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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趁热吃!顾青招呼林秀和顾白。

有周红先前那要免了饭钱的话,林秀和顾白这会儿也不嫌贵了,各自盛了一碗白米饭,就着美味吃得不亦乐乎。

顾青见状心里高兴,也开始动筷。

等到三人吃了大概一半的时候,周红和一名看着比她大个一两岁,身姿笔挺,眼光平正的男人一起走了出来。

这应该就是红松饭馆的老板,也就是周红的丈夫了。

顾青放下筷子,红姐,这就是姐夫吗?

林秀和顾白虽然还没吃饱,但也跟着放下了筷子。

见状,周红和那男人的眼里都闪过些淡淡的笑意。

然后,周红笑着点头:青青,秀秀,小白,这是你们姐夫常松。

顾青三人于是都唤了一声姐夫。

不管是周红还是常松,虽然只认识了这么一会儿,但已经足够顾青看出来这两人都是可以结交之人了,因而这声姐夫叫得倒也是心甘情愿的。

目光在常松的身上稍微停留了一会儿,顾青问道:姐夫,你以前当过兵?

常松身姿笔挺,看着就真的跟一棵长得笔直的松树一般,走路之时每踏出一步都似经过了尺子量过的一般,也只有是当过兵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特征了。

而且

看常松这明显是将这当作是本能的样子,应该还是才刚刚从部队里回来没多久。

周红眼里一亮,道:青青妹子,你这眼力可真是好,松哥这才刚刚退伍没两个月呢,到现在有时候都还当作自己是在队伍里,让人都没法儿说

说的是埋怨的话,但语气里不仅没有埋怨,反而有些淡淡的骄傲。

这个年代的人们对于军营的向往与热情,是后世的人没办法理解的,更不用说周红还是军属。

不过

在周红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常松的眼里却迅速的闪过几丝黯淡。

很显然,对于从部队里回来这件事,常松是有些遗憾的。

就在顾青注意到这一点,并且有些猜测的时候,就听周红又道:说起来啊,军人也真的危险,就拿松哥来说吧,这两年咱们国家与越国的边界一直都不太平,各大军区的战士时不时的就要去边境上作战,你们姐夫也去了,立了个二等功,但腿上了受了伤,虽然不影响走路吧,但是却没办法再在部队里呆了,要不然也不能回来开饭馆

一边说着话,周红一边拿眼角的余光小心的觑着常松,直到确认常松没有什么别的反常之处了,这才算是松了口气。

常松在部队里呆了不少年,今年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是连长了,原本这次就可以提副营的,哪里能想到会受伤不得不转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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