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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笙无语道:“……系统,你其实不用念出来的。”

系统哇的一声,道:“宿主,你看原来还有一个女主角是因为写日记分手的啊。”

陆笙:“……”

“所以事实证明,写日记并不是一个好的习惯,很容易导致男女感情的分裂。”系统得出了结论。

陆笙道:“都这个时候了,你就别给我添乱了。”

她看了一眼手里的日记本,觉得有些糟心,决定以后再也不要写日记了,努力改掉写日记的习惯。

*

第二日,陆笙跟张妈说了要去季恒之公司看他,让张妈准备了两份午饭,到时候她可以和季恒之一起吃午饭。

这次她过来,秘书部的人对她倒是十分客气,陆笙果然没看见上次过来说她坏话的那个秘书,看来的确是被季恒之给辞退了。

顺利的到了季恒之的办公室,他仍然穿着黑色的西装,无时无刻看上去都是一副立刻就可以办公的样子。

“真的是太严肃了,也不怕老得快……”

陆笙感叹,脸上表情高兴的走过去,道:“季恒之,我来找你一起吃饭了。”

她晃了晃手里拎着的两个保温桶。

季恒之扭头看了她一眼,扭头对秘书吩咐了几句,这才站起身走过来。

在这几分钟内,陆笙已经坐到了沙发上,将保温桶里的饭菜都拿了出来。

“今天我让张妈做了香酥小排骨,你肯定喜欢吃的。”

装在保温桶里的香酥小排骨还热着了,是一种十分诱人的金黄的颜色,炸得酥脆,再加上张妈的手艺,简直是陆笙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了。

“快来,我让张妈准备了两份,我们两可以一起吃午饭。”她连忙招呼季恒之。

季恒之去洗手间洗了个手,等他出来,陆笙将碗筷递给他,自己则迫不及待的拿着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在嘴里。

咬上一口酥脆的排骨,味道咸香,陆笙吃得眼睛忍不住微微眯起来,这是她吃得很开心的表现。

“唔!”

太好吃了!这样好吃的排骨,她可以吃十块!

只是她虽然看起来很喜欢吃这道排骨的样子,但是吃了一块之后,却没有再吃了。

季恒之疑惑的看着她,问:“你不是很喜欢这道菜吗,怎么就不吃了?”

陆笙摇了摇头,目光恋恋不舍的从那道菜上移开,道:“不吃了,一块就就够了。”

喜欢吃是一回事,但是还是要克制,多吃点肉,那就代表长胖的几率又会大很多。要想保持完美的身材,自然也得多注意卡路里的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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