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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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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今年还要不要去见爷爷奶奶他们……”

如果回叶家难免跟叶芊芊和路彦端撞上,叶艳华尽量让自己笑的楚楚可怜,又万分胆怯:“我怕芊芊不喜欢我出现,现在家里都在争着要爷爷奶奶那一套房子,我要是回去,他们会认为我也想要奶奶的房子吧。”

老院的房子是爷爷奶奶的财产,就算不是所有孙辈都有份,不算外孙,那孙子孙女都该有份,那两个老的,只偏心叶芊芊一个,即便给叶正一一个人,叶艳华都不会有意见,可偏偏,叶正一都不愿意要,都给叶芊芊,凭什么?

前世,叶艳华不敢争,但现在他们俩平起平坐,都在一个阶层,爷爷奶奶总不能再如此偏心吧?

如果不能拿到房子,用这份偏心为她谋划一点便利,也是应该的吧?

盛珩听着不以为然:“一套房子而已,不是谁都会看在眼里的,要不然我跟小舅舅打听一下他们什么时候,不撞到一起就可以了。”

“……也好。”

“燕华,我一直没有问你,现在叔叔阿姨都已经离婚了,你为什么还那么怕叶芊芊?”

叶艳华微怔,垂眸道:“大概是因为我总不如她,她那么聪明,什么都会做,很多人都喜欢她,我不如她,总是想态度好点,也能和她亲近一些。”

前世,叶艳华对叶芊芊这个妹妹很敬畏,敬畏远远超过了嫉妒,嫉妒叶芊芊的聪慧、好人缘,做什么都信手拈来,别人求之不得的东西,她可能不屑一顾。

但,叶芊芊对她从来都是不咸不淡,没有亲近也没有恶意,叶艳华曾经试图讨好,希望叶芊芊能将她纳入羽翼之下,让她在学校好过点。

没有。

盛珩望着她的眉眼,淡淡笑了:“你不用这么讨好她。”

叶艳华摇摇头。

“其实你们俩有时候有点像……”

“什么?”

盛珩理所当然的摊手:“你们俩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长相有相似之处不奇怪啊,你不比她差什么。”

叶艳华吃惊抬头:“真的吗?”

她似乎是不敢相信。

盛珩肯定的点点头,叶艳华如释重负的松口气,但心内对这些话不以为然。

两人最终选定元旦前后回叶艳华的老家,回去前,盛珩准备了许多礼物,一副郑重其事拜访叶艳华娘家亲戚的架势,认认真真拜祭了叶艳华的外婆。

与萧索的北方截然不同的是,南边城市仍有绿色,气候也没那么干燥,盛珩提议留下住几天。

“我们去你们这里的小学看看吧?”

叶艳华心下有些别扭,她并不想让盛珩知道年幼的她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中,但他们还是去了,盛珩捐给小学两百套桌椅还有一批校服书包。

“阿珩,谢谢你。”

盛珩笑笑,眼睛里充满怜惜,叶艳华几乎要沉浸在这样的目光里。

两人自然而然的说起小时候的事,回家中途路过村里的小诊所,要打针的孩子从奶奶怀里逃出来,哭嚎着不愿意打针。

“你小时候怕打针吗?”

“不怕,不打针病好不了,以前也没这么好的条件,我五六岁的时候,村里还没诊所只有个赤脚医生。”

盛珩眼中的怜惜越来越重,叶艳华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

“以前大家生病都是熬熬就过去了,我身体好几乎没有进过医院呢,外婆有病也是忍着,我现在都特别后悔,如果早点带外婆去医院检查,她会不会没有走的那么早……”

盛珩眯了眯眼睛,这村子里的人估计有很多都不知道自己的血型吧?

第110章

千禧年来临的烟火盛大,一众朋友忙到差不多, 晚上聚在一起跨年, 陆竟在聚会上策划了一场求婚, 唐恬稍稍矜持之后答应了好消息。

叶芊芊旁观感叹:“最近好消息真的很多啊……”

敬驰怀孕保胎中, 来年春暖花开带球举行婚礼, 这对的婚礼估计也快, 这堆朋友中年龄最大的单身汉属梁硕,但他自己也不急, 文春芳比他小了五岁,也不着急结婚, 如果拖下去,敬驰家的娃娃可以给他们当婚礼花童。

敬驰吃着零食补充能量,还不忘挤眉弄眼的问:“你们俩可以再添一件啊。”

叶芊芊不为所动:“我们还早呢。”

“也是, 你比我小两岁呢, 我都觉得我怀孕太早了, 谁知道不小心还会中招啊。”

“缘分到了呗。”

唐恬小心翼翼摸摸敬驰的肚子, 忐忑不安的说:“我不会想那么早怀孕的。”

她是做音乐的, 多数时间满世界跑着开演奏会,怀孕身子身材走形怎么办?

“你们都不用着急,我这个是意外。”

敬驰反过来安慰她们了。

唐恬也没纠结这个,转而说起八卦:“芊芊你还不知道吧,陆菲琳都怀孕了, 为了那个男朋友简直要死要活的, 春节前估计就要结婚了, 嫁到广市去。”

叶芊芊挑眉:“ 这是好事呀,恭喜她呢。”

从他们结婚后,陆菲琳连路家都少去,路太太刻意减少同她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叶芊芊很少想起这号人。

女人八卦,男人也免不了。

陆竟春风得意,找路彦端打听了下当时他们婚礼的布置,距离婚礼已经过去小半年,圈子里许多人还时不时会讨论这场婚礼,他得准备着点。

“你联系的设计师,还有别的点子都是谁想的,都介绍给我,唐恬羡慕你们的婚礼很久了,我得提前准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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