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兴致全在林荆璞一人身上。
他忌惮他,不比忌惮燕鸿少。可他如今对林荆璞的心思,又远不止是忌惮那么单纯。
林荆璞淡然处之:“既是联手,我使唤他们,你使唤我,不一样吗?”
魏绎失笑:“使唤二字,朕当不起。朕惜命。”
话虽如此说,可此时寝殿四下无旁人,他举手投足间透出来的意味,皆是想要将林荆璞吃死。
皇宫这座樊笼只罩得住金丝雀,可林荆璞是只狡黠的狐,看似楚楚勾人,可哪日他反咬一口,别说命,国都亡了。
林荆璞察觉到从魏绎身上隐隐透出的压迫之感,视线便又落回那碗面上,缓缓提起筷子去吃。
面还烫得很,林荆璞只能小口嘬着吃,活像只吃诱饵的鸟儿。
魏绎见了,不由轻嗤:“吃不惯吧?”
“还好。”他呛了去,拿帕子捂过之后,唇瓣鲜红,像要透出血来。
魏绎盯着那两瓣唇,眼梢微紧:“傍人檐下的滋味怎会好。”
林荆璞又吃了几口,实在受不住从胃里倒腾上来的火,紧捏着筷子,红唇微微翕动,往外呵出辣气:“我傍的是当今启朝皇帝。”
魏绎一笑:“你的启朝皇帝正折腾你呢。”
“既要下定决心傍人,哪有不受气的,我经得住折腾。”
林荆璞杯中没水了,魏绎先一步夺过茶壶悬空,偏头打量他额角的密汗:“看着不像啊。”
说着,魏绎提壶入口,当着他的面将水给喝完了。
辣是个好东西。
林荆璞只好将唇瓣再张开些,舌尖发干,生出了一寸撩人欲望的哀怨。
魏绎没擦嘴,茶水残留唇角,指尖就忍不住要去拨弄他的唇。
软若无物,剔透欲滴,仿佛轻咬一口,便能尝到人世间鲜美可口的血腥。
魏绎寻到了比脚踝更值得迷恋的宝物,鬼迷心窍,连语气都低了下来:“渴?”
林荆璞掌跟抵着冰凉的金器,无处可退。魏绎如此悱恻地撩拨着,他心神近乎动摇,意识到须得反杀才能逃过一劫,于是他卸下了矜贵,发起攻势。
——只那么一瞬放荡,都不曾叫人看清,他便吃干净了魏绎嘴角残留的水痕。
林荆璞又无情啃咬了下他的指,春风一笑:“你也渴了吧?”
魏绎被咬疼了,却恼不起来,打量着他称许道:“你浑身上下都是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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