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的生平细节已不可追,但流传的各种版本里,季涂最喜欢的是说,又过了17年,64岁的毕加索给德雷莎的信里写道:“对我来说,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虽然你已度过了两倍的岁月。在这个世界上,与你相遇才是我生命的开始。”季涂虽然是美术生,他喜欢艺术,但他并没有一颗搞艺术的心,他深知自己搞不好艺术,但他除了画画,没有更喜欢的东西了。那年顾冶21岁,别人都说他是个天才,这话他从小听到大,深以为然。14岁上京大,18岁京大本科毕业直博,顺遂的人生,不加历练,没有受挫,造成他傲气的性格。但还好除了不加谦逊以外没什么大毛病,也还好他是真的天才,不是别人捧起来的假把式。顾冶前21年的人生顺风顺水,要什么有什么,是所有人眼里的天之骄子。那时候他还不明白,老天爷还是公平的,给了你一件常人难得的东西,势必要拿走一些什么来交换,叫顾冶明白这个道理的代价太大了。这个天才自己走下了神坛,变成世界上最最苦难的那一个。他曾经一个人睡在摆了四张遗像的客厅里,想要也变成一张遗像,和他们在一起。可能上天也觉得叫这样一个天才如此落幕也不忍心,所以叫他遇见自己的“德蕾莎”,帮他找了一个活下去的理由。于是顾冶和季涂的相遇即是阴差阳错,也是冥冥注定的。“我生来就喜欢男人,就算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季涂在心底里说,我收回那句话,这辈子只有他,没有别人了。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大部分不会有交集,只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出现,擦眼而过,连风都不及,而有擦肩而过的缘分的人也只是一部分。你站在繁华热闹的街市,人流不息,过路人万千,身前身后、左右两侧,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声音,七七八八别的什么声音,过耳不过心。万千人似与你并肩一瞬,又快速离去。如果你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清晰响起的时候,心里会蹦出一个小人儿,在祈祷说,千万是他,千万得是他。那么,记得说晚安。但见千万,不见万千。第2章 参加婚礼两年前——江城历来夏天是非一般的炎热,冬天又超常的寒冷,且春短无秋日。本地人总是爱嘲讽这样的四季,季涂也不止一次跟朋友吐槽这样的江城,他也会在朋友的反问里思考,自己为什么没有离开江城,去别的地方工作、定居呢。城南的临湖大道,这条路季涂上大学那会儿经常路过,现在坐在出租车里,看着窗外,沿路都是结了果实高大的栾树和一路飘香的桂花树,真有点梦回大学的感觉。他有时候也在想,如果在某一个节点,自己选择了去不同的城市,走不同的道路,遇见不同的人,而不是一直留在江城,走不出这个舒适圈。是不是精神上会富足,会比现在要过得轻松一些。这个十月是季涂印象里江城最温和的一个十月,往年一般过了国庆节之后,江城就会开始降温,直奔寒冬,今年却降了又回升。现在二十三四度的天气,无比舒适,这是江城难得的秋天,真正的秋天。出租车开到了季涂的目的地,是一家酒店门口,季涂付了钱下车走进去,根据手机微信里的消息,是在二楼,酒店里面很热闹,看样子结婚摆酒的不止一两家。这是季涂第一次独立参加婚礼,以前小时候跟着父母倒是经常去吃人家结婚的酒席,后来长大了,偶尔不那么亲近的朋友结婚,也只是随了礼,人找了借口没有到场。季涂看着宴厅外设置摆放的,迎宾易拉宝上面的新人照片,嘴角不自觉的上扬,他是发自内心的为他们开心,为他们高兴。因为在季涂心里,这场婚礼,就好像是他青春的尾章,是他曾经无比想要却永远也无法得到的尾章。“季涂!”季涂听着喊他的声音抬头望过去,穿着伴娘服的杨鸯向他走过来。季涂看着杨鸯,嘴角的笑就没有放下来过,杨鸯身材高挑匀称,不胖不瘦,很合适身上这件粉色礼服,虽然并不是特别精致的面孔,但在妆造下也显得很出众了。“很漂亮。”杨鸯跟季涂是大学同班同学,曾经也是他们大学画社里和他关系最好的一个,只是这几年工作去了北京,见面的少了。新娘方雨跟他们也是大学同班同学,她们两个还是一个宿舍的。大学同学的关系一般能深交的不多,刚开始季涂本来也是和她们不熟,后来同时参加了系里面的画社活动才慢慢熟悉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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