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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 第1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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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小厮正要去给他拿水,忽地肩旁刮过一阵烈风,那祖宗竟一溜烟地兴高采烈奔出去了,再回过神来,又看到自家世子恰好走出来,手里捏着一封信向外走。

他心道,瞧,别看人家是乡下来的,谁官儿大谁权重谁好巴结,人家心里亮堂着呢!

季鸿将密信放入衣襟,正沉思中,忽听耳旁一人叫道:“世子!”

来人身上穿着余锦年之前的旧衫袍,让季鸿一时之间错了眼,还以为自己面前的是余锦年,他困惑着转头看了好几眼,才终于想起这人是谁来,只是这才一夜过去,这小子竟是变得翻天覆地,丝毫乞丐模样都瞧不出了。

季鸿不由蹙眉:“你……”

余旭咧嘴笑了笑:“世子叫我小旭、旭儿,都行,旭日东升的旭,我爹说叫这个日子能过得红火,是好兆头。”

“嗯。”季鸿淡淡应了一声,并不搭他的话,只说,“锦年出门去了,你若是寻他,可去三余楼。”

说着要走。

“哎,世子!”余旭忙拽住他衣角,葡萄似的眼睛轻轻地眨了眨,他拿脚尖顶了顶地上翘起的一块花石,怯怯地道,“我初来乍到,都不知道京城这么大,日日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觉得要饿死了。多亏了世子您收留我,我才能与锦年哥哥团圆。说来,我与锦年哥哥也已经有两年多未见了,他变化得好大,我险些都认不出了……”

他说话时会不自觉地扇动眼睫,眼皮半垂着,好一派小鸟依人般的无辜模样,仿佛再多说两句就能哭出来,让人难能不想去疼惜。

季鸿待他说完,眸子不禁眯长了,抬了抬手。余旭赶紧往上凑,扇忽着一双多水多情的眼,殷殷地望着,小声允道:“旭儿做牛做马,将来报答世子和哥哥的恩情。”

“唰啦”一声,季鸿将自己的袖子从他手中拽出,冷道:“我与你无甚恩情。收留你的是锦年,你若想报,报他去罢。”

余旭:“……”

季鸿阔步走远了,他还愣在原地,半晌才攥了攥指头,气呼呼地跺了一脚,猛地别过头,朝院子里那两个看热闹的小厮吼道:“还看,眼珠子给你们挖出来!我的水呢!”

扫地小厮背着他啐了一声,嘲笑道:“我们小公子这么好善乐施的人,怎么会有他这样没脸没皮的亲戚。”

季鸿走到前院,遇上刚办差回来的段明,他将怀中密信交给他,又想了想,吩咐他道:“派个人快马加鞭,回信安县查一查,那个余旭究竟是怎么来京城的。”

段明接了信,喏一声,又翻身而去。

第136章 盏蒸

今年热得格外早了些,五月才起了头,夏京就已反常地有了几分暑意,赤日当空,行人身上的厚衣也都穿不住了,一天比一天往下消减。但比起渐渐萌生的暑气,市坊上叫卖的瓜果也一日日地丰富了起来,茭瓜抽起了高高的笋芽,深紫的长茄压着称,更有翠绿的龙须菜和清凉清香的小黄瓜。

这时候正是饕客们大饱口福的季节,就是每日吃一样,那也是吃不够的。

街坊之间也都纷纷供卖上了时令蔬果,更有城外来的哥儿,用担子挑着乳浇和饮子来卖,仿佛落后一日这生意就要被隔壁家的给抢去,太阳才刚冲破了云彩,东十字街上就已经热热闹闹地吆喝起来了。

“甜瓜苦瓜小王瓜,茄儿韭儿小葱儿……”

一个老菜农扛着担子,走街窜巷地叫唱,只人家叫唱都是抑扬顿挫,更有专程带着自家小女娘一块出来唱的,那唱得好的生意都能比旁人好上几分,这位老农却愁眉苦脸、有气无力,是故走过了两条街,担子里的菜也没卖出去一颗。后来日头起来了,晒得人背上发紧,眼见着对面食肆门口支起了棚子,他便厚着脸皮跑过去歇了会脚。

余锦年在隔壁客栈看那位薛家的小少爷,换了药,见新生的肉芽已经慢慢长齐了,伤口也已经逐渐收口,这才用象皮、血竭、乳香、白芷,并甘草、黄芪、人参末等药,研了化腐生肌散,叫苏亭给他用上。又开了几剂活血调气汤与他服下,便特许他可以拄着拐杖下床走动了。

薛家早备好了马车来接他们的宝贝疙瘩回家,还顺带给余锦年包了一个丰厚的红包做谢礼,并允诺他日后伤痊愈了,定要在三余楼包一个大大的场来庆祝。

余锦年虽然不是甚么大财迷,但也不至于清高到连阔少爷送到脸前的银子都拒收,便高高兴兴拿了薛定的诊金。才晃出门来,就被挡在自家门前的菜担子给拦住了脚,他往旁看了看,正要问是谁家的东西挡路,便有个农人打扮的老汉苦哈哈地跑出来,连声赔罪,直道这就走这就走。余锦年朝他菜篮子里瞧了一眼,呵地一声将他叫住:“老伯,我看你这菜顶新鲜,怎么卖的?”

老汉愣了愣,赶紧卸下菜篮,一样一样地与他介绍。

昨日店里伙计传话到金幽汀,道是有贵人派了家里仆妇过来,说想明儿个下午在三余楼给家中小儿办诞辰宴,还特意定了盏蒸和杂羹,其他诸菜没什么要求,叫店家自己看着筹备。这盏蒸和杂羹俱是西北菜色,夏京鲜少有人爱吃这个,更不提是在朗朗夏日来吃了,因着两道菜乃是用羊肉做的,有温补之功。

但既是食客的要求,他也不好说什么,且这菜也不是什么棘手的菜品,还是得早早将食材准备好才是。而且那位贵人主菜点了两道热荤,其他的余锦年便准备做些素雅清淡的,既是颜色上鲜艳,也能在性味上有所调和,总不至于一顿饭吃回去,反在炎炎夏日吃上了火。

那可不就砸了他们三余楼的招牌。

余锦年用手掂了掂老农的菜,瓜儿茄子水灵灵又新鲜,而且沉甸甸的都十分称手,一看便都是精心打理的好东西,比某些摊子上的歪瓜裂枣强多了,于是十分大气地摸出了几粒碎银珠,也没还一分钱的价,径直将他这两大担子的菜全部包圆了。

那老汉好一阵喜出望外,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菜卖干净,忙抹了抹手心里的汗,接下钱,小心翼翼地塞到一个用旧衣布缝制的钱袋里,贴着肉藏进衣襟里头,才挑起担子迈腿往城西的方向转了个身。

余锦年奇道:“老伯,是最近城外头不安生吗,怎的这般愁眉苦脸。”

“嗐,别提了!”老农长叹一声,苦着脸摇了摇头,与他侃起来,“头阵子老汉我闹了场小病,在家里歇了一日,可地里菜都收了,多搁一日都得不新鲜,于是我那老婆子便代我进城来卖菜。菜倒是卖光了,可谁承想,那光天化日的,竟有个小毛贼抢走了我老婆子的钱囊!唉……你说我们辛辛苦苦犁那三分地,到头来却被人偷了个精光!我们这有冤无处诉,可不得日后小心着点儿?”

余锦年叫自家伙计帮忙把买下的菜都提到后厨,又叫他们打一碗酸梅汤来给老伯解渴,自己则帮着将担子提到那老伯的肩头,口中纳闷道:“我倒是听说西城外头新上任了一位京畿少尹,很是雷厉风行,西边三县俱被他治理得井井有条,俨然有夜不闭户的好风气了。”

老农喝了一口酸甜可口的酸梅饮子,井水镇过的瓷碗拿在手中沁着丝丝的凉意,却并不似冰那般伤人,觉得胸中烦热顿时消散了一半。一入了夏,许多铺子都开始卖饮子,但和此时手中这一碗比起来,就总觉得那些差了点什么,他说不上来,只觉得饮得痛快,便三两口喝干净了,谢过了余锦年,之后拍了拍衣裳上的泥,无可奈何道:“上头的官儿再厉害,也抓不完这天底下的贼哪!我们这一两三文钱的小事,哪能劳动那些大人物。”

“说的也是。”余锦年跟着嘀咕了一声,“要天下无贼也确实难了些。”

“不过我家老婆子讲,那小贼穿得破烂,约莫是哪里过来逃荒的,年纪不大,个头与小老板差不多高,而且这左边腿窝后头还有一颗黄豆大的黑痣。”老农愤愤地搓了搓手,气得眼角的皱纹无端又深一寸,“赶明儿卖菜时我四处瞧瞧,指不定就将他捉住了!”

余锦年忙说:“那您可得小心些身体。”

说完,他似忽然想起什么,托着脑袋仔细地回忆了一会儿。

“嘿呀,老汉我年轻时候,那也是十里八乡摔跤的好手!”老农与他聊得起兴,又感恩他一口气将自己的菜都买了下来,临走前便又在担子里翻了翻,提出个带盖的小木盒,塞到余锦年的怀里,“小老板心善,这盒子桑葚是我家老婆子晨起才从树上掐的,非要叫我带着路上解渴。我也还没动,小老板要是不嫌弃,便拿去吃!”

余锦年推拒道:“这怎么好,本来菜也没多少钱,还要讹你一盒桑葚。”

“这不值钱,是家门前树上结的,多得很,一抓一嘟噜!人要是不吃,没几天可就全让那鸟给叨光了!”

听他这么说,余锦年才不好意思地接了过来,回到楼里把桑葚倒出来,再把盒子还给人家,又顺手用小竹筒另打了一吊酸梅汤,用红绳栓了根提手,叫老农带回去给那辛苦摘了桑葚的婆婆也尝。

回到后厨,他将桑葚用盐水泡上,又用糖水和鸡蛋化入面粉中,将揉好的面团搁置在木盆中醒发,之后便准备亲自去南边的羊行剁点羊脊和腿肉回来。

自从在热谷行宫那一事当中出了些风头,京中这些八卦杂谈又一向传得飞快,才开业不足月的三余楼就被顶上了风口浪尖,每日都汇集了各色食客,真正品味美食的也有,却是少数了,反而多得是些门阀子弟过来凑热闹,打听他到底是什么来头。

也幸亏这楼背后的主子是季家那位,即便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过来刺探,也只能止步于此。余锦年最厌烦这些事,今日闵懋不知去哪鬼混,季鸿去公办,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忙头,只他看起来最是闲,自然是找了借口往外溜,省得人家把他当做个野猴儿来围观。

从三余楼到城南,他边走边逛,拿脚丈量了半个多时辰才到了肉行一条街,老大远就闻到了一股带着血气的肉腥味,满眼里更是各种各样倒挂着的血淋淋的肉件儿,还有兼买血豆腐的,一盆盆的红汁摆在街边,一条条的白肉悬在头上,是要如何血腥就如何血腥。

但在这一片血腥之气中,还隐约飘来一阵艾草的芬芳,将街道上的腥味冲淡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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