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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

作者:慕子夷

文案:

千娇百宠的小郡主一朝梦醒,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缺衣少食的年代,成为一个名叫李建英的乡下姑娘,马上要嫁给一个军人。

身处异世,忐忑不安的小郡主即将迎来一场盲婚哑嫁的婚姻,以及未知的明天。出嫁当天,猛然间发现,这个兵哥哥长得还不错,嫁人似乎也可以接受呢。

小郡主不清楚的是,她其实是穿到一本书里,同村有重生女正准备大展手脚,部队上还有个对自家兵哥哥虎视眈眈的穿越女,而她自己,就是那本书的路人甲炮灰乙,一出场就要凉凉的原配炮灰!

排雷:

1.女主古穿今,穿越前有个有名无实的丈夫,男女主身心双洁。

2.本文的背景是穿书,女主穿书而不自知。书是一本重生年代文,类似于平行空间,里面有重生女主在七十年代做生意的主线。本文故事开启的已经是那个事件的末期,文中会有女主和女配做生意的剧情。

内容标签:古穿今 年代文 逆袭

主角:清萱,陆维东 ┃ 配角:秦晓云,张曼曼,白甜甜,林建国,万九问 ┃ 其它:驻地军营一群人

一句话简介:且看娇柔小郡主和严肃机智兵哥哥

立意:不同思想的碰撞从而携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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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来乍到

前进大队,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村民们都不富裕,但是也说得过去,不至于年年饿死许多人。李老根的家像大多数村民一样,起了几间很不起眼的土胚房。

其中一间房狭窄杂乱,搁着杂七杂八的物件。虽然狭小,但因为屋主人的爱惜,每件东西都是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丝毫不乱。

房内一方土炕之上,薄薄的被子中依偎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姑娘,这姑娘眉头紧锁,双眼紧闭,看起来十分痛苦。

清萱只觉得浑身都使不上劲儿,身体汗淋淋的,就好比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就连头也极为难受。剧烈的疼痛充斥在整个头部,有一些片段疯狂地涌入脑海中,拒绝不得,就只能发出痛苦的呓语。

过了好一会儿,清萱纤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一切,忍不住又闭上了眼睛,“本宫一定是在做梦!”

可惜,等清萱再睁眼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摸一样的景象。清萱觉得自己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恐怖的事实她,堂堂郡主,就因为失足掉进水里,再醒来就发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脑海中还莫名其妙地多了另一个人的记忆。

清萱强撑着坐了起来,开始慢慢梳理莫名多出的记忆,那记忆的主人是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父亲李老根,母亲罗美娟,家里还有两个哥哥李建军,李建党,一个姐姐李建红,一个弟弟李建设。除了弟弟,其他的兄弟姐妹要么已经成亲生子,要么正要成亲,比如李建英。

李建英呢,因为是个姑娘,不是最大,也是最小,不上不下的,在家里处于不被疼爱的地位。这不,快要出嫁了,因为去救调皮落水的侄子李卫华,受凉发起了高烧,只被敷衍地喂了一碗姜汤就没人管了。

除了李建英本人的问题以外,还有一个事情让清萱很是惊讶,这个地方似乎是已经没有了皇帝,都是百姓当家作主的。

清萱瞪着房内简陋的摆设,再低头看看自己伸出来的一双细瘦枯黄的手,有点想哭,她莫不是成了这个叫李建英的小姑娘?这算是借尸还魂?

子不语,怪力乱神。清萱觉得自己以后无法直视这句话了,父王爱好佛学,清萱也曾跟着父王一起去听过潭柘寺的大师讲经,但是她从来没有信过因果轮回这种事情。这正应了一句话,你不信不代表没有,听多了因果轮回,清萱也不由得有些感慨,莫不是她命不该绝……不对,她本来就命不该绝,要不然怎么会醒过来?

正在清萱沉思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咆哮,“李二丫,你这个死丫头,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还不赶紧给老娘起来!睡不死你!”

“二丫”这么个名字,就是李建英小姑娘的乳名。

伴随着咆哮声而来的是房门被摇晃的声音,粗糙的大手不停地拍打着摇摇欲坠的房门,土胚制的墙也因为这动作飘落下来一小堆泥土。

尖酸刻薄的声音一下子就把清萱拉回到了现实,如果说简陋的摆设让清萱有了自己成为李建英的猜想,那么这个声音则是肯定了这个事实,因为这个声音就是李建英的生母罗美娟。而今天呢,就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在小姑娘的记忆中,左邻右舍都认为这是一门好婚事,因为对方是一位军人,在这个参军光荣一心向党的社会,军人是一个崇高又令人向往的职业。

清萱按了按额头,既然她现在占了这小姑娘的身体,总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撑着土炕勉强下了地,给罗美娟开门。

罗美娟不是太待见这个小闺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里还没动静,要是接亲的来了,还指不定以为自己养了一个多懒的闺女。罗美娟不想让自家闹笑话,才直接跑来喊门。

“李二丫,你还真当自己多金贵?一个丫头片子,要出门子了,还敢赖床,也不怕老陆家不要你这个懒婆娘!”罗美娟眼一斜,带着厚重老茧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头上打,想到李建英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见这么不做作的行事风格,目瞪口呆,在心里做自我安慰,这个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就是说话难听了点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儿的身体,就不能一上来就对人家做母亲的表示不满。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懒驴上磨的玩意儿!”罗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窝里夹着的包袱往清萱怀里一塞,“还不给老娘快点换衣裳,再等等老陆家的人就来了!老娘怎么养了你这么个糟心玩意儿。”

清萱垂眸,接过了那个藏蓝色的包袱,里面是一套崭新的红色衣裤,是由一种虽然光滑却略显僵硬的布料制成,这种布料是现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陆家送来的彩礼之一,给新媳妇婚礼上穿的。

清萱的心里有些打鼓,这经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尸还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对于婚姻也没有任何抗议,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给了一个人,比这个叫李建英的姑娘还好一些,因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见过她那个夫君的,也算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夫妻两个成亲五六年,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感情自然也是淡漠无比,还有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个不成器的夫君纳回来的那个表妹推的。

对于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她聪明一世,结果栽到一个只长了脸却没长脑子的女人手里。

清萱换好衣裤,一边洗漱,一边听罗美娟说了一车轱辘的话,无非就是到了陆家要手脚勤快,要帮衬家里。

门外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正是新郎陆维东骑着一辆自行车来接亲,新婚夫妇拜别了娘家父母就开始往新郎家去。

第二章 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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