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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知静看着他走近,直到他走到跟前,才向后让了一步,手把着办公室的门,把人请了进来。
这个动作让余初从谭知静身前经过时,像是随时能被谭知静拥进怀里。但事实只是余初从谭知静身前预留的空间经过,走进屋里。
“你吃这个吗?”余初给他看自己手里的保鲜盒,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他不认识。
“这是什么?”
“鸭舌,我妈卤的,去骨了。你要是吃我就给你拿根牙签。另一盒是鸡爪,那个得啃骨头,我觉得你不会吃,就没拿过来。”
谭知静用看鸭舌头的眼光又去看了眼饭盒里的那一堆,说:“我这儿有筷子。”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双被保鲜膜包得严严实实的筷子,将保鲜膜一层一层地剥开,把筷子解救出来,就着余初手里的保鲜盒谨慎地夹出一条鸭舌头,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嘴巴没有碰到筷子尖,为夹第二筷子预留了机会。
谭知静仔细地咀嚼,口感有些奇怪,但味道不错。
余初在一旁看着他吃东西,忽然笑出声来。
谭知静也笑了,把嘴里的鸭舌头咽下去,问他:“笑什么?”
余初眨了眨他那双明亮的、像小狗一样无辜的眼睛。
谭知静有一瞬的恍惚,仿佛看见余初十八岁时的样子。
这时余初的笑脸忽又变作惊慌的样子,“哎呀”叫了一声,说:“刚才他们都是直接用手捏着吃的,会不会把这些给碰脏了?”
谭知静的脸紧绷起来,得用力抿住嘴唇才能抑制住恶心。
余初就又笑了,比刚才笑得还开心,得意地说:“逗你的,我哪儿敢!你没看到这一盒都是满的嘛,没人动过。我妈做饭干净得很,你放心吃。”
谭知静便也跟着再次笑起来,从饭盒里又夹了一条鸭舌。
“好吃吗?”
“嗯。”
“我都还没吃呢,先给你们尝了。”
谭知静把视线从鸭舌头转移到余初脸上,筷子握在手里犹豫起来。余初也不说话,垂眸看着他的筷子尖。
他这时想起他们以前上完床,饿了,两人面对面狼吞虎咽地吃汤面。那会儿余初在长身体,他不断地把自己碗里煮碎的鸡蛋和青菜夹到余初的碗里。他还想起他第一次让余初用自己的筷子,那时他怀着轻佻的心。
余初这会儿在想什么?
“你要是喜欢吃,这一盒你就都拿走,”余初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把保鲜盒放到他手上,“放冷藏室里最好两三天之内吃完,如果冷冻的话,可以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就用微波炉化冻就行了。用完了把饭盒洗干净还我。”
谭知静一手托着饭盒,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和保鲜盒盖,目送余初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余初刚刚在想,今天是他们六年前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谭知静已经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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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余初为了出现在老谭面前,愣是憋出一篇论文……
第74章 再说
十一长假后的那个星期,大家都恹恹的,直到忽然传来一个消息,说公司要在调休的这个周六办一次团建,大伙顿时如沐春风。
余初觉得稀罕,他以前以为公司团建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刘也不懂,就代他去打听,问明白以后兴冲冲地给他讲,说这是公司的传统,调休的周末就搞团建,自愿报名,不想参加就留在办公室上班,想参加就投票选一个活动,然后和同事们一起公费吃喝玩乐一番。
“那肯定所有人都愿意参加。”余初说。
“不一定,谭总肯定就不参加。”
余初心想,拭目以待。
很快,工作群里就有了投票,待选的活动有环城骑自行车、远足、爬香山、爬长城,全是户外活动,让他们这些天天坐办公室的员工活动活动筋骨。
余初还没去过长城,想爬长城,但大家普遍不喜欢走路,更倾向骑自行车。余初不想当出头鸟,等别人先投了几票,他才投了爬长城,中间隔了两人,谭知静也提交了投票,他也选爬长城。之后投票就以爬长城为主了。
过后两人在茶水间碰上,余初笑着说:“难怪人们都喜欢当领导。”
谭知静也笑了,问他到时候怎么过去。
余初端着水杯把饮水机让出来,转身离开前,随意地扬了下手:“再说。”
再说。
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在群里讨论团建的细节。从市区坐火车过去是最快的,大家就在火车站集合,也省的走冤枉路。但发车时间要么是早上,要么中午,早上的太早,比平时上班还早,中午的又太晚,回来就黑了,耽误吃晚饭。没人好意思说自己想睡懒觉,宁可挨会儿饿。
谭知静在群里说:“定中午那趟吧,大家睡够觉,下午好有体力爬山。公司会准备好零食和水,到时候发给大家,可以垫垫肚子,晚上回到市里,我再请大家吃饭。”
底下跟了一水儿的“谢谢谭总”、“谢谢老板”,余初也跟了一句“谢谢老板”。
小刘跟他私聊,说谭总最近好像慈眉善目的。余初在脑海里把谭知静那张脸换成慈眉善目的表情,笑得停不下来。
到了团建的前一天,群里又热闹起来,大家讨论怎么去车站比较方便,有人选择拼车,有私家车的主动提出带上住得近的同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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