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无线话筒,穿着笔挺的西装,对着台下观众口吐飞沫的演说,完事再来一句“听懂掌声”,这对小金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随着班级聚会的深入,同学们也站起来互相敬酒了。
有一点很奇怪,似乎毕业临近的时候,大家好像都“开窍”了,以前陈汉升威信高,不过班级活动时,同学们很少单独敬他。
因为那样会有一种拍马屁的感觉,违和感非常严重,还在象牙塔里的学子们放不下架子,最多单独敬一下辅导员郭中云而已。
有些戴振友这样的学生,甚至连辅导员都不甩,吃完就走,绝不多留,总之他们也不准备争什么荣誉称号,没必要过去讨好。
现在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大批同学络绎不绝的举杯过来,嘴里说的最多的,也是那句“以后要是混不下去了,我就来抱班长大腿。”
“好说好说。”
陈汉升大大咧咧的应下,以他现在的资源,安排班级同学没有什么问题。
沈幼楚也成了女生里的“香饽饽”,不过女孩子之间要文静很多,她们都是开着玩笑说道:“幼楚,以后你和咱班长结婚了,一定记得在qq群里通知啊,再忙我也得赶过来。”
“谢,谢谢。”
沈幼楚明显有些局促,小脸崩的紧紧巴巴,每当有女生过来碰杯,沈憨憨都要站起来感谢,看上去好像她才是需要帮忙的那一方。
“好啦好啦。”
胡林语嚷嚷着说道:“幼楚的性子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不要为难她了,联络感情去找陈汉升吧。”
小胡其实也挺抑郁的,明明自己才是班长,陈汉升只是前任,为什么同学们还称呼陈汉升为“班长”,这个渣男就这么得人心吗?
聚会快结束的时候,陈汉升估摸着自己喝了两斤多的雪花,今晚那些比较殷勤的同学,也是留在建邺态度最坚决的那批人。
这样的话,陈汉升才能真正的起到助力。
其实大学生毕业后,“回老家还是留在一线城市”这种话题,陈汉升早就和室友讨论多次了。
没有太大的雄心壮志,父母也有些人脉关系,这样可以考虑回去,小城市节奏慢,吃穿住行也不行操心,生活舒适度会比较高;
如果想寻找更多机会,或者本身就有突出的一技之长,一线城市就比较好,虽然压力大,但是机会也比较多,再说城市的霓虹灯也比较漂亮。
另外,在大城市还有一个隐形的“好处”,那就是环境的包容度比较高。
比如说,在老家30岁不结婚,邻居和亲戚的舆论都会纷至沓来,在大城市就不会这样,一辈子单身都不会奇怪。
“班长!”
陈汉升刚和一个同学碰完杯,有个声音就在背后响起了,随后鼻子里就窜来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不用说,肯定是“女儿”商妍妍了。
陈汉升扭过头,大概是包厢里有些高的缘故,商妍妍脱掉了羽绒服外套,上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韩版毛衣,雪白的锁骨都隐隐约约露了出来。
下半身是齐膝皮裙和厚厚的黑色丝袜,脚上踩着一双棕色雪地靴,栗红色长发自然起伏的搭在肩上,红唇笑吟吟的抿着。
“咱们之间还要喝吗?”
陈汉升虽然这样说,不过还是举起杯子和商妍妍碰了一下。
“嘻嘻。”
商妍妍喝了一小口,杯壁上立刻留下了一抹唇印,看上去有些诱人。
“班长,喝完酒趁着人多,干脆班级一起去唱歌吧?”
商妍妍建议道:“以后未必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唱歌没意思,就是那几个麦霸在炫技。”
金洋明表示反对:“还是去酒吧,我听张卫雨说,女人街那边好像新开了一家酒吧。”
“行啊,那就去酒吧。”
陈汉升无所谓的说道,他也是喜欢玩闹的性格,还豪迈的一挥手:“今晚的消费由陈公子买单,只要大家开心就好。”
“good!”
商妍妍也弯着眼睛,她之前也是酒吧的常客,不过上了大学以后,她痛定思痛,对以前空虚的生活方式作出了深刻反省,同时也有了更伟大和更积极的目标——努力做好“陈班长”的情人。
所以商妍妍基本都不去酒吧了,不过这次是陈汉升陪着的,因此可以理解。
“你和大家讲一下。”
陈汉升对商妍妍说道:“吃完饭想去酒吧潇洒的,就在这边留一下。”
“你呢?”
商妍妍问道。
“我要把沈幼楚先送回家。”
陈汉升理所当然的说道。
“啊?......哦。”
商妍妍愣了一下,原来兴奋的神情突然一点点凝固,最后安静的看着陈汉升走向沈幼楚。
陈汉升先亲昵捏了捏沈幼楚的脸蛋,沈幼楚稍微“反抗”了一下,发现没有效果以后,就任由陈汉升搓揉了。
同时,商妍妍发现沈幼楚在这么热的包厢里,她还是整整齐齐的穿着羽绒服,仅仅把脖颈处的拉链向下滑了一点,腿上也不是性感的丝袜,而是厚厚的绒裤和小白鞋。
沈幼楚也没有化妆,不过还是那样的漂亮,白皙的脸蛋蕴着健康红晕,鼻梁高挺,嘴唇的线条立体而饱满,这是让商妍妍无比羡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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