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怎么办?官兵已经攻城了!”手下头目叫道。
刘广民一咬牙,怒道:“咱们平日里犯下的事就算死一百次也不够,狗官是不会饶恕咱们的罪孽的,还不如趁着防护罩没有消散,拼死一搏!”
“杀!只要火器不能够攻城,这些步兵就算再厉害,又有什么好怕的!”一个统领叫道:“撒豆成兵!”
一言不合就彪道术,一把黄豆撒出,瞬间掉在地上变成了黄巾力士。
已经有了经验的步兵并没有把黄巾力士再看眼里,开始把身后的弯弓摘下来。
“血囊!”步兵连长叫道。
手下士兵纷纷掏出了一个血囊,扔进了箭囊里,然后拿利箭刺破血囊。
整个箭囊的底部被一股污秽血液覆盖,所有的箭矢的箭头都被污秽血液覆盖。
“放箭!”
“嗖嗖嗖!”
箭雨如云,把所有的黄巾力士给覆盖起来。
本来金刚不坏的黄巾力士遇到了被浸泡过污秽血液的利箭之后,就像是遇到了阳光的雪花,瞬间烟消云散。
“啊?这……”那个施展撒豆成兵的统计说不出话来。
这些黄巾贼并不是专业的道士,只不过是学了几手道术皮毛的外行罢了,除了这些手段之外,再也不会其他了。
如果他们之中有太平道的内门弟子还能够挣扎一些,不然手段显得太单调了。
“咱们也放箭!滚木礌石,金汁全都弄好,随时准备用上!”刘广民吩咐道。
步兵开始攻城,黄巾贼卖力的守城,双方开始厮杀了起来。
交趾郡的步兵既没有玄甲军那样精良的武器,也没有神机营威力巨大的火器,只有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军纪。
步兵的大部分成员都是蛮族,他们常年的忍饥挨饿,但是性格都羁傲不逊。
但是被丁棣收入帐下之后,他们受到了最好的思想教育,还吃着最美味的伙食,最重要的是管饱。
所以这些蛮族步兵个个都孔武有力,十分的勇猛。
后来丁棣还把巫教珍藏的那些秘籍功法传授给了步兵,按照军职大小修炼相应等级的内容,大大提升了步兵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在别处的军队里,只有将领才有资格学习功法,但是在丁棣的军队里,就算是刚刚进入军营的小兵,也会传授给后天第一层的功法。
只要你肯为丁棣卖命,只要你能够立功,就会不断的变强。
变强之后就能够更好的立功,做更高的职位。
到时候就能够修习更高深的功法,变得更强。
正是这种正能量不断激励将士们的环境,让这些步兵悍不畏死,顶着一脑袋金汁不顾疼痛冲上了城池。
“杀!”第一个登上了城头的步兵大吼一声,挥出了手中的战刀。
在这个步兵连续斩杀了三个黄巾贼之后,刘广民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虽然这个步兵死了,但是后面源源不断的步兵已经登上了城头。
后面神机营的火枪兵也紧跟其后,开始狙击黄巾贼将领。
“哎~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了,看来只有改名换姓,过上富家翁的生活了。”刘广民仰天长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挣扎的必要了。
不过他还是有后路的,因为在一个名叫棣新商会旗下的票号里,他存了十多万两银子。
摸了摸怀里贴身存放的银票,刘广民不禁有些感慨那个棣新商会底蕴深厚,竟然发明出这种名叫银票的东西,可以让人存钱,并且凭借银票在棣新商会任何一个分号取银子,实在是厉害。
不过棣新商会的后台神秘,很多商会的背后都有着棣新商会的影子,所以才会有人敢在棣新商会存钱。
自己现在只有离开郁林郡,去一个安定的地方,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了。
可惜了自己在郁林郡娶的十几个妹子,估计城破之后要便宜别人了。
招呼了身边的几个高层,刘广民溜了。
为了给自己拖延时间,刘广民在溜走之前提拔了几个头目做统领,让他们主持城头战斗,自己要回大帅府整顿军马再战。
那些头目也不是傻子,在刘广民离开之后,便下令投降了。
这也导致了刘广民还没有从城内逃走,就被潜伏在城内的锦衣卫给宰了。
能够进入锦衣卫的都是万剑门的弟子,他们的实力可不比刘广民弱,只是没有命令,不能够轻易刺杀罢了。
看着刘广民的人头,入城的张辽咧嘴一笑:“郁林郡终于到手了。”
自此,丁棣坐拥两郡之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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