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博言一向觉得,余笙最大的长处就是熊,特别熊,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了是个熊大人,总之就是熊到一定境界了,以他多年的斗争经验来看,对付这种人就只能“师夷长技以制夷”。
结果就是两个人对熊。
现在回想,姜博言觉得自己毕生的幼稚基因都贡献给她了,从小到大,旁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早熟,冷静,相比于同龄人来讲要懂得克制许多。
而如果有人知道她分分钟能惹他炸毛的话,一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最先发现他对余笙的反应非比寻常的是刀刀,刀刀有一颗冷静而敏锐的心,她是个天生的观察者,生性敏感的她,总是能过早地觉察出某些暗藏的蛛丝马迹。
她最早一次问他是高考刚结束的时候,那天是个小聚会,姜博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杨老师送他的一枚手工书签,书签里是塑封的干花,他一看就知道谁的手笔,那个人前不久还在个人网站里晒自己深山中遇到的一种奇异花种,遍查资料没发现那花的名字,自作主张取了个“流光”的烂俗名字。
她捡了一朵断枝的带回来,自己做了个书签。
他想,大概是她想送他,不好意思,所以借了母亲的手。
还真够别扭的。
他盯着那枚用金线做穗的书签看了老半天,或许是唇角忍不住扬起的笑意让刀刀觉察到了什么,又或许是他早就表现出了不寻常,总之那天刀刀问他,“你其实是喜欢笙笙的吧?干嘛老和她作对。”
她询问的语气太寻常,就像平时问他喜欢喝果汁还是酸奶那样寻常,以至于他一时没多想,随口回答了句,“如果她能稍微有点儿姑娘家的矜持,我或许会喜欢她,但显然她没有。”他歪着头,觉得自己会喜欢她就奇怪了。
刀刀看了他一眼,笃定地留了一句,“你喜欢笙笙的。”
他思考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刀刀是如何得出这荒谬的结论的。
刀刀第二次问他的时候是在大三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公司,拉了几个人组了个团队创业,起初他们做的项目是出行顾问方面的,比如旅行路线设计之类的东西,灵感来源于余笙无意间的一次吐槽,她说每次出门无论看多少攻略,一定还是有意外发生,吃住行总有一样不顺心,弯路和错路从来就没有能完美避免过一次。
然后他决定做那个项目,主线上,大致的设想是做当时最流行的app,企图创造出最人性化最便捷的出行顾问类软件。
然而很快就铩羽而归了,因为策划案的不成熟,和后续软件的重**ug,使整个项目在后期彻底瘫痪,损失了几十万。
大家都明白,很多时候,经验都是钱堆出来,但教训实在是惨痛,那之后,团队的成员缩水了三分之一,许多人受不了这种大起大落的刺激,果断地远离了这个朝不保夕的事业。
那时候是姜博言最焦虑的时候,经常加班,熬到凌晨三点钟,抬头的时候是夜色最浓最沉静的时刻,很多次他也想放弃这条路,他一个学哲学的,经什么商?
那时候他经常会在凌晨出门,沿着创业园区外的马路一直走,走到尽头,右拐,能看见一个公寓,余笙就住在那里,他会坐在她楼下抽支烟,等着六点钟她的窗口准时亮起光,然后起身回去。
有次凌晨刀刀送曦光回到和余笙合租的公寓的时候,就正好看见了坐下楼下的姜博言,两双眼睛齐齐的看着他,眼神里面都是相同的惊讶和疑惑,他只能佯装镇定,说自己碰巧路过,来看看曦光。
曦光毫不留情的拆穿了他,“我昨儿就跟你说过我回家了,你来这儿找我啊?”
他依旧故作镇定地回说:“嗯,我猜你早上一定会回来,这不是回来了吗?”
曦光笑话他瞎扯淡!
一直没说话的刀刀忽然开口说:“你喜欢笙笙对吧?”
这次他没有第一句就否认,他沉默了。
而沉默大多时候是默认。
刀刀拉着他,“那就跟她讲!”一向冷淡而冷静的她第一次显得有些激动,竟想把他往楼上扯。
他挣脱了,冷着脸说:“别闹!”他不是不敢,只是还没想清楚,而且他焦头烂额,实在不是谈恋爱的好时机。
“至少要等我把事情处理完了。”
自己的亲妹妹在他身边补刀,“哥,你不会是不敢吧?”
他眼神有那么一瞬间的慌乱,旋即冷着脸教训她,“我是那么怂的人吗?”
曦光点点头,“那可说不定啊!”
回去的时候,是刀刀开车顺路带他回公司,两个人一路沉默,快到的时候,刀刀才说了一句,“其实我早就觉得你对笙笙不一样!”她苦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喜欢你。”
那是刀刀第一次确切的说喜欢他,他们都知道,这单方面的喜欢,说出来就是一场灾难,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安慰的话太假,他更不愿意说冷言伤害她,于是只能沉默着。
她是个知进退的人,留给她自己消化或许会更好。
刀刀没再多说什么,转了话题,“毕业陪我去瑞士住一段时间吧!我还没好好在欧洲逛一逛,你以前答应过的。不用觉得为难,我约了儿时的玩伴,你就是陪着我而已,就算将来笙笙……或者你未来的女朋友问起,也不会不好解释。”她从来都这样,就算任性起来也不会不管不顾。
姜博言在心底叹了口气,很早以前他就随口答应过,虽然只是敷衍的应答,但是既然是自己开口,又是这的情景,他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应了句,“好!”
曦光后来坚定地认为是他大早上不怀好意地蹲余笙楼下被撞见,他为了灭刀刀的口才答应陪刀刀去毕业旅行的。
姜博言把往事放在脑子里咀嚼一遍之后,算是彻底的睡不着了,开始琢磨怎么跟老婆解释这件事。
实话实说的话,估计从此除了曦光又多了个人嘲笑他。
虽然他觉得没什么丢脸的。
凌晨一点钟的时候,他还没有入眠,看着手机屏保上余笙的那张笑脸,他沉思了几秒钟,决定去见一见自己老婆,这种事,当然是当面解释比较好,免得她即刻开启大笑模式,他不能第一时间堵上她的嘴。
他穿了衣服,拿了车钥匙就出门了。
余笙睡的并不安稳,四五月份,会吃人的蚊子已经结伴出来游春了,余笙住的这栋公寓楼密闭性不是太好,蚊子总能寻着缝钻起来,余笙买的蚊香用完了忘记买新的,被叮了无数的包之后起来气哼哼地拍蚊子,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她最后只好把空调开到二十度,抱了一床被子把自己蒙起来,静等着蚊子被冻得哆嗦,然后自己躲起来。
这还没睡着呢,就听见门响动的声音,这下整个神经都炸了,大脑一片清明,再也不困了,一瞬间脑子里闪过无数单身女青年半夜被撬门的社会新闻,最后得出合理猜测——小偷上门?色狼变态?
还好她这曾经的单身女性早有防备,一手把手机按了110备用,一手从床头摸出自己珍藏的三节伸缩防卫钢棍,然后悄无声息地下床躲在门后,她打算如果有人推开门进来的话,她就直接一闷棍上去,打晕了最好,打不晕再来一棍,然后报警。
如果不是姜博言进来先开了客厅的灯给自己倒了杯水,如果不是咳嗽了一下被余笙辨出来声音,而是直接推门进卧室,估计早就脑袋开花了。
余笙听见他的咳嗽声才狠狠地松了口气,一摸脑门,汗都出来了,拉开门走出去的时候,就差叉腰大骂他一句混蛋了!大半夜一两点回来,害他还以为上贼了。
姜博言抱着水杯靠坐在沙发上,看见余笙拿着钢棍一脸凶相地出来的时候还很惊讶,一脸懵逼地看着她,“你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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