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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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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老两口和许家兄妹都是好性子的人,跟街坊邻居处的不错。可能是觉得自家儿媳妇性子太过软和,许家老太太在世的时候便给自家孙子找了个泼辣媳妇,能扛事,立得住。狗蛋说亲前,方立安还打听过,人虽然泼辣,但为人不错,没什么大毛病。

狗蛋和李许氏成婚后那半年,两家来往算不上密切,也算不上疏远,看不出什么问题。

矛盾产生于方立安离京后,狗蛋夫妻俩在京城没别的亲人,不知不觉中跟许家走的越来越近。

两家本就离得不远,小姑子老往娘家跑,许大嫂子就不高兴了。尤其是小姑子怀孕生子后,婆婆一边照顾着一边给孩子做衣裳。

许大嫂子忽地就炸了,在她的认知里,许家的东西都是她儿子的,凭什么给李家的孩子?

许母虽然性子弱,但给刚出世的外孙女做件衣裳怎么了?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又不是不来往,她闺女逢年过节也拎东西来了。许母觉得儿媳妇小题大做,偏她性子好,不计较,最后还是把衣服做好送去了。

事情要是这么完了也就算了,许大嫂子越看越觉得小姑子不顺眼,那种被人占了便宜的心思,一定要在别的地方补回来。

补回来一次还不算,整天疑神疑鬼,觉得婆婆又私底下给小姑子好处了,又要份外讨回来。

许大嫂子性子泼辣,能言善辩,常常说的让人无法拒绝,明明是占便宜的事,也说成理所应当,不应承不行。

家里狗蛋和李许氏两个,一碰上她就成了锯了嘴的葫芦,五年里吃了不少亏。

尤其是到后来,好长时间没收到方立安的音讯,许大嫂子觉得李家小两口没别的指望了,只剩他们许家一门亲,越发变本加厉,一边想把外甥女说给她儿子,一边又嫌弃李家小门小户,觉得她儿子值得更好的。

李许氏都被她说动了,觉得跟娘家亲上加亲听起来不错,但狗蛋死活不同意,要等他阿姐回来做这个主。

因着这事儿,许大嫂子还冤枉他,说他瞧不上自家孩子。最后,娃娃亲不成,倒是狠狠地离间了一波许家和李家。本来还拿狗蛋当半个儿的许家老两口,被挑唆地越发看不上他。没办法,谁叫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

自小被灌输“娘家是出嫁女的底气”,使得李许氏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时间久了,狗蛋不免有些灰心,对李许氏不复往日的体贴,家务和孩子全部推给她一个人,自己埋头书本,日日苦读。

相由心生,日子过的不顺当,心中气有郁结,自然就显老了。

这种娘家婆家的平衡,方立安几乎没遇到过,她自诩是个实在人,处的好就亲近点,处的不好就别来往,干什么委曲求全?人活一世,万事都要迁就忍让,那不活成苦逼本逼了?

按理说,五口人,其中还有两个小娃娃,一进的院子够住了。结果一家四口连着书房都挤在正房里,也不嫌吵得慌。

方立安做主,把西厢改回书房,两个孩子还小,过两年再分房睡。怕李许氏又犯糊涂,方立安直接当恶人,连敲带打给她定下规矩。

“以后,你娘家再有亲戚来借宿,恕不接待。许家的亲戚为什么不住许家?住我们李家算哪门子道理?还是说,我们李家娶了许家女儿就要改姓李了?

“你也不要跟我说什么都是自家亲戚,搭把手的事,我们李家不搭这个手,你想搭把手,你就自己搭去,哪怕出银子请人住客栈我也不反对,但是别用李家的钱。当然,你用你的嫁妆,我是管不着的。

“说句诛心的话,我给我弟弟买房子,结果因为你们许家的亲戚撤了书房,他这几年能学好吗?焉知乡试失利是不是你们许家亲戚影响的?

“你说,谁家娶个媳妇回来,还要对他家亲戚负责?像你这样,为了娘家的事,影响男人前程,损害婆家利益的女人,便是休了也不为过吧?

“你也不用哭着去娘家找人撑腰,我这人,向来吃软不吃硬,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否则,你娘家再怎么强势,只要在我这里不占理,我便无所畏惧。你只管叫人来闹好了,闹一次你就知道,结果是和离还是休妻了。”

方立安第一次扮演恶婆婆的角色,放狠话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就是苦了李许氏,被她吓得大病一场。

痊愈后,李许氏上道许多,就是几乎不敢在方立安面前提起娘家,直到过年,方立安给她娘家备了年礼,她才松了口气。有方立安管着,李家和许家不再走的那么近,两家的关系也恢复不到从前。

自打方立安回来,狗蛋便觉得家里又有了定海神针,做什么事都有了底气,越发刻苦上进。在接下来的乡试中,发挥稳定,成了一名举人老爷。紧接着,又参加了来年春天的会试,超常发挥,金榜题名。

虽然是含金量不高的同进士,但狗蛋非常满足,并不打算再考,大约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觉得再考也不会比这次更好,便领了皇命去地方做官去了。

京城的房子,方立安做主直接卖了,狗蛋做了县令,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不过时间不会短就是了。到那时,春芽、春生长大了,得单独住,说不定后面还会来几个小的,一进的院子铁定住不开。所以留着费事,不如卖了重买。

家里人口简单,东西也不是很多,主要是书很麻烦,方立安和李许氏花了两天打包好,到凤阳后改为船运。

目的地是福建的一个小县城,倒是跟方立安的二次出游计划不谋而合。县令一家直接住在衙门,省了买房子的钱,等狗蛋熟悉了这里的事物,方立安那颗不安分的心又开始骚动起来。收拾了包袱,带着小美留书出走。

南方湿气重,小美过的很不习惯,要不是不方便随随便便玩消失,方立安早把它收空间里了。

方立安来到海边后,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和天气,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坐船出海去了。

别误会,只是小渔船,在海上捕鱼的那种,并不能远航去某大陆。

然而在某一天,她还是回到家中,郑重其事地跟狗蛋告别。

姐要出海了,以后再也不回来了。你好好的,做个好官。

其实不是不回来,只是漂泊在外,归期不定,不好叫人干等,她知道等待的滋味并不好受。

方立安留了一株在长白山挖的百年人参给狗蛋,又把身上的银票、现银都给他,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徒留狗蛋在她身后哭成了泪人。

当地并没有船只能够支持大陆与大陆之间的超远程航行,便是官船也不行,于是,方立安决定自己造船。

当然,真正能够漂洋过海的轮船是不可能,不说她一个人根本搞不定,时间上也不允许。所以,她造了十来条小船。

设计方面肯定是最科学最先进的,涂上白漆,像极了《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的那艘救生船。

方立安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在风和日丽的某天,非常愉快地出发了。

然后在海上漂泊的第33天、58天、72天……开始后悔,想念土地……

第366章

方立安在海上的生活认真说来应该可以写一本长达三千万字的长篇小说。不得不承认的是,在近千年的生命长河中,相比较其他时光,这段经历被赋予了深海的颜色。

她花了八年的时间,中间足足换了五十多只小船,才再次踏上记忆中的故土。即便是五体投地,与大地深情拥吻,也不足以表达她内心的激动与眷恋。

回到岸上之后,她反而变得不太适应,脑子晕啊晕啊晕的,总感觉脚下的土地在摇晃。这样的症状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才慢慢消退。

方立安上岸后在沿海的小渔村休整了一段时间,等身体各方面机能调整好,放出小美的大儿子,一路游山玩水,于三个月后来到延昌县。

八年前,狗蛋在延昌当县令,虽然知道这会儿他肯定不在,但衙门里应该有人知道他的去向,升官还是贬谪,总有个去处。

方立安非常谨慎,没进城就开始跟乡道上的老百姓套近乎。得知延昌县这些年风调雨顺,百姓们安居乐业,当地也没出什么罕见的大事,这才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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