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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比武招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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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地一下就想起他在七国淘金大会和七宫淘金大会上的表现,金斗之中,几乎可以横扫天下了,顿时就跳了起来,喜道:“对啊,我怎么把这茬事给忘了?你是金斗中的老大啊,有你镇守,谁人能敌?”也顾不得他跟花仙子有一腿的事了。

座落在京城内的丙路大元帅府,占地数十亩,磅礴大气,离太子府并不远,只相隔了几条街道。府中有湖,湖中有亭,亭中有桌,桌旁站着两个青年,头都凑到了一起,盯着桌上的一只斗盆,手里各拿一根热草,正在斗蛐蛐。

秋风起,蟋蟀鸣,现在正是斗蛐蛐的黄金时节,蛐蛐体大健壮,而盆中的两只蛐蛐更是蛐蛐中的极品,头大眼凸,颜色发黄,在两个青年的撩拨下,正咬得你死我活。

两个青年身临其境,仿佛自己也变成了蛐蛐,呲牙咧嘴,张牙舞爪,只恨自己不能爬进斗盆里撕咬。

其中一个青年身材消瘦,脸色苍白,长着一双丹凤眼。单纯就眼睛来说,丹凤眼应该算是眼睛当中的极品,长在女人脸上,妩媚勾魂,长在男人脸上,英气逼人。丹凤眼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吊眼梢,眼角向上,极为悦目,只是这个青年的眼梢吊得太厉害了,如同躺在地上向上伸出的两条腿,眼睛都快竖着长了,别人眨眼都是上下眨,而他眨眼却是左右眨,如同开关窗户一般,怎么看都没有丹凤眼的美感,如同上等的玉石嵌在马桶上,令人惋惜。

这个青年便是马三桂的儿子马先令了。

这时,一个中年男子急急忙忙从桥上走了过来,虽然心里有事,也不敢打扰少帅斗蛐蛐,就站在边上默默看着,对于少帅来讲,这世间就没有比斗蛐蛐更大的事了。

过了片刻,斗盆里的蛐蛐终于有了胜负,马先令赢了。

马先令苍白的脸色终于有了红光,拍桌狂笑,指着另一个青年,道:“服不服?”

那青年名叫何泽生,不是修士,不过却是甲路大元帅的儿子。甲路大元帅虽然也生有几百个子女,却无一辟空显印,所以也拿他当亲生儿子看待。这时一脸颓然,白了一眼,道:“胜败乃兵家常事,明天再来!”

马先令道:“你已经欠我几千万引道珠了,来着有甚意义?先把债清了再说。”

何泽生脸有不悦,道:“看你那德性,引道珠我一颗也不会少你的!”

马先令道:“你爹要是知道你输了这么多引道珠,会把你打死的!反正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何泽生虽是凡人,倒也不惧他,怒道:“关你屁事!”说完拂袖而去。

马先令仰天哈哈大笑,就把斗盆里的蛐蛐放进了一个小陶罐里,拿在手里,细细抚摸,道:“这‘铁榔头’果然争气,也不枉费我对他的一番苦心!”

边上站着的中年男子长着两撇小胡子,名叫林高歌,乃是丙路路前行走,这时抱拳笑道:“恭喜少帅!”

马先令抱着陶罐转头道:“事情都办好了吗?”

林高歌笑道:“办得妥妥的,这次保证少帅在比武招亲大会上一举夺魁,一亲芳泽!”

马先令脸露淫/荡,丹凤眼微眯,道:“你还别说,一想到琅月,我就想到她那两条细长的腿,跟这蛐蛐的腿几乎是一模一样,忍不住让我想去摸两把!”说完就闭上眼睛,暗自回味。

林高歌笑道:“少帅莫急,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摸上了,想怎么摸就怎么摸!”

马先令道:“你说这个狗皇帝也真是的,反正她的女儿终究是要嫁给我的,非要折腾两下,搞什么比武招亲大会,让我几天都不能好好斗蛐蛐了。”

林高歌道:“马上这金丝国都要被他折腾完了。”

俩人相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三日转眼即到。

比武招亲大会在京城外的空地上举办,早早就搭好了擂台,百姓都可以出城观看。

百姓最喜热闹,平时哪里有机会见到仙人打架?比自家嫁女儿还要兴奋,早晨城门刚开,就蜂拥而出,扛着板凳,抢占前排,一会功夫就把擂台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层层叠叠,人山人海。

等到太阳升起,城门内就走出一队人马,步伐整齐,孔武有力。接着,金其叶骑着龙麟马就出现了,文武百官,王公贵族紧随而出。姜小白三人和马先令也在其中。

琅月因为是凡人,不能骑龙麟马,便乘轿而出。

百姓见了,跪倒一片,山呼万岁。

离着擂台不远,还搭着一个高台,上面摆满了桌椅,可容纳几百人。

金其叶到了高台边,就跳下龙麟马,在众侍卫的保护下,缓缓走上高台,在中间的那张龙椅上坐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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