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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榛鼻尖冒了一层汗珠,水灵灵地泛着光。林榛专心致志的侧脸真好看。顾沨就像在欣赏什么东西一样,要是有第三个人在铁定要笑他,怎么范起花痴来了。

林榛还当顾沨是在琢磨自己的厨艺,抽空看他一眼和对方的视线碰了个正着,他没发现异常,说:“沨哥你帮我尝尝咸淡吧,我不太敢放盐。”

“行。”顾沨夹了一小块放进嘴巴里细细尝了尝,虽然手法不到位,卖相也没有多漂亮,味道倒是还不错,“我觉得可以再加一点点盐。我来放。”

顾沨舀了一小勺,轻轻颠了一些进去,“差不多可以出锅了。”

“好!”

林榛终于知道为什么顾沨喜欢做菜了,原来做出来的东西如果有人品尝并能收获夸奖的话,就会成就感满满。

客厅几个人把餐桌搬到了电视机前围成一桌,清汤的火锅,刚刚开的电磁盘,汤底冒了白雾。乐梨看炒菜得两个人出来了,用筷子夹起大半菜干子放锅里先烫着。

“唐景初,我是不是跟你说了,应该买几瓶啤酒的。”

“女孩子喝什么酒。”唐景初语气倒是没有多凶,末了补一句:“别把我妹教坏了。”

乐梨:“哼!”

唐景妍:“……”

“冰箱里有果汁,还有几瓶可乐。”顾沨把鱼放桌上顺手接过林榛的烧茄子,又折回去冰箱拿饮料。

林榛小跑过来帮忙,顾沨以为他也要喝冰的,当下一口回绝:“你的发烧都还没有好透,喝点温水吧,冰的这两天先别碰。”

“啊?”林榛被他这句话噎住了,鬼使神差听话地点头,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从下午他开始叫顾沨沨哥以后,就有总有种...时刻被这个哥哥照顾着的感觉。

开始还不习惯……现在也不太习惯,但是这种感觉真的难让人拒绝。

他稀里糊涂地跟着顾沨回来坐着,一堆人就像认识了很久一样,包括林榛这个刚刚融入进来的新人也没有觉得哪里不自在。

“这个红烧茄子真是林榛做的?”程耀尝了几口味道,竟然出齐得不错,“我们虽然一个班,但一个多月了都没怎么说过话,不瞒你们说,林榛在我眼里就是那种非常乖,一心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食指应该不沾阳春水吧,竟然和顾沨一样,莫名其妙会做饭。”

乐梨送给他一个大白眼,接着汤白菜,“你懂什么,像你这种衣来伸手的‘大少爷’以后一点都不吃香了,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会做饭的好男人,顾沨和林榛才是将来市场上的抢手货!程耀,你生得也不差,别就指着这张脸迷惑小女生啊,什么都拿不出手,根本留不住女孩子的心,你还不抓紧学一学!”

唐景妍附和:“哥,你听到了吗?都喜欢会做饭的好男人,衣来伸手不提倡。”

唐景初闷闷地嗯了声,顾沨努力憋着笑,只是一顿饭而已,这都聊到哪儿了。光顾着笑还不行,得照顾林榛的感受,适当解释说:“他们就这样,我是说气氛,不吵两句嘴就不舒服。”

“挺好的。”

乐梨就好像知道林榛放不开,刚才对程耀还凶巴巴的,这会儿笑嘻嘻地说:“林榛,野炊的事情顾风和你说了吗?”

“说了,明天我有空,可以去的。”

“因为想玩久一点,所以我们大概会很早就出发,能看个日出最好了。今天晚上我们几个就在这打地铺将就睡了,明天将就从这走,要不你也一起?”

林榛并没有考虑这么多,但直接留下好像不太妥当。严凤娇本身就不喜欢他,从前也没少在林氏夫妇面前说他的风凉话,如果今天晚上不回家,到她嘴里就变成了在外厮混……

“没关系,明天我起早一点应该可以赶到看日出。”

“明天我去接你。”顾沨说:“我有辆小电瓶,比自行车快。”

第9章 鱼上钩了。

乐黎是最喜欢热闹的一个人,全场他不一定吃得多,但话一定是最多的。吃完本着男生做饭女生洗碗的原则,乐滋滋地去洗碗。

唐景妍比较‘懒’,若无其事瞄一眼他哥,随便找了个借口:“哥你帮我吧,我想玩会儿游戏。”

于是唐景初打着帮妹妹的幌子去陪乐梨。

林榛则决定去天台上吹吹风,大概是发烧刚好的后遗症,太闷了容易头晕。还在上去的路上,手机先响了。

屏幕显示:钟颖芳。

这三个字给林榛无形的压力,顿在楼梯中间不上也不下,他很感激这个人的收养之恩,也因为感激的堆积从而害怕让对方失望。

林榛其实是一个比较笨的人,算是笨鸟先飞的那一类。自从林星序出生他才逐渐有了亲生的和领养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为他骨子里的自卑,生怕钟颖芳有了自己的孩子而把他送回那个暗无天日的小镇。

所以后来的努力以及伪装出的阳光爱笑模样,不过是为了‘讨好’。在他的印象中,母亲应该都喜欢乖巧听话,成绩又好并且活泼灵动的孩子。

现在的林榛已然变成了他理想中,母亲喜欢的模样。他快步踏上天台,整理好呼吸才接了电话,“妈妈。”

“小榛,在干嘛呢?”

“刚吃完饭,妈妈吃过了吗?”

“我和你爸才忙完,快了。”

听声音就能想象钟颖芳的表情,她是那种即便生气看着也慈眉善目的人,说话的声音也一样和和气气,配上鼻梁上的眼镜,不像销售更像一个语文老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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