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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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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杨和石韬离开后,周晗就兴致勃勃地拉着清萱规划出游路线。

“英子,你这是第一次来首都吧?你看你是想先去安安门转转,还是去看看长城?”

清萱嘴角微抽,她这还真不是第一次来,她从小就是在这长大的好吗?不过,这具身体,确实是第一次来,她还要表现出第一次来的新鲜感嘛?

“师娘,咱们就随便逛逛就好了!您看着有哪些近的,咱们去看看就行。”

“那咱们先去安安门看看吧,等下再去百货大楼逛逛。”安安门,是主席同志宣布华国成立的地方,是无数国人为之向往的地方,周晗想着,清萱也许会想去哪里看看,看完以后可以带清萱买点要用的东西。

“好!”清萱笑颜如画,声音柔和动听。面上风平浪静,心理却在思索,这个安安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她只知道安安门是皇城的正门,但是皇城正门有什么好参观的?不是一向不允许闲杂人等靠近嘛?居然还可以参观?

难道,这里的安安门是其他建筑?

不对,现在没有皇族,也没有皇城了,皇城是属于人民共有的财产,那么皇城正门就算让人参观一下,又如何呢?

到那里以后,就知道了,那里的确不是旁的地方,就是皇城正门。

只要从那走进去,便是她出生的地方,她出生那时,父王还没有封王,更没有出宫开府,到她三岁那年,他们才到王府居住。而她,因为祖父的疼爱,单独赐居宫殿,一个月有一半时间就是在皇宫居住的。

可以说,她在这座皇城里度过了人生的绝大部分时光。

时光荏苒,巍峨大气富丽堂皇的皇城依然矗立在时光的深处,而记忆中那些鲜活的人却早已不见。

她凝视着眼前的安安门,眼神复杂。

这座曾经的皇城正门,依然是黄瓦飞檐,处处彰显庄重大气,可是又与以前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那安安门的正中央悬挂着主席同志的相片,穿着老式军装,带着红五角星帽子的男人目光祥和,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强大,他是这个时代的伟人,也是无数国人都十分敬佩的领袖,也是无数人为之崇拜的信仰。

顾晗发现自从到了安安门,清萱给人的感觉就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就觉得看安安门的眼神挺奇怪的,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见到的样子。

清萱却展颜一笑,“师娘,安安门果然是十分庄严肃穆,大气堂皇,跟我想象的差不多呢!”

“是吗?以前主席同志就是在那上面宣布华国成立的!”顾晗见清萱清萱明明白白出现的雀跃和激动,也就当她只是第一次见有些激动,没有再多想。

作者有话要说:求收藏,求评论吖~

第七十一章

参观完□□,周晗就带着清萱去百货大楼逛,到底是开在首都的,所卖物品的种类更加齐全,也更加新颖。

“英子,你看看有什么需要的吗?师娘出来带的钱可是足够的。”周晗道。

清萱回想了一下,那房间里似乎什么都不缺,不仅有全新的雪花膏擦手擦脸的,还有一整套的洗漱用品,什么牙刷、毛巾,都准备地十分齐全。“师娘,也没什么需要买的,就先看看好了。”

“那行。”周晗挽着清萱的手臂,怕来来往往有人撞到清萱。

两人走走停停,走到一处买糕点的柜台,玻璃柜台下摆着好几种糕点,什么千层红枣椰汁糕、蜂蜜绿豆糕、牛奶龙眼水晶糕、藕粉桂花糕等等。

周晗停住了脚步,问售货员,“这藕粉桂花糕是什么时候出锅的?”

这藕粉桂花糕,还是好几年前吃过一次,这几年都没再吃,再次见到,突然回想起记忆中香甜的滋味,顿时就想买上一点。

“这是今天刚出炉的,新鲜得很。”售货员一板一眼地回答道。

清萱低声问道:“师娘,您喜欢吃藕粉桂花糕吗?”

“就是觉得很久没吃了,想买点回去尝尝。”周晗说。

清萱瞥了一眼,低声道:“师娘,这个应该是藕粉放多了,颜色都有些发白了。您要是想吃,我回去给您做点。”

藕粉的占比不对,是很影响口感的。

“你会还会做这个?”周晗惊讶地看着清萱,“点心这些还挺难做的吧?”

“也还好。”清萱谦虚道:“做的还能入口。”

“那咱们再看看其他的。”周晗说。

售货员眼睁睁看着两个人走过她的柜台,扬长而去,嘀咕道:“穿的看着怪有钱的,问了居然不买!什么藕粉放多了,知道什么呀!”

她旁边有个大姐低声道:“说不准人家真知道呢!你看那个年长一点的人,脚上穿的皮鞋,那可是外国货,只有在友谊商店才能买到呢!就算是在黑市,也是要花大价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这样吗?”售货员狐疑道。

“小李,这是首都,什么大人物没有?你可要多长点心,不能像在小地方一样,不把人放在眼里。”大姐谆谆教导,她这还是看这个小李踏实肯干的份上才提点两句,这孩子别的都好,就是这待客待客有些僵硬,首都能像小地方一样吗?按过去的话说,这可是天子脚下,指不定就碰见哪个大人物了呢!

售货员懵懂地点头,只是心里还是有些不以为然,他们都是拿的铁饭碗,有什么好担心的,“张大姐,你说的是,我会注意的。”

售货员的谈话,跟清萱她们也没有关系,两个人就走到了卖衣服的柜台。

最显眼的地方挂着一套亮眼的服饰,上身是齐臀收腰半长女士西服,下身是现下刚开始流行的喇叭裤。有人指着那套衣服,让售货员拿过来,付了钱,就扬长而去。那套红色的被买走之后,后面还有一套灰色的,比红色的更显得端庄大气一些。

来往逛街的小青年,也有穿这种喇叭裤的,看起来青春洋溢的,很有活力。

周晗顿时眼前一亮,她可不是那种古板的老太太,也是紧跟潮流的呢,“英子,你觉得刚才那个姑娘买的那套衣服怎么样?我看最近,有好些小年轻都穿这种裤子呢,是叫喇叭裤吧,也挺好看的。”

“师娘,红色的那套一点太过张扬了,灰色那套倒是不错。”清萱已经看到了其他人穿喇叭裤的效果,在脑海中稍微想象了一下,一条紧紧崩在大腿上的红裤子,实在是接受无能。

周晗赞同地点头,“我也举得灰色的显得更庄重一些,你穿着也合适。”

周晗一直以来就想要个小闺女,这样的话,就可以陪着她一起逛街,帮她买衣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可惜,她这辈子只生了一个儿子,没个闺女命,以前丈夫收的徒弟,也都是几个小子,终于收了一个小姑娘,这下可以满足她一直以来的愿望。

而且,清萱的相貌十分出色,周晗是越看越觉得清萱面善,看着就很像他们老金家的姑娘。周晗依稀还记得记忆中有个人,也是这般秋水无尘的杏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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