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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吵架,不少人都听到了一些内容。

周媛媛昨晚在公安局承认了,承认是她故意引那个男人把自己姐姐绑走的。

高一十五班的人快吓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啦

第12章

明亮的审讯室里,周媛媛坐在桌子对面,面对着压抑的气氛,最终开口道:是我做的。

陆怀远说:为什么做?

周媛媛的视线落在桌上的那张纸条上,上面还有她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字,被她用胶带粘在上面。

然后她就将报纸烧了个干净。

本来她想从课本上剪的,但是怕被发现,所以就直接用报纸了,因为可以毁尸灭迹。

她甚至还用了菜市场吃卤菜用的那种一次性手套,想这么不留下指纹。

可是周媛媛做了这么多,最后却在撞上王崔文时,忘了戴手套,所以指纹是可以验的。

她一被带进局里就被采集了指纹。

周媛媛一看他们这样利落的动作就知道自己肯定是被怀疑了,并且基本是认定了。

她就算否认也不可能洗脱嫌疑。

因为本身与这件事毫不相干都能被怀疑,就说明已经有了很有力的证据。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话她从小听到大,等真到了这时候,却后背发凉。

周媛媛从没想过自己会被发现。

世界上没有那么悬案,尤其是在如今的高科技社会中,不过是这样一个小小案件,轻而易举就能查到真相。

周媛媛的承认是没什么意外的。

比起王崔文,她要更容易心理溃散,因为从学校到公安局一路上都是在煎熬中。

这种煎熬让她自己都不知所措,再加上陆怀远他们给出的证据,几乎是只等她自己承认而已。

就算不承认,结果也没不同,证据足够表明。

这次是陆怀远亲自审问的。

胖子和瘦子就在一旁听着周媛媛断断续续地说出了自己曾做过的事情,莫名其妙之余又觉得很可怕。

一个才十六岁的姑娘,就可以下这样的狠手。

而原因却只有那么一点。

王崔文以为周媛媛认识他是在三花小区里,他跟踪周慧慧好几次的时候。

实际上,周媛媛很早就认识了。

早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在公交车上猥/亵我,我对他印象深刻,在上高中后没多久,他又出现了一次。

那次行为是她和周慧慧一起上学时发生的。

本来周媛媛是直接隐忍了事的,她不想看到别人的异样眼光,但是周慧慧却阻止出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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