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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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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传闻有女朋友,实际没有、不解风情、只懂工作的周par真的结!婚!了!还是闪婚,还大方到发了个全是九的大红包。

这得多迷信长长久久,才能发这样的红包啊!

有人上道试探地说了句:“周par,新婚快乐,祝你和嫂子百年好合。”

【渡衡-周渡:嗯,谢谢。[红包]】

这下所有人都懂了,疯狂祝福。

小群里也炸开了锅,这个群没有严肃的周par,也不谈工作,是律师们灌水的地方。平时谈八卦吐槽就在这个群,连殷之衡都不在,老板毕竟是老板。

有人忍不住说:“我就说周par闷骚,你们看,这得高兴成什么样,才自己官宣啊。”

“对,我以为周par要和case过一辈子的。”

“如果现在去问周par的心情,你们猜他会怎么说。”

“我猜他会说,一般,还好。”

“一般,还好+1。”

“+10086。”

“写作:一般,还好。读作:老子心情好到炸裂!”

与此同时,覃樱突然想起一件事,给周渡发短信:“我还没给我妈说,你呢,给你姥姥和朋友们说了吗?”

发完她才想起,周渡不是那种大肆宣扬的人,这对他来讲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说不定比自己还低调,算是白问了。短信不能撤回,覃樱只好再发一条。

“没说的话,改天我们想想,怎么和大家说吧。”

周渡拿着手机,看看覃樱发的短信,又看看已经普天同庆、给他们送祝福的律所同事。他沉默许久,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给覃樱发过去。

“嗯,没说。”

第23章 我要你(无我不欢(九))

“结婚了?”别墅里, 男人转着手机,不咸不淡地问道。

“是,我亲眼看见他们走进民政局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所以回来请示您。”

“她和谁结的婚?”

“渡衡的周律师。”

金在睿眼睛眯了眯, 周渡啊。这种时候还有胆子接触覃樱的, 恐怕就只有那个人。

三年前他就听说过这个律师, 三年前的坞城,并非金家一家独大,还有一方势力,叫汪承,这个汪承放高利贷起家, 手上不太干净, 像条随时会咬人的恶犬。

当年汪爷的名号不小, 后来说倒就倒了,听说进去以后判了死刑立即执行,连死缓的机会都没有。

那两年国家严打, 汪承明而上的帐却做得干干净净,按理不会如此, 可罪证慢慢被人翻了出来。

彼时金存谦还活着, 他告诉金在睿,是一个小律师在对付汪承。金在睿当时很不解:“他们无冤无仇, 那律师往死里整汪承做什么?”

金存谦摇头:“不太清楚, 不过周渡这个人挺有手段的。以后要注意,本来就是搞法律的, 不成为朋友,也不能成为敌人。千里之堤, 毁于蚁穴。”

经年以后,金在睿成为金家当家做主的人,调查覃樱时,终于把这条线串了起来:六年前,汪承逼死了覃樱的父亲,让覃樱母亲成为植物人。当时十九岁的覃樱被迫远走他乡。

而周渡之所以这么做,源自于他爱覃樱。

金在睿翻资料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那份导致覃父死亡的资料从周渡手中流出去,可最后少年不顾一切地为她清扫障碍――他希望有一天,威胁不复存在以后,她能回来。

日复一日,当初的小律师成长为律所合伙人,覃樱一直没能回来,纵使汪承等人不复存在。如今只知周渡接一些无关痛痒的民法案子,连公司法都不碰,谁又知道,当初扳倒坞城汪爷的人是他呢?

一旁的廖三踟蹰劝道:“二少,算了吧。当初你和太太闹离婚,找过周渡,这人很敏锐,觉察了萌萌的死不对劲。他手上很可能有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证据,到时候会对金家很不利。”

金在睿盯着自己的结婚戒指,弯唇笑了笑,语气嘲讽:“我怕他对我不利?我怕金家股份暴跌?廖三,我告诉你,这世上,我什么都不怕。”

“要是你得判刑呢?”

“没什么大不了。”他伸了个懒腰,“行了,滚吧。”

廖三走到门口,提醒他:“大太太被律师保释出来了,她吵着要见你。”这个‘大太太’,指的是单凝。

金在睿翘着腿,说:“下午有空,让她去鸿德那个房子。”

听到“鸿德”,廖三忍不住抬起眼睛看他一眼。金在睿神色不变,甚至带着笑意。

从那天关夜雪死去,他把关夜雪的尸体和金萌萌葬在一起后。就一直是这幅样子,很疯魔,在做一些很不理智的事。

鸿德那个房子,正是金萌萌死的地方,小小的女孩身体被泳池的水泡得发胀。出事以后,金在睿再也没去过鸿德那套房子,这次竟然约单凝去鸿德,十分违背常理。

作为金在睿心腹,廖三是知道的,金萌萌出事时,金在睿和单凝就在鸿德那个房子私会。

廖三复杂地说:“我会通知大太太的。”

“嗯。”

廖三看见金在睿低着头,在看一张照片,照片是两年前,金萌萌还活着时,关夜雪和金在睿一起拍的。他们坐在沙滩上,金萌萌被金在睿抱在怀中,旁边的关夜雪头靠着金在睿肩膀。

一家圆满。

这才多久,母女俩都死了。廖三心里沉沉叹了口气,觉得金二少也造了不少孽。人家活着时,他当成一个阮绵绵的摆设随意欺负,死了才怀念关夜雪这几年带给他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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