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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玥从后面探出个头来,“咳,吃饭吧?吃饭了!”

应卿都愣了一秒,才从善如流地上前。

芙提捂了捂自己的胃,也跟着走了。

留下季明信和段昱时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季明信狠狠地握了握那只和他掌心契合的手,“段导。”

段昱时以相同的力度回敬,“我已经有两年没拍过电影了,不介意的话可以叫我昱时。”

季明信额角的青筋暴起,声音生硬,“段总。”

段昱时面不改色,“小叔生分了。”

“我和段总非亲非故,没必要叫这么亲密。”

“迟早是一家人,我不会让小叔等太久的。”

两只手互相较劲,松开的时候甚至还残留一个红印。

一直到坐到饭桌上,季明信额头的青筋都还没消下去。

他把应卿送的红酒搁到桌子上,砰的一声吓到芙提连碗都拿不稳了。

应卿替她扶了扶,换来段昱时一记眼刀。

对方毫不示弱地看回来,眼神之间交汇成一缕缕丝线,空气中稀少的水分都能引发噼里啪啦的声音。

彼此依旧笑着,却都各怀心思。

最悠闲的人当属伏玥。

她怀孕怀得轻松,肚子里的宝宝乖巧懂事,从不让她这个在乎形象的女明星有一点难受。

不仅不忌口,还常常食指大开。

“都尝尝吧,”她张罗着几位男人吃饭,一点都不受氛围影响,“季总日理万机,下一次厨可是很难得的。”

明明在家都是季明信做饭,也不知道良心是不是喂了狗了才说出这种话。

于是大家长的脸色更差。

偏偏还有人当出头鸟。

段昱时问,“我刚才就觉得很眼熟了。没记错的话,我是不是和应先生见过几次面?”

见了几次都不记得,却记得人家姓应。

应卿倒是临危不惧,“是的。我大哥和段总有过几次合作,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过相关会议。”

“是么。”段昱时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好像在别的地方也见过吧?”

“是啊。”说到这个,应卿眼里的锋芒更盛,“在医院还见过一次。那时候芙提受伤了,我去给她送饭。在走廊里碰到过段总。”

多贴心。

伏玥看了他一眼,“你也会做饭啊?”

应卿答,“会的。”

季明信说,“下次过来,让我们尝尝你的手艺。”

如果说伏玥只是纯粹惊讶,那么季明信就是明晃晃地把应卿当成自己人了。

输在起跑线可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段昱时清楚从前他就没得到过认可。

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

他目光看了看那往嘴巴里塞小排骨的罪魁祸首,从头到尾都想把自己置身事外,太可恶。

于是段昱时冷不丁地看着她,问了句,“好吃吗?”

芙提:“……”

她不说话不代表她没在听,天知道每嚼一口她的心跳都要跳叁下,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他简简单单一个问题,替她集齐了饭桌上所有的目光。

就连应卿,都笑意吟吟地看着她在修罗场里煎熬。

芙提抿了抿唇,还能尝到葱香的味道。她于是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犹犹豫豫地开口。

“嗯……小叔做饭一直都很好吃啊。”

结果话一说出口,就看到坐在对面的大家长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侄女长大了,学会拿小叔挡枪了。

*

如果我是季明信我就把这个男的给刀了???看了心烦', '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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