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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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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知道我的意思,还说这样的话。

大约是看我有些生气了,展昭不紧不慢地补充道:“不过,展某进宫当值的时候还是不可以的,虽然姑娘武艺超群,不必担心麻烦,但是一个人逛汴京夜市,难免会无聊的。”

我眨了眨眼睛,问道:“我没来之前,你一个人不无聊吗?”

展昭说道:“有时无聊,只好一个人练剑,不过……”

他的话没有说完,却对我眨眨眼睛,好像在说一个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秘密。

我的嘴角跟着上翘起来。

我发现自己真的是很懂这个男人,按照那些人的说法,他本是江湖侠客,逍遥自在,却因要报答包大人的知遇之恩成为朝廷走狗,叩天子,拜上官,毫无侠客的尊严,也有人为他辩护,说他是为了朗朗乾坤正道,为了保护包青天不受奸人贼子所害。

两种说法放在眼前这个眉眼温和的青年人身上,都显得有些好笑。

江湖并非很多人想得那样好,朝堂也没有那些人想得那样坏。

展昭喜欢平静的生活,最好平静里也有几分刺激,比如偶尔查查案子,抓几个凶徒,住在繁华热闹的都城汴京里,有优厚的俸禄,有大量的闲暇时间,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想什么时候出去玩就什么时候出去玩,包大人待他如亲子,手下捕头衙役个个尊他敬他,这日子经营得比皇帝舒心多了,至少那个年纪不大的皇帝每天要批很多很多的奏章,天不亮就要起床上朝,经常唉声叹气。

平静的生活当然会无聊。

展昭喜欢平静的生活,连带着这几分江湖里感受不到的无聊,所以我说,我也喜欢这样。

我怀着这份平静又带着诡异甜蜜的心情回到了房间里。

然后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抹的红红的嘴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恢复成了原本的青白,绾好的头发乱了一丝翘在发顶,最可怖的是那两道画好的眉,黛色晕染开,向内变成一字连眉,向下蔓延至眼皮,丑得我自己都不忍心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把五十两银子买来的胭脂和店家送的青石黛一起丢了出去。

隔日我起得有点迟了。

我睡觉的时间通常是固定的,无论什么时候睡,都要睡满三个时辰,偶然晚睡一次,就睡到了中午。

我从院子里洗漱出来,听见府衙前堂那边有动静。

不光是公孙先生的声音,还有包大人的,他不常说话,一开口就很有腔调,所以声音辨识度很高,偶尔展昭也会说上两句。

我听了一会儿,大概听明白了。

刚才有一户人家过来报案,说是自家的孩子丢了,哭得声泪俱下令人同情,本来这也是没什么法子的事情,只能让衙役各处去找找,一般过了四五天找不着,也就那样了,问题在于此前同样也有五六户人家来报过案,全都是今天一早上的事情。

连环拐子案。

包大人的意思是上报天子,暂且封闭城门几日,命衙役加紧搜捕,公孙先生考虑得则现实一些,毕竟偌大一个汴京城,能调用的人手不多,倘若让禁军参与其中,未免人心惶惶,而且也不一定就能找着。

包大人坚持,他还很快去写了折子。

展昭带着昨天的那几个捕头商议了一会儿,决定分头搜查,开封府的衙役加起来还不到一百人,分散开搜查显然更快,而且也比较不容易打草惊蛇,公孙先生则跟着报案的男人到了昨天丢孩子的地方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整个开封府顿时就好像空了一样。

我去换了身衣服,想了想,没有带上展昭送的刀。

太重。

汴京城真的很大,人口还多,假如我在无风的空地上能听十里,在人多的地方最多也就覆盖二三里,而汴京城处处都是人,抓通缉犯人纯粹是撞上一个是一个,而要精准搜出一个拐子窝,困难程度是很大的。

我从外城开始找,我觉得这一波拐子之所以这么反常,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应该是他们急着离开汴京城,也许老包那边的封城令还没下来,他们已经遛了。

和我有一样想法的人显然很多,我已经不止一次在临近城门的地方看到府衙里的熟脸了。

快到傍晚的时候,封城令下达,但可以允许家在城外的百姓持身份文书出入,我在城门口一直盯着,没有发现有人携带可疑的孩子,倒是看到一个长相俊俏目光浑浊的青年男子在不远处的酒肆二楼隔窗张望了很久。

我兴奋地过去看了看,很是失望。

只是一个普通的采花盗,在忙着踩点。

之所以断定这名青年男子是采花盗,一是他身上血气颇多,看人不论男女,总往下三路招呼,二是他面带潮红欲色,目光紧盯着楼下走过的美貌少女,绝非是寻常的贪色多看两眼,我分明从他眼里看到了浓重的欲念。

为防误会人,我从背后拍拍他,在他回头的时候招呼了他一肘子,对他瞪圆了眼睛,这是眠语术,我从雪玉娇的天魔大法里悟到的一种神奇功法。

正统阴癸派的天魔大法是要天魔音配合天魔舞,以歌舞融入武功,扰乱敌人心智,达到迷惑敌人的目的,练至顶层甚至可以颠倒阴阳美丑,使得中招之人记忆混乱,把丑女当天仙,把天仙当母猪,我弄不来那个,套几句真心话还行。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采花盗说:“江冲。”

我又问他:“看那姑娘啊?”

采花盗嘿嘿直笑,对我比了一个下流的手势,挺俊俏的眉眼看上去猥琐之极。

我想了想,问他:“采花这事,做过几单了?”

采花盗想了想,脸上忽而露出一些痛苦的神情,我几乎以为自己误会人了,刚要收回眠语控制,就听见他喃喃地说道:“记不清多少个了……”

我摸了摸采花盗的后脖颈。

我本来没准备杀人,但在茶馆听人闲聊的时候说起,此间的律法十分宽松,除非实在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的极少,像我昨天杀的那几个,无一例外都是杀人放火的惯犯,手底下无辜的人命不止一两条,朝廷挂出的通缉文书写明了生死不论,杀贼有赏,而这个采花盗一不在通缉文书上,二没有杀过人,硬要扭送官府,据说至多一个刺配流放。

刺配流放,就是脸上刺个青,然后赶到穷山僻壤去服役,或者赶到边疆自生自灭,碰到运气好的,还能自己跑回来。

我觉得这不行。

我小心地杀了采花盗,然后找了个地方把他烧了。

用的是我十三门奇功之一的《天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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