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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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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只是想利用毛桃,但没想到,毛桃真的把他当成了朋友。

它在附近采了芸香,揉成汁·液,涂在了他的身上,之后,它带他去了古墓,给了他很多古董,并且带他去了秦朗去世的地方,给他看了秦朗的日记。

秦朗是毛桃的主人,所以在毛桃的意识里,它希望有人能发现主人的死亡,并且把他的遗骨带出来,让他得以善终。

可是毛桃的大脑结构再像人,它毕竟还不是人,它不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不明白所托非人的后果。

少年完全没有妥善安葬秦朗的打算,甚至完全没有把他死在古墓的消息告诉任何人,他感兴趣的,是秦朗日记里记载的那种很厉害的蚂蚁。

他突然在心底构想出了一种更安全的杀人方法,一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把人除掉,不留任何痕迹的杀人方法,他要把那些蚂蚁打造成超级武器!

当一个心怀仇恨的少年,遇到一群基因变异的蚂蚁,或许这也是宿命的相遇!

所以,在少年临走之前,他不仅带走了古董,还捕捉了蚁后。

因为秦朗在日记里详细描述了捕捉蚁后的技巧,所以对他来说,这事并不难。

回到洪川后,少年先是在黑市上出手了几件古董,手里有了一大笔钱。

用这些钱,他采购了许多和蚂蚁养殖相关的东西,先是书,后来是各种器皿,最后是提纯机器。

女人也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古怪之处——对那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每天只知道躲在屋子里研究蚂蚁。

尽管少年对研究蚂蚁很上心,不过过程却进行得不太顺利——他一直在给血红林蚁寻找合适的奴隶,但却发现那些奴隶都是刚出生就马上死亡。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没日没夜的研究,他终于找到了一种蚂蚁,这种蚂蚁跟其他蚂蚁不同,它们幼虫的身体能够承受奴隶主蜜露中的毒素,并且这种被从小喂毒长大的蚂蚁,会分泌·出一种全新的毒素。

这种毒素相对于古墓蚂蚁的毒素来讲,毒性更温和,不会让人血管爆裂,像丧尸一样死亡。

其实这也是一个能证明少年非常聪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蚂蚁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没有用,因为一旦在闹市使用那种毒素,因为受害者的死状恐怖,马上就会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他不想这么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这种行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这类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为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削,头脑灵活,这类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时,往往不会引起被害人的重视,因为他们看起来“无害”。

这类罪犯一般都喜欢用欺骗的手段让对方先放松警惕,然后他们等待合适的时机,出手果断,并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极,毫不留情。

这也是他们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显区别的地方,因为他们没有蛮力,所以比起疯狂的屠戮,他们更喜欢对被害人进行控制。

这种控制,既包括肉体控制,又包括精神控制。

这种控制的过程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理满足,让他们觉得自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弱小,他们其实充满了力量。”

“呵呵……”

“呵呵呵……”

刚才一直坐着不动的李行墨这时突然干笑了几声。

他的笑声来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样迅速。

他的肩膀抖动了几下之后,就马上恢复成刚才的模样,他继续弓着腰坐在那里,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阳没理他,继续说道:

“在蚂蚁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后,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这种自信是蚂蚁毒液的提取成功带给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武器非常厉害,能够轻而易举地控制,并杀死任何想杀的人。

甚至,他还提前给自己准备了一份庆祝胜利的礼物——几支金箔雪茄。

至于买雪茄的钱,毫无疑问,是通过卖古董获得的。

在到达佛手坪之后,他并没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间小屋,因为那里面住着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简单——为了满足他那熊熊燃烧的虚荣心。

他想通过自己穿着的名牌衣服,抽着的贵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蜕变。

又或许……

在他阴暗的内心里,还残存着这么一个角落,那里始终装着一份不容玷污的纯真,藏着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过在那里,他显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因为他突然发现——当年的酒鬼,已经变成了恶魔。

说到这里,江昭阳突然转过身,双目如电,似乎想要看穿李行墨。

不过李行墨只是双·腿紧绷,低着头,一点回应也没有。

江昭阳继续说道:

“少年曾经天真地以为,自己当年的假死会让禽兽变回正常人。

然而,结果却恰恰相反,这反而激怒了禽兽,让禽兽变得更加禽兽不如。

当他发现那头禽兽这次欺辱的对象竟然变成了自己童年的好友时,他的心里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

是不是有两句话,一直在他空荡荡的脑海里反复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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