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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_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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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厦不让外卖上来,你是怎么上……”话还没说完,年轻人就愣住了,眯着眼仔仔细细地盯着谢琰看了好一会儿,语气变得惊讶,“谢琰学长!”

谢琰疑惑:“你认识我?”

年轻人连连点头,“学长,我们大学是同一个社团的,我比你小两届。”

谢琰还真仔细去打量年轻人,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叫郑寒晟,”年轻人说出自己的名字,见谢琰还是一脸茫然,又补充了一句,“特特你记得吗?”

特特?

说起特特,谢琰就记得起来了。

他大学的时候被飞哥拉进一个叫做踏青社的社团。社团的活动就是每周去周边的景区游玩,没有三天一小会五天一大会,也不用帮学校做什么事。谢琰当初觉得这个社团很轻松,就跟飞哥一起加入。

大三那年,社团来了个新人,顶着一头粉红色的头发,在一众新人里特别显眼。

反正当时社团里的老人都记住他了,然而下次见面,对方的发色又换了,这次是青春活力的绿色,据说是因为女朋友劈腿了。

此后隔三差五这个新人的头发发色总要换上一回,每次见到对方谢琰都要回想一下对方上一次到底染着什么样的发色。

因为对方的发色实在太多变了,谢琰和他在社团认识两年,愣是没记住对方长什么样,每次只记住对方张扬的发色和堪比彩虹一般鲜艳多彩的衣服。

也是这个原因,对方在社团里有个昵称,特特。

是社团成员对杀马特的爱称。

谢琰毕业之后就没有再见到特特,啊,不是特特,是郑寒晟。

没想到再次见面是在顾遇琛的公司,曾经的杀马特少年成了社畜,不得不换下鲜艳衣服,染回黑色的头发,规规矩矩的上班。

“我想起来了。”谢琰恍然,“你是刚来这里上班?”

谢琰之前过来几次都没有见过他,显然是这段时间刚来yc的新人。

果然就听郑寒晟说道:“是啊,上周刚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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