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外面买来的两根猪肋骨,斩成小块下黄酒酱料葱段焖烧,比起蛇羹清淡的香气要浓得多。
我又烧了一盘野菜,煮了一大锅白莹莹的稻米饭。
洛阳人大多吃面,但我比较喜欢吃稻米饭,很可能是因为我爹祖上是南方人的缘故。
野鸡炖得比较早,稻米饭煮好之后就可以吃了,我把野鸡端上桌,准备去盛蛇羹的时候,石之轩按着额头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见到他我还有点心虚,于是尽量平静地遮掩道:“正好中午了,一起吃点吧。”
虽然额头上还有我巴掌的红印,但石之轩看上去仍旧风度翩翩,他微微笑道:“闻起来很香,不想姑娘还有这样的手艺。”
竟是丝毫不提我打晕他的事。
我不知为何有点高兴,给他盛了一大碗稻米饭,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给他。
石之轩的吃相很好。
我炒野菜纯属为了让桌上有点除了肉之外的菜色,但其实是一口都不打算吃的,石之轩却不在意荤素,吃得也不多。
我的饭量本来是一顿两碗,见石之轩只吃了一碗饭就放下了筷子,也有些矜持地只吃了一碗。
然后我就去收拾碗筷。
在我的思维中,没有男人不能做家务这一条,但石之轩现在并不是我的男人,而是客人,主人没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租来的屋子实在太小,收拾碗筷也避不开石之轩的视线,他静静地看着我麻利地收拾桌子,洗涮碗筷,直到一切忙完,才开口道:“昨日仓促,还不曾和姑娘通过姓名。”
我擦了擦手,说道:“戚霜,干戚的戚,霜雪的霜。”
石之轩轻声说道:“唯经霜与雪,才成万年业,果然是个好名字。”
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摆摆手说道:“只是取名的时候正好窗外挂霜,没有别的意思。”
石之轩道:“戚姑娘这般武功,屈居此地,不觉得可惜了吗?”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已不想再做杀手。”
石之轩摇了摇头,说道:“靠武力杀伤人命获利永远只是下九流,戚姑娘该有更好的选择,有的人倾尽身家常年供养一位远远不及戚姑娘身手的武者,也只是为必要时一次出手,宁道奇有白道第一高手之称,以之轩的眼光来看,他在姑娘的手下过不了百余回合,他虽不贪钱财,但每年都有白道势力向他居住的道观敬奉无数钱财,这是强者该有的待遇。”
我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摇头道:“这样白拿别人的钱,还不如去杀人。”
石之轩笑道:“原来戚姑娘是个怕麻烦的人。”
我点点头,说道:“除了住的地方有点逼仄,其余我都还习惯,我准备等春天进山林打猎,换一些钱买个大一点的房子,反正战乱频频,就算洛阳的房子贵,别处的房子总有价低的,我又不挑。”
石之轩忽然问道:“戚姑娘可喜爱江南景色?”
我瞪圆了眼睛,看着嘴角上扬的石之轩,他这是在……邀请我?
石之轩的眼神温柔而缱绻,语调轻缓,仿佛在引着人进入梦境,“之轩近来常在扬州,虽则风景不如苏杭,却另有一番意趣,城中多曲音,春景独绝,且已安定,不似洛阳战火连天,惹人心烦。”
我有那么一点动心。
毕竟我还没过过什么安定的日子。
我问石之轩,“你请我是准备供养我的意思吗?”
石之轩笑了,语气中透着笃定的意味,“倘若有一日之轩落到要靠姑娘保命的时候,姑娘救不了我。”
我懂了。
石之轩是个靠脑瓜子搅风搅雨的男人,对自己的脑瓜子有着超乎寻常的信心,如果有一天他失势了,就证明他的脑瓜子出问题了,还有,堂堂邪王对于自己的武功自然也自信得很,若非如此,当初被宁道奇胜过一招之后,他就不会气得弃家而走,间接导致碧秀心趁机偷看不死印法走火入魔而死。
如果有一天他的脑瓜子和武功都救不了他自己了,他大约不会再想要活着了。
可这样,养我又有什么用呢?
我问石之轩,他却没有回答我,只是笑了笑,眼神里透出一股风流韵味。
自古少年爱熟妇,像我这样涉世未深的少女,被这样成熟有味道的男人吸引,当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居然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认认真真地收拾了东西,准备跟着石之轩去江南。
然后我就坐上了侯希白的船。
侯希白已经醒了,只是得有半年不能动武,他的脸色比我见到他的那天要白得多,在小厮的搀扶下艰难地来向石之轩行了一个礼之后就走了,全程只是看了我一眼。
就好像打伤他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
到底是个魔门中人。
我忽然想起了婠婠,我问正在作画的石之轩,“你知道婠婠最近在做什么吗?她会不会一直待在洛阳?”
石之轩说道:“看师妃暄的行踪便知,阴癸派几十年如一日只知盯着慈航静斋。”
我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石之轩换了一支画笔,晕染了些浅黄色的颜料,我没怎么看过人画画,但发觉石之轩换的颜料实在太多了,不由得走近了去看。
石之轩正在勾勒衣袖。
他画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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