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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欢刚才看到他的钱包,里面只有这张卡,不想让林向森太尴尬,她递出自己的卡:向森,你忘了你把卡放在我这了?

尔后自然的将卡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刷完,递回卡,并附上得体微笑一枚:两位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走出咖啡厅,林向森叹气:欢欢,都是我不好,今天知道要和你见面,早上出门太紧张,拿错卡了,是我的错。

没事没事。林云欢毫不在意,她家里家境好,典型的富二代,父母疼爱,从来没有为钱犯过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班吧,明天是周末,明天咱们再去玩。

但你后天就要回去了,我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林向森说,你来了这里,我要是抛下你去工作,像什么。

又道:再者,以我在公司的地位,偶尔请个假没什么的。

于是林云欢不再拒绝,等两人要去海洋公馆时,林云欢这才想起宋初一,她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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