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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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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视线落在一楼大堂的东南角,蹙蹙眉,在听了平誉说的话后,到底还是委曲求全地点了头。

“说来,这轩雅居,前年还是东街街面儿上最不起眼的一间成衣坊,看铺面的是个老裁缝,因年岁高了,手脚眼睛都不利索,制出来的成衣总有些毛病,不过借着地段儿糊弄糊弄人,专宰外来客罢了。去岁年节前,老裁缝老没了,铺子便传给了儿子,他小儿倒也有些本事,娶了隔壁点心铺掌柜的大姑娘,两家一合计,竟将铺面一合,开了这么间茶馆出来。这茶馆茶水点心倒是也一般,独独请了位极有本事的说书先生,一段周栾传连说了十几日,竟仍是日日满座。奴才有幸听过一次,那可真是好哇!一说起青封关守站,真真儿就在眼前发生似的,当下有个屠夫,直接就起了身,说要应了招募去戍守边关去,把那北蛮子打的个落荒而逃才甘心,啧啧。”

平誉慷慨激昂地说了一长串儿,在主子面前都有些失了分寸,显然也是对这位说书先生追捧至极。

但更显然的是,卫珩并没有因为他的话对这位说书先生产生多少兴趣。

他前世活在千年后的现代,电视电影无一不全,也不是没听过单田芳大师的经典评书,甭管那说书先生口技有多么高超,他都不可能像这时代的平民百姓一样,会觉得自己“长了见识,大开眼界”。

之所以选择留下来,也不过就是想了解了解大宣京城的风土人情和俗世生活罢了。

而听评书,观察周身其他听众的反应,便是极有用的一个法子。

一般人总会觉得,成年人穿越成古代的一个婴儿,已经有了成熟的心智和判断接受能力,一定会比身边其他孩童更了解这时代的规矩定例,也更能适应生活。

但其实这中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误区。

真正的孩童,在接触到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时,会好奇,会询问,会不断地接受新鲜的知识,所以成日里都是问题,就像祝宜臻一样,喋喋不休,烦人的不得了。

但像卫珩这样的,前世生活三十年,已经养成了基本的生活习惯和人生见识,在遇见很多事时,下意识就会用自己以往的经验去定义,然后忽视过去。

譬如说山竹,宜臻在第一次瞧见山竹时,便好奇地问了橘堇这是什么,此后一辈子,记得的都是橘堇告诉她的名字。

但卫珩,在看见这水果的第一眼便已经知道是什么了,很容易就忽视了过去,若不是送果子的人主动提及,他怕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知道原来山竹在宣朝不叫山竹,而被称为“莽吉柿”。

过去几年,卫珩没少因为时代代沟而闹出乌龙和麻烦。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把前世记忆和现世记忆隔开,努力去了解、适应这朝代的日常生活,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真真正正的宣朝顺平年间的七品小官之子。

......

这茶馆的茶水点心果然一般的很。

卫珩只寥寥吃了几口,便没了兴致,倚着窗户,漫不经心地听着台子上说书先生慷慨激昂的念词。

这位说书先生姓何,又生了满面的麻子,因为被人笑称是何麻子。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说书功力。

“......却说那马儿仰面嘶吼,竟是把背上的鞑子给生生抖落了下去,迈蹄子朝撒周栾将军欢儿奔去了。周栾将军那时已经满身是血,见着这景儿,大笑道:贼者,天道不助也!那鞑子怒而转身,一瞧,周栾将军是半丝儿踪迹不见......”

何麻子声如洪钟,语言竟有韵律,手上惊木拍的恰到好处,除却卫珩,平誉和观言都已是全神贯注,沉浸在周栾将军誓守青封关的情节之中,陈连沏茶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据平誉所说,这段儿也是何麻子自己作的,面上是评书,其实倒不如说是真在讲故事了。

周栾这个人物,卫珩之前便听过。

是当今皇上亲弟肃王的独子,十四便随军去了北边,从一个赞画做起,如今不过弱冠,便已经被封为副帅,因了骁勇善战,独自带兵守住了青封关,所以世人都尊敬地称他一声周将军。

青封关大捷,成功地为死气沉沉的大宣带来几分人气。

整个京城都沉浸在欢欣鼓舞之中,一派纸醉金迷,丝毫不知京外的天灾地动和流民叛军。

在卫珩看来,大宣已是从内里根子底开始腐烂,即便是守住了北境,也是活不长久了。

一个朝代的没落,绝非一日之功,大宣的颓势,早在先帝成丰年间便出现了端倪。

如今不过是日积月累忽而爆发的结果罢了。

他放下茶杯,对何麻子的故事也没了多少兴趣,倚窗望着窗外的街景,大雪洋洋洒洒。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也不知这一场鹅毛大雪之后,路上会出现多少冻死骨。

正当他想的入神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不轻不重的少年音,带着几分不屑和愤懑:“什么骁勇善战,一个赞画出身的副帅,有何了不得的,青封关大捷,不过就是靠了底下的黑虎军罢了,若是季连将军还在,早早便把鞑子打的落荒而逃,哪还有一个副帅狐假虎威的份儿!”

卫珩淡淡一扬眉。

季连大将军。

那是比周栾更了不得的武将,三入北蛮腹地,在北蛮有黑煞之城,领军十余年,把北境的疆域拓宽了不知多少。

只可惜久经沙场,身上落下了不少伤病,不惑之年便因伤病不幸离世了。

如今周栾手底下的黑虎将,就是季连大将军一手带起来的,战场经验丰富,阵型多变,个个都是兵中精锐。

周栾借黑虎将之能狐假虎威这话,虽刻薄了些,卫珩却也是有几分赞同的。

他微微偏头,看清了说话的少年。

十一二岁的年纪,面容俊朗,身着利落的朱衣,还配了小甲和短剑,面上带着几分肆意和醉意,明显是吃多了酒。

这东南角,案几本就隔得极近,除却卫珩,自然也有其他人听见了这愤愤不平的少年音。

有人便大笑起来,道:“毛还未长齐的娃娃,口气倒是大的很,说周栾将军没本事,你又如何?”

“我何至于和他比!我若要比,也该和季连虎帅,骠骑楚霸比,少年羽林,封狼居胥,那才是武将之尊,一个权贵出身的赞画,你问西北有谁瞧的上眼的!”

他这话口气一下更大了。

周遭听见的人都忍不住转头,本想嗤笑嘲弄一番,结果见发话的不过是个面嫩的少年娃,便只当他是在吹牛,哈哈大笑,没了和他争辩的意欲。

唯有卫珩看出点端倪。

这少年衣着乍一瞧普通,但腰上那块玉佩可不是凡物。

更遑论案几上摆着的佩剑,连剑鞘都是难得的皮质,内行人一眼就可瞧出其工艺精巧。

能配得起这玉佩和宝剑的少年,来头绝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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