖说书匠,就叫无知少女独闯匪窝风流记,这名字你可满意?”少年声音尖锐,嘴巴也毒的很。

博之听不过去,软软地喊了声:“王大哥。”

王鸭子把脸一扭,对他道:“饽饽你乖哈,等天亮了,大哥带你走,可别跟着个脑子不清楚的女疯子。”

他一脸期待的等着博之的回应,冷言等着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气哭。

结果却见博之黑亮的眼睛微微一转,小手拉住林琅的手指,仰头道:“姐姐,我陪你去。”

王鸭子顿时气的七窍生烟,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一口气梗在胸口,满肚子的冷言刺语一句竟也吐不出来。

林琅不是不吃惊的,冷绝的面容柔和下来,长眉微弯,“我是要去救我的亲人,此行危险,我顾不得别人更保护不了你,你还是跟着王大哥找路回家吧。”

博之摇头,“我母亲还在那里。”

林琅劝他:“你母亲不会希望你犯险,你之前不是说要去你哥哥家?不如先去哥哥家求助如何?”她和他们不同,她是耽搁不得时间的,若是那群匪盗知道平叔杏儿并非出自大户人家,按照王鸭子对山寨中人的形容,恐怕马上便会手起刀落杀了他们。

博之仍是坚持。

两人正争执间,被冷落的王鸭子终于忍无可忍的吼道:“你们是不是疯了,过去送死啊,那些可是真的杀人的贼子,你们俩给人当下酒菜都不够!”

“那么大一个寨子,每天都有人巡逻,你俩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分几两,还想救人,真不怕死吗!”

林琅正容回道:“人不能因为恐惧而舍弃他人,否则终有一天也会被舍弃。”

王鸭子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冷笑一声,嘴毒少年处于变声期,说话尖声刺耳,话也一样难听:“行行,你重情义,你大圣人,话说在前头,过了今儿晚上,咱们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你们走你们的黄泉路,我过我的金玉桥。”

****************************************************************************林琅双颊绷紧,紧抿着唇,王鸭子说的话难听,道理她却不是不明白,诚然,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想去山寨救人无异于痴人说梦,可如果仅仅因为处境困难就放弃,何尝不是一种逃避。

想要突破险阻,躲避是没有用的,要反击,打破,方能寻到生之门!

在渝镇时,王氏逼压,全镇冷漠,孤独无援,那么艰难的境地都挺过来了,之后又险象环生,狼袭恶徒,这期间若没有平叔杏儿还有毛豆如何能走到这里,临到京城,难不成让她舍弃他们吗?

那她的血就全部是冷的了,她见尽渝镇乡里的冷漠,而自己绝不会变成心中无火的冷人。

林琅低下头去,郑重其事的问博之:“你真要和我一起去?”

博之微微睁大眼,一眨一眨的,咬着牙犹豫了许久,才缓缓点头。

林琅是为了心中的情义必须去,可他……多少是情势所逼,他家中地位极贵,而自己是无母庶子,本身份低微,可父亲竟愿意将他作为继承人培养,这次上京带他来,就是看他能不能通过独居于京城的长兄考验,然而如若他此时抛弃主母独活,他这辈子就完了,再天纵奇才,亦无任何资格,相反,如果真能救了母亲,便是一步登天。

比起庸碌一生,他宁愿奋力拼一把。

思及此,他看向林琅,软糯的声音带着坚定:“我要去。”

“那好,这是你自己的决定,不要后悔,现在你跟我说说寨子里的情况,越详细越好,这世上没有什么铜墙铁壁,总有能钻空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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