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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是比他整整大了十三岁啊。

但习惯真得是很可怕的东西,不动声色的占据心灵的一个位置,然后缓缓地蔓延覆盖。

没有人能不喜欢宋逍。

这是谢知非在与宋逍相处后所得出的结论。

这个小她十三岁的少年,热情、朝气、生机勃然。

他虽算不得顶俊俏,却有一双无比透彻的眼睛,清清亮亮、黑白分明。

他的脾性虽傲,却从不自大。

他热爱那些不拒绝他的热闹,喜欢那些向他投来的,好奇却不含恶意的目光。

他怀着真诚与热忱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相识的,还是不相识的。

面对这样一个人,又有谁能真的讨厌得起来?

谢知非自认不能。

73# 蔷薇 我见过这样一片花瓣。

李星河默默站在一旁,视线游移,气定神闲地打量着室内布局和眼前倒了一地的人,不该看的一点没看,不出声,也不打扰,相当识趣。

但很快,李星河的目光便被大堂中央的尸体堆里的一片花瓣给吸引了住,形似蔷薇,色泽娇艳,仿佛刚被人从花苞上摘下来一般,边缘处尚凝着几颗鲜红的露珠。

是血。

那是一枚暗器。

由黑衣少年所打出去的暗器,形似蔷薇,锋利无比,与当初碧春交给李星河的那枚一模一样。

一抹异色于李星河的面上一闪而过,令他不觉转头向宋逍看去。

这厢的两人也已从暧昧的氛围中反应了回来,察觉视线,宋逍迈步走向李星河,道:“你还能获得的另一样东西,是朋友。”

李星河闻言愣了一下。

“我的朋友。”宋逍看着李星河,郑重而缓慢道:“你救了知非,你就是我的朋友。”

李星河笑了一下:“顺手而已。”

“若非顺手,你便会见死不救?”

“也许,但这重要吗?”

宋逍摇头:“这不重要,所以无论你是出于何故,救了她,你就是我的朋友,不管你怎么想,即便今生不再相见,你也仍是我宋逍的朋友。”

“你就是宋逍?”李星河眼神一亮。

“我就是宋逍。”

“传闻宋逍是个仗剑四方的游侠,剑挑名剑山庄,终南山力克七虎,塞北除魔,大漠伏凶,出道不过三年便已名动江湖。”顿了顿,李星河状似无意地瞟了眼谢知非,施施然再道,“不仅如此,据闻宋逍还是个风流公子,曾于秦淮河岸艺惊花魁,倾倒天下红颜,诗剑两风流,花间尽销魂的宋逍公子,今日一见,倒是名不符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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