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间热气蒸腾,湿雾缭绕,少年从里面走出来,头发犹自向下滴水,一双脚自小腿往下也是湿的,踩在木质的地板上,洇出小小一团水渍。他身形单薄,耳颊透红,充斥着鲜活的少年气,是故这件黑衣穿他身上显得不伦不类。
昨夜他专门放了小船下去,急急去附近城镇买了些身衣裳,或华贵或素雅或长衫或短骑,零零总总十几身,不怕他挑不中喜欢的,可他偏偏挑了件黑的,生生将他那股喷薄而出的少年风采压出了二分邪气。
燕昶微微皱起眉头:“怎么穿了这件。”
余锦年低头看看,拖着刚在热水里泡疲了的嗓音,慢吞吞道:“怎么,这件我喜欢,不行?”
燕昶没有继续纠缠衣服的事,而是回头看了看桌上吃剩一半的饭菜:“听说你今日下了厨,可是我船上厨子做的不和胃口?你喜欢吃什么菜色,吩咐周凤一声便是……苏南菜可吃得惯?”
余锦年道:“不了,人心叵测,还是自力更生更妥当。”
燕昶似乎压根与他不在一条线上,自顾自说道:“过两日抵缙城,当地木匠活计出类拔萃,到时给你买些机关小玩意来打发时间,听说他们会做一种会报时的机关鸟,每个时辰鸣一次,好玩得紧。对了,这些莓子可还算甜?”
他捏起一颗草莓,递到少年眼前。
余锦年挥手格开:“不知道,没尝,正好你都拿走吧。我阿兄不叫我吃别人的东西。”
“——余锦年!”燕昶郑声。
余锦年不怯,直楞楞地与他对视,憋了一天一夜的气终于发作出来:“打住!别摆出一副以权压人的气势,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你喜欢玩这套金屋藏娇的把戏,天底下有的是人愿意陪你玩,不过我没这种兴趣。你要是这条胳膊还想要,下个码头,老老实实放我下去,我既往不咎,你这病我还给治,否则……除非你弄死我,不然你这胳膊我早晚给你毒残了!”
燕昶操风控雨,罚过的人不计其数,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别人说“既往不咎”,他手指一松,那颗草莓掉在地上,滚进鞋底,顷刻间碾落成泥。他伸手掀去了余锦年肩头的黑衣,只留他一身湿漉漉的亵衣在身上,冷冰冰地贴着:“那倒是要看看,究竟是你这张嘴先软,还是我的手先残。”
“周凤!锁门。抵京之前,没我的吩咐不许打开!”
第114章 蜜汁排骨
七里铺村外有一处小驿站,先时这些驿站也只为官家效命,如今四海升平,民间客栈逆旅盛极,官老爷们也都养尊处优,哪还有愿意来驿站修整食宿的,驿站便渐渐地没落了,平日里除了抄传邸报、送运货资和公文,也没什么好忙。有些心眼儿活的,会偷偷的做些生意维持生计。
这家驿站更因位置尴尬,往东南去不到一个时辰便是缙城,来往行客大多去了缙城修整换马,是故这里十天半月难见一人,还常常是过路的脚夫来讨水喝。因驿馆后头就有一片菜田,店里的人便靠着这一亩半分的地勉强自足。
晨间林雾缥缈,密雨如丝,店里的小郎君一如往常在门前洒扫,远远地就见道上飞驰而来一人,马蹄声疾,白衣胜雪,头顶极低地压着一顶蓑帽,裹着一身的雨,仿佛是春雾中幻化出来的林仙。小郎君看呆了,一时间也忘了自己手里的活计,更不记得吆喝人家进来坐坐,打打牙祭。
他还未看清来人长什么模样,对方已自顾自进院下马,将缰绳往他手里一丢,又从怀中摸出块玉佩扔过来,微微抬了抬帽檐,露出小半截已被雨水淋湿的下巴,低声道:“小老板,劳烦,换匹马。”
小郎君个头矮,稍微探探身子便能看到对方面容,这么潦草一眼,只窥得一双湖泊似颜色清淡的眼睛,旁人的眸子或是黑或褐,他眸中却隐有一丝奇特的蓝。小郎君听说有胡番歌姬,肤白似雪,眸碧如湖,发浅若金,美极美哉……如今眼前这位贵公子,倒与传闻有几分相似,只是他过白的皮肤衬着那张脱俗的面容更加冷清,仿佛这场雨一停,他也要随着雾气一同消散,回到他的仙界去。
这驿馆开了几十年,他自小跟着老爹在这儿混了十几岁,也算是见过不少贵人的,却从没见过这样风姿出彩的人物,愣了半天才被对方的说话声惊醒,手忙脚乱地接下玉佩。
只是他年纪小,不认得此物,又见对方气宇不凡,连忙跑回店里头,高声喊他那个还在睡懒觉的驿长爹:“爹!来了个贵人,要换马,你快起来瞧瞧这个!”
“这大清早的,谁啊……”驿长心下不满,到底还是起来了,一边没好气地从小郎君手里夺过玉佩,一边抱怨来者扰人清梦。话正说着,他低头一看,脸色登时巨变,一个激灵险些把那玉佩给砸了。他匆慌将玉佩收好,三两下整理了衣裳,忙不迭往外跑,嘴里喜道:“哎呀哎呀,我道是哪位官家,原是季大人——”
出了门,他又愣住。
不是老季大人,而是个小季大人。
他没见过季家人,但玉佩却不会错。既然是姓季,那就是天子脚边的大姓红人,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手底下的鸡犬白日升天的大人物。他怠慢不得,忙去马棚里牵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骠,将玉佩还给他后,赔笑道:“您瞧这马,正儿八经的黄骠,日奔八百里不成问题!季大人这是去哪儿公干了?可要进屋歇歇脚,用些吃食茶水?”
季鸿不答,莫名咳嗽了两声,眉头紧锁,脸色暗淡,牵过马后也不做任何评价,翻身而上。
此时院外又一嗓子斥马声,一匹毛色鲜亮的枣红大马跨进来,上头坐着个趾高气昂的小公子,嘲笑他道:“什么杂种,不知乱了多少辈的血,也敢称是黄骠,倒不知它亲娘究竟是驴是马!”
“懋儿!”又一匹良驹扬蹄而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驿长瞧了眼这两人的马,也不敢回嘴了,都是货真价实的宝马良驹,确实比他混了不知多少代血的杂毛假黄骠名贵万倍。只不过,这两匹宝马的精神头却都不甚好,蔫蔫儿地耷拉着脑袋,连脚边的嫩草都没力气嚼了,只一个劲儿躁动不安地撩动着蹄子。
季鸿与他们错了一眼,驭马出去,被闵雪飞一记马鞭当场拦下:“叔鸾,不能再走了。你本就不常骑马,如今已三天没歇过,再这么颠簸下去,别说你的身子受不了,就是马都要被你累垮……休息半天罢。”
胯下的琥珀赤赤喷气,闵懋摸了摸琥珀的鬓毛,也愁眉苦脸地应和:“是啊,季三哥!你瞧瞧,疾风和琥珀也都跑不动了。我这屁股底下垫了三层绒,都要颠碎了!”
“世子,闵公子说的有道理。”随后赶来的段明也气喘吁吁地劝道。
季鸿哑声:“那你们歇下,我先走。”
“叔鸾。”两匹马交错时,闵雪飞一把抓住了季鸿的手臂,看了眼他愈显苍白的脸色,苦口婆心道,“就算不为我们,你也为那小郎中。他刚费心费力地给你调好了身体,你就这样不爱惜?别等到回京,他还没找着,你又倒下了。”
“再者说,你尚且不知那船是驶向何方的,便是紧赶慢赶回了京又能如何,倘若你北上,它西去,岂不是要白白错过?不如路上边走边打听着,那船并非一般人家能有,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消息。”
季鸿攥着缰绳,皱眉踌躇片刻,终于松手:“好罢,休整半日。”
众人皆长出一口气,闵懋更是如获大赦一般,跳下马揉着屁股走进驿馆,嚷嚷着让老板给备好酒菜,烧上洗澡水,便一头瘫进了房间,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就昏睡过去。
闵雪飞拴好马,也实在是精力不济,虽不至于跟闵懋似的立刻睡得鼾声震天,却也实实在在累得抬不起头。回过头来,见季鸿仍伫立在驿馆门前,远远地望着远处林道,他走过去,轻轻拂去男人肩头的雨:“别担心了,他比旁人机敏许多,又揣着一堆鬼点子,想来定能逢凶化吉。”
季鸿望着檐下一帘细雨,不知为何竟无声地笑了笑:“他整日也说,自己是有大福缘的。可谁知,他的福缘全在遇见我的时候,被我这煞星瓜分去了。我若是一开始便不去打扰他,不贪恋那一杯花茶……”
自打那少年被掳,季鸿表面上冷淡自持,思绪缜密,一应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但自小与他青梅竹马的闵雪飞却知道,他心里早已乱了,否则断不会说出这样自疑自怨的话。
“罢了。”话说一半,季鸿看够了檐外的雨景,敛了一身的伤春悲秋,转瞬的表情变化,便仍是那个运筹帷幄的国公世子。
京中之事,闵家在明,季家在暗,少了哪个都撑不起皇帝想要的制约权衡,闵相年纪大了,早已萌生退意,郦国公又宿疾缠身——如今重担,便在于季鸿与闵霁。
闵雪飞不贪权,但重权,所以他一直以来都忧心季鸿过于痴迷于儿女情长,反大意之下被人拿捏算计,如今看来,季鸿并未被情爱冲昏头脑,他倒是能些许放下心。
季鸿折转身回去休息,闵雪飞看着他进了房,安稳睡下了,也回自己房间。
身体在极度疲累之下开始剧烈反抗,这一睡就失了时辰,好似整个人一直从深渊里往下掉,落到底,摔得四肢百骸都酸楚疼痛。
崖底荒芜,乱石横生,白雪披覆,他扭头去看,枯草怪石之间,阴翳晦暗之处,坐着一副皮脱肉烂的尸骨,它身上衣衫已渐朽,独一头黑发似扎在头骨里一般,乌墨秀长。
骨量身小,并不是二哥,而又有片角青衣,破碎的“长相思”玉簪,脱裂的腿骨横斜着支出来,白花花的刺着人眼。
他知是梦,却也一瞬间心神震骇。
季鸿不顾身上痛,恍惚走过去,从一堆腐骨中捡出了一把宝石弯刀——不知这尸骨在这儿坐了多少年,宝石已暗淡,一触即碎,刀也锈了,拔也拔不出。倒是那头发,仿佛仍在一截截地长着,盘在脚边如一团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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