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月,你不值钱啊,找不到好男人长那么漂亮有什么用?”
——“司月,你去给人当情妇吧,听说那样赚钱很轻松啊。”
——“姐,我没钱了,给我点钱用用。”
——“姐,你能去找你男朋友借点钱给我用吗?”
——“你爸再不还钱,我就找人把你卖了!”
司月有时候不知道,这三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那个曾经把自尊看的比天还大的女人,如今是怎么可以平静地接受这些不堪入耳的语句的。
她不知道,她的心很麻木。
“我和他不可能的。” 司月抬眼看了司洵一眼,然后抽出了自己的手。
病房门阖上的最后一秒,她听到李水琴不耐烦的声音:“死丫头,脚后跟都破成那样了,自己去买点药水擦擦!”
-
司月记得,她曾经很喜欢黎京的夏天。
白日是热烈的蒸腾,夜晚是沁人的荫凉。
就算下雨也是干脆果断,轰轰烈烈下个三天三夜,然后便是绝好的大晴天。
那个时候她大四在辰逸实习,遇见了刚从美国硕士毕业回来的季岑风。
谁都说她司月不过是季岑风随便玩玩的一只小鸟。
他是高高在上的集团大少爷,她是落魄清贫的黎京金丝雀。
他图她美貌,她贪他钱权。
可司月偏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是真心相爱,她和他从来都是平等的。
所以她不收他任何礼物,不借他任何名势。
不在公司以季岑风女朋友的头衔行任何方便。
司月以为那个时候的她只要坚守住心里的自尊,就可以和季岑风谈一场公平清白的恋爱。
谁知道她爱他爱得炽烈,最后却也被这炽烈伤及筋骨。
他们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就连分手都是。
季岑风甚至不愿意再单独听她任何的解释,他叫她出去,她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他。
晚风终于带着终日不散的湿气慢慢散去,司月拿着棉签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自己的后脚跟消着毒。
她不想回到那个压抑到无法呼吸的家里,所以买完药水之后就在附近的公园找了一条长椅。
透明的酒精顺着她撕裂的肉隙下渗,疼得她心口一阵阵紧缩。
女人细眉微拧,忍着痛给两条伤口都消完了毒。
微风卷过,伤口处也不知是痛还是冰凉,吹得司月轻嘶了一声。
忽然一阵熟悉而又清浅的味道顺着风也飘到了司月的鼻间。
那味道是夜半海浪卷着潮气的清冷,混杂着淡淡雪松的木调香气,闻起来禁忌而又疏离。
司月情不自禁地朝身后看去。
昏暗的路灯下,是一个穿着烟灰色西装的男人,他身边还紧紧地跟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
两人交谈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够传到司月的耳朵:
“那不是你前女友司月吗?” 女人故作惊讶地问道。
“不记得。”
第3章 祈求他
司月第二天早上换了一双合脚的高跟鞋。
后脚跟上贴了厚厚的创口贴,她一手扶着鞋柜一手去拿包。
“姐你不吃早饭了啊?” 司洵慢悠悠地从餐厅里晃出来,伸手给她递包子。
“不吃了,今天要迟到了。” 司月朝他摆摆手,“我得先走了。”
“哦好的,姐路上小心。” 司洵给她开门。
“你在家好好的,别出去乱玩。” 司月走之前敲了敲他脑门。
司洵笑着躲一边去,“姐你快走吧,我听话!”
司月也不去管他到底说的是真是假,只能连走带小跑地朝车站走去。
今天早上一睁开眼就是七点四十,吓得她早饭都不敢吃就立马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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