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我过命之交的姊妹,你若防着她们,我也不进了。再有崔娘子会医术,说不定能治好他的病。”萍儿解释道。
洪顺一听这话,连连赔罪,赶忙请崔桃和王四娘也入内。
崔桃进屋后,本以为会在病人的房中难免闻到药味儿,却没想到她没闻到什么药味儿,倒是闻到了不少脂粉香。
进了里屋,就见一中年男人躺在榻上,偶尔发出几声哼哼,因床上的帐幔被放下了,倒是看不太清他的情况。在床边则伏着两名粉衣女子,似乎是睡了,这会儿还没醒。那边临窗的罗汉榻上,则有两名绿衣女子半卧着挤在一起。瞧这四名女子的模样,应该年纪不大,跟萍儿的年纪差不多。
王四娘见这光景,还以为这四名是丫鬟,唏嘘真没规矩。
谁知转头就听洪顺恭敬的喊她们二十三娘、二十五娘、二十九娘和三十娘。
“我的天,你这么多姊妹,而且年纪还都跟你差不多?那你排第二三十几啊?”王四娘惊叹。
崔桃也看向萍儿。
萍儿狠皱着眉头,气呼呼道:“第一!”
王四娘恍然懂似未懂:“噢,你是大娘,那你爹是怎么做到——”怎么做到女儿排到三十了,还都差不多一样年纪?咦,这当年是播种给了多少女人同时怀了生下来?
“该不是姊妹。”崔桃推敲道,“所以才会独独叫你萍娘子吧?你是你爹唯一的女儿?”
萍儿无奈地叹气:“崔娘子果然聪明,我爹爹是只有我一个女儿,自然用不着论排行了,若论了反倒像是跟她们一样了!”
王四娘这才彻底明白过来,原来这些女子都是萍儿爹的小妾?虽然她开始的猜测和现实有些区别,但本质还是没错的,都是播种了好些女人。
王四娘不禁佩服地点点头,小声感慨萍儿的爹真厉害,“三十个啊!”
萍儿冷哼:“这才哪儿到哪儿,每三年走了不知多少,便要重新排行。”
宋朝的妾属‘租赁’制度,买妾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就要放归回自由身。如果妾出现了有子女的情况,就可以转为婢,或叫养娘、养女,这种情况须得再等七年后才可恢复自由身。至于恢复自由身之后,主人家是否挽留,妾是否还想留下,那就另说另算了。总之律法是这样规定的,无子妾期限三年。
于是便有不少异族或穷人家有姿色的女子,乐于出租自己为妾,在三年期间为自己攒嫁妆,等到了期限后就拿嫁资,再行出嫁。这种养妾方式对于富裕人家和士大夫而言,几乎毫无负担,而对于做妾的女子而言出卖姿色的三年也不算太久,因为供、给市场同时扩大,纳妾之举便蔚然成风。
但纳妾三四五个的常见,数量高至三十,且还不是累积数字,实在是令人觉得太过震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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