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不怕了,不吓你了!”
刘光霁已经扩散的瞳孔渐渐聚合,他似乎看到了百里飞的脸。然后这张脸扭曲变形,鼻子也挺了,下巴也尖了,似乎又变成了菲莉帕的样子。
再然后他看到菲莉帕将一把已经深深刺进自己脖颈处的小刀给拔了出来......
离世前,刘光霁最后的念头居然是,“稍微换个环境看看的话......菲莉帕那张整过容的脸还真是可怕......真奇怪......以前的自己怎么会觉得她长得可爱......”
......
被唐云手里那把淬了夜魔*的小匕首划了一刀,所以他看到的杜锋、菲莉帕什么的都只是幻觉。最后把一把小刀从刘光霁脖颈中拔出来的当然是唐云。
刘光霁死了,穿着那身既光鲜又合体的西服倒在了桥洞下潮湿、霉臭的淤泥之中。据刘光霁自己所说的,唐云还真是不知道要怎么来评价这位胖师傅食品集团少东家那简短的一生了。用阴谋恶毒来形容?用忍辱负重来形容?还是说这货纯粹是为自己脸上贴金,他干脆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纨绔?
这有什么所谓么?
刘光霁和唐云二人之间算是有点仇,不过唐云也真不怎么在乎。要是真的愿意让仇恨控制自己人生的话,唐云估计早就疯掉了。而且论仇恨,那半车洋葱头也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不过唐云还是决定把他杀了,这决定做得算是比较理智。事已至此再让这位有钱有势的同学跑出去的话,自己的身份要暴露,凭空多了麻烦,三观组修车行和小虎超市也会被连累。还是杀掉的省事。不过......这毕竟是一条人命。单纯的,以决定刘光霁生死的思考所经历的时间来算,那这个决定做得还是挺“草率”的。
一刀毙命,翻口袋,把现金什么的都掏出来。刘光霁脖子上还挂着一根男士的白金项链,手腕上还有块貌似挺值钱的手表,都扯下来收进背后的双肩包。然后找了个相对低洼的地方,用淤泥之类简单处理掉尸体。
整个过程唐云都表现的很冷静,就是套出自己想知道的话,然后就像杀鸡一样在他脖子上捅了一下,最大的难点是用淤泥掩盖尸体时不要脏了自己的格阪纳西装。
就连唐云自己都开始觉得自己越变越冷血了。
也许是杀过太多人,也被人追杀了太多次吧......可战场上杀人和眼下这个感觉毕竟还是不一样。
或者说,为了生存的话,人类本来就都是很本能的生物?什么仁义道德都是狗屁,权衡利弊之下别人死活于己何干?市场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的落后地区,比如柯米娅卫星群,比如旧历时期一些发展中国家,那些小商小贩为了挣点小钱不就敢随意践踏别人的生命么?用地沟油炸油条、往豆浆里兑粘稠剂,什么瘦肉精、高价药品、黑中介、打了药的直黄瓜......
跟这些相比,自己的“冷血”也算正常吧?好歹是因为自己安全受到了威胁,自己那些乌图尔弟兄的好日子受到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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