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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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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的独眼大汉走了过来,舔了舔嘴唇,把一枚帝国银币重重地拍在吧台上,吼道:“我来!”

敏儿哼了一声,说:“我说过,我不喜欢你。你不行!”

独眼大汉却没有发作,只是嘿嘿笑了几声,又回到座位。

敏儿把他的银币一弹,就划出一道弧线落向他的脑袋,独眼大汉一把抓住银币,叫道:“你早晚会喜欢我的!”

“下辈子吧!”敏儿高声回道。

敏儿掏出几十个铜子,拍在吧台上,然后伸手一扫,那堆铜子就排成一排飞起来,长了眼睛似的一一落入千夜衬衣的口袋。她这手玩得很漂亮,顿时激起了一片喝彩声。

如果把铜板换成飞刀呢?

之前那些想和她睡觉的拾荒者缩了缩脑袋,这女人果然是个辣手货。

“要一个房间!”敏儿说。

“第三间空着。”千夜递过来一把钥匙,而他的话一向很少。

敏儿用纤长手指挑着钥匙圈,让它飞旋着,然后用热得可以把人烧焦的目光盯着千夜,似笑非笑地说:“我晚上不锁门,有胆子你就进来!”

“但我会锁门的。”千夜回答。

敏儿嘴里吐出一个脏字,然后懊恼地砸了下吧台。但是她一拳落下,酒吧却整个都震动了一下!

酒吧里的人纷纷抬头茫然看着周围,千夜的眼中则有隐约的光芒一闪,随即又恢复了正常。

外面突然响起了秃头警长异常惊恐的喊声:“稍等!我这就开门!这就开门!”

警长话音未落,外面忽然传来惊天动地的爆炸声,气浪和冲击波呼啸而来,把曼殊沙华的窗户全部震碎。飞溅的碎玻璃掉到了不少人头上,还有些不幸运的家伙被割伤了,可是却没有人抱怨,人们都惊恐地望着外面。

小镇中响起沉重的脚步声,那是军靴踏地的声音。

第三章 远征军

从镇外的方向走来一队黑色制服的战士,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是每个人身上都透着浓浓的血腥味道。他们臂章上是火枪与染血刺刀交叉的图案,那是帝国远征军的徽章!

小镇的大门已经彻底倒塌,断裂的管道徒劳地向外喷着蒸汽,镇门周围的几栋房子都被爆炸的气流掀开。而秃头警长则半个身子被埋在废墟里,低声呻吟着。

就因为镇门挡了这队帝国远征军的路,所以他们干脆就直接把灯塔镇的大门给轰开了。

在远征军战士身后,还有几十个踉跄跟着的人,他们遍体鳞伤,双手都被铁丝绑着,并且锁成了一串。锈迹斑斑的铁丝深深勒进他们的肉里,伤口还在不断地滴着血。这些人走得稍慢,旁边的远征军战士就会一鞭子抽上来。

在黑暗中,曼殊沙华濛濛发光的招牌和破碎窗户中的昏暗灯火显得格外醒目,这队帝国士兵就转了方向,向酒吧走来。

两名高大战士先行走进酒吧,四下扫视。

他们的目光如鹰一样锐利,整个酒吧里没有任何人敢和他们对视。这两名战士手中的自动步枪威力巨大,用不了一分钟就能够把整个酒吧里的人都变成尸体。

一名战士向千夜指了指,冷冷地说:“准备二十个人吃的东西。要快!”

另一名战士则用枪口向拾荒者们一指,喝道:“你们这些肮脏的猪,把桌子收拾干净,然后滚出去!立刻!”

拾荒者们拼命陪着笑,以闪电般的速度擦干净桌子,然后逃出了酒吧。另外的人们则自觉让出了位置最好的几个桌子,躲到了角落里。帝国军没让他们走,他们可谁都不敢动。

一名身材高大的军官缓步走进酒吧,经过门框时还低了低头。

他有着一双浓重剑眉,眼神就象永夜之域的最凶残狡猾的夜鹰,用看猎物的眼光扫过酒吧里的每一个人,然后选了中央的一张桌子,坐下。

外面传来一阵打骂声,那几十个人被远征军士兵驱赶进来,然后在角落里拥挤着站好。

那名军官看了一眼酒吧里的人,以低沉沙哑的声音说:“看看他们!这些都是被黑暗之血污染的家伙,等待他们的将是暗无天日的黑矿!他们会在那里挖矿到死,直到黑血发作,变成只知道渴求新鲜血肉的怪物,然后被守卫杀掉。睁开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看!任何向永夜一侧堕落的人,都会是这个下场!”

所有人眼中都浮上恐惧。

这些被捕捉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称谓,血奴。被吸血鬼咬伤的人,都会被黑暗之血污染,变成失去神智的野兽。它们到了进餐的时间会渴求新鲜血肉,在上位者命令会疯狂攻击目标物,直到战死为止。

在帝国统治的任何地方,只要发现了血奴,大都会被就地处死。少数还没有发作的,则会被送进黑矿挖矿,直到死在矿坑里为止。

纯种的血族十分罕见,但血奴也是高危的生物,传说中,只要被血奴抓伤咬伤,甚至是离他们近了些,都有很大可能被黑暗之血污染。酒吧原先的客人和女人们挤在一起瑟瑟发抖,拼命想要离那些血奴远一些。

这时从被捕获的血奴中突然冲出一个中年男人,扑通一声跪在那名军官面前,大声叫道:“我不是血奴,我没有被黑暗之血污染!”

军官脸上浮起有些扭曲的狞笑,说:“我知道。”

中年男人一怔,愕然抬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迎接他的,是深黑的枪口!

砰的一声巨响,酒吧里所有的酒瓶酒杯都在震动,那个中年男人犹然跪着,但是头颅已经被彻底轰碎,血与脑浆溅了一地。

军官吹了吹枪口的青烟,对无头的尸体说:“我知道你不是血奴,但是窝藏血奴的罪是一样的。”

一名战士走上一步,问:“刘中校,他的两个儿子要不要一起处理了?”

军官向血奴群里扫了一眼,那里站着两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就是中年男人的儿子。他们瑟缩着,想要往别人的身后躲。

刘姓的军官向他们一指,说:“你们两个出来,把这具尸体扔出去喂狗,然后再把地洗干净!我讨厌血腥味。”

两个年轻男人战战兢兢地走出来,顺从地抬着自己父亲的尸体走了出去。这里所有的人都知道,如果反抗的话,帝国远征军有几百种办法可以让人生不如死。

就在刘姓军官和帝国战士的目光都被吸引时,血奴群中突然有个人尖叫一声“我不要去黑矿!”猛然冲向酒吧的后门,想要从那里逃走。

军官脸上又露出狞笑,摘下背后一支奇特的步枪,瞄准了逃跑血奴的后背。他的动作似缓实快,步枪枪身上几道蓝色纹路点亮时,那个血奴才冲过半个大厅。

这时千夜端着餐盘,刚好从门内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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