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光华又是激动又是心酸的,自从发现轩轩丢了之后,宋蕙兰不知道哭了多少次,到现在眼睛都是红通通的,甚是可怜。
“找到轩轩就好,这是好事。蕙兰,你别哭了。”
“是的,这是好事,好事!”女人柔和的嗓音中还带着哭泣过后的沙哑,擦了擦眼泪。看着轩轩天真可爱的脸蛋,心柔软成一片,嘴角笑意蔓延。
“李同志,你救了轩轩,等于就是救了我的命,如此大恩无以为报。”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假,宋蕙兰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心尖尖,若是轩轩真的找不到了,她一定会崩溃的。
说完,宋蕙兰就面朝清萱直直地跪了下去。
清萱赶紧侧身避开,上前把宋蕙兰扶了起来,“这实在当不得,我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三跪九叩,在从前的清萱看来,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礼数。可是现在,却是不一样了,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人人平等,没有谁比谁更高贵。因而什么跪拜礼仪,祭祀拜祖,四书五经都成了封建糟粕。
清萱表示,什么下跪的,就免了。而且,她救下轩轩,又不是冲着别人的感激来的,谁能看着一个人贩子拐卖小孩无动于衷?好不容易才把宋蕙兰劝好,安安生生坐下来。
看这夫妻两个对轩轩的重视程度,也不像是会忽视孩子到丢了孩子的程度,清萱还是很好奇,以宋大妞那样拙劣手段的人,是怎么从郑氏夫妻手中拐走轩轩的。
若是当母亲的自己带孩子,怎么可能疏忽到那种程度,宋蕙兰恨恨地说清楚原委,他们家庭条件很好,但是夫妻两个都是在上班,轩轩还太小,就没有送到托管所,而是请了一个寡居的表姐照顾孩子,想着毕竟是亲戚,照顾孩子总归是放心一些的。
平时生活费也是给的足足的,还另外给了工钱,可没想到这个黑心肝的女人,出去买衣裳,居然只顾着自己逛,连轩轩被人抱走了都不知道发现轩轩不见了,也不及时通知他们夫妻两个,怕他们追究,尽然跑回老家。直到晚上下班回来,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才从邻居那里知道表姐一个人背着包袱回老家,而她的轩轩不知所踪。
“那个女人的心肝真是坏透了,知道轩轩丢了,也不赶紧告诉我和光华,自己溜得倒是快!”宋蕙兰提及那个所谓的表姐孙淑香,就恨得牙痒痒。若是那个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只怕宋蕙兰要顾不及自幼的教养,狠狠地甩那个女人几计耳光!
“这种人不提也罢,只是日后若是请人照顾孩子,还是要提前考察一下品性才是!”清萱唏嘘不已,谁能想到表姐弄丢自己家孩子,居然连事实真相都不敢告诉,怕惹火上身,居然直接跑了,这样的人真不知道说是懦弱还是可怕!现在照顾孩子的,都是雇佣来的,又不像奶娘,那是卖身契都捏在主人家手里,哪敢不对小主人尽心尽力?
“这个是自然,我来的时候已经想好了,大不了我请上个半年的假,在家里带轩轩,等轩轩大一点送去上学后,我再去上班。”宋蕙兰可不想再出来个孙淑香,再来这么一出,宋蕙兰觉得自己能当场被吓死。
宋蕙兰的双眸中还含着水汽,苍白的脸恢复了些许血色。清萱微微一怔,略微有些惊讶,不是据说现在的工作都很紧张吗?大队里还有许多知青不能回城,宋蕙兰要休半年假,基本上算是放弃这份工作了,毕竟后头虎视眈眈的人可不少。
这毕竟是宋蕙兰自己的决定,别人又影响不了,清萱只是道:“自己带放心一些。”
郑光华对妻子的决定也不会提出置喙,他们家也不靠妻子的那点薪水过活。
轰轰烈烈的一家三口重逢外加诉请原委,表达感激仪式进行完毕。事实上,不管是宋蕙兰还是郑光华都对自己表达感激的方式有些不满,他们两个一心想着见儿子,却忘记了给恩人带来谢礼。
宋蕙兰死活要塞钱,几十张大团结非要塞到清萱手里。“英子,你还给轩轩买了衣服,又帮我照顾轩轩这么久,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今天我和光华来的匆忙,待到改日准备妥当,一定再登门道谢!”
这两位已经熟练地互称名字了。
“蕙兰,不用,真不用。轩轩这孩子可爱得紧,我喜欢他才给他买衣服,要是别人,我才不买呢。就这身衣服能花几个钱,你收着,路上买车票还要用钱呢!”清萱摇头,把钱给推了回去。
这么一说,宋蕙兰突然觉得有些惭愧,这哪里是能用钱感谢的事情,于是提议道:“英子,我看轩轩也很喜欢你,不如咱们两家认个干亲?”
认干亲,亦称“打老契”,民间有体弱多病的小儿,为求其健康成长,父母便将其认给人丁兴旺之家做干儿子,干闺女。也有找石磨,石碾,古老的树木等为干爹干娘的,以求其结实强健。认干亲之后,两家人的交往一般比较频繁,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都来的亲密。
“可以啊!”清萱当即同意了,轩轩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认个干儿子有什么不好的。
“妈妈,干亲是什么意思呀?”轩轩好奇地问道。
“就是你以后要叫叔叔阿姨干爸干妈的。”宋蕙兰捏捏小家伙粉嫩的小脸蛋。郑光华今年26岁,宋蕙兰25岁,比陆维东都大些。
普通认干亲,只需要让小孩子给干爹干妈磕上三个头,改口叫认,仪式就完成了。不过轩轩刚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宋蕙兰就和清萱合计着选一个黄道吉日,准备一个认亲仪式。
三天之后,就是一个合适的日子。
既然要认干亲,郑光华就不急着回去了,给公安局打了电话请假,又托人寄了钱过来,置办礼物。双方互送了礼物,轩轩改口叫了“干爸”“干妈”,正式认下了这门亲戚,一切尘埃落定后,郑光华才带着妻儿返回x市。
第三十章
驻地的军人本来就是来自于全国各地,来随军的军嫂自然也是天南地北,有城市的,也有从乡下来的,性格各异。
自诩是城里人的军嫂看不上乡下来的泥腿子,乡下来的军嫂也觉得城里人矫情,都是各自抱团。
作为从乡下来的一员,清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了土包子,不仅清萱是如此,连来过部队探亲的秦晓云也是一样被嫌弃,遭到排斥。只是清萱比秦晓云要好一点的,不过看谁,清萱都是面上带笑,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正是这个理儿。事实上,是清萱根本没把她们当回事。
林建国和陆维东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在同一栋,但是相隔也不远。秦晓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又不愿意与同栋楼的军嫂唠嗑,主要是乡下来的她觉得那些人粗鄙,城里人的圈子又不好挤进去,就算是她时不时做点好吃的给别人送过去,别人也不领那个情,只当秦晓云是在讨好她们,背地里就把东西给扔了。
秦晓云想像以前在大队里一样偷摸到黑市做生意,可惜距离太远,门道还没摸清,就只能先把做生意的心思暂时搁置。
虽然心情有些不爽,秦晓云也没有当着林建国的面露出来,只是每天变着花样给林建国做菜,做足了贤惠妻子的模样。
早上,林建国吃完一大碗虾皮小混沌,还有一个分量十足的包子,擦完嘴,拿起帽子就准备出门。
却听见秦晓云轻轻地问了一句,“对了,建国,你和那个陆维东不是都在这里吗?”
“对,怎么了?你不是还和他媳妇一块过来的吗?”林建国把帽子戴好。
“是的,我是想问问他家住哪?我这不是在家里闲着没事嘛,一个人待着也无聊。就想着找英子说说话,毕竟都是一个大队的嘛!”秦晓云把散落在脸颊的碎发别在耳后,细声细气地说。
林建国没有多想,他还真知道陆维东分的房子在哪,直接告诉秦晓云地址,然后就出门了。
秦晓云跺了跺脚,“真是个不解风情的木头!”她想去远点找个同大队的聊天,说是一个人无聊,还不是因为这栋楼的军嫂太抱团,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人怎么连这都听不懂。
洗了碗,又把桌子擦完,秦晓云才换了一身衣裳,带着自己做的一袋子小吃,跑去找清萱。
这厢,清萱也才刚起床洗漱完,就听见有人在敲门,敲得还挺急的,开门一看,居然是秦晓云,穿着红白波点的布拉吉,像只花蝴蝶一样花枝招展地站在门外。
“是嫂子啊,快进来!”见到秦晓云过来,清萱有些惊讶,真没想到秦晓云会主动上门。以她和秦晓云的短暂接触中,就已经发现秦晓云看别人都带着莫名的高傲,自我感觉良好,初次之外,在秦晓云的眼中还有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沧桑,不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妇,倒像是五十岁开外的老妇人。
“英子,我前几天正在家里收拾呢,忙得脚不沾地的。直到今天才有时间过来看看。”秦晓云提着东西拎着裙角就进来了。
先是看了看房子的布局和摆设,和她想象的简陋寒酸不太一样,墙上不像其他房子是雪白的墙壁,而是清一色的淡黄,光滑的墙面还疏疏落落地画着几竿竹子,客厅和餐厅的桌子上都摆着木头花瓶,插着两只枝干嶙峋的木槿和飘香藤,淡紫色的木槿花隐藏在翠绿的枝叶间,清雅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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