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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的时候,姐姐送他们出门,谭知静问她:“爸今天说那些是什么意思?”
余初也害怕,对知闲说:“姐,要不我别这么经常地过来了。”
知闲其实也摸不准。她一直采用慢慢渗透的策略,想让老爷子逐渐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击,然而从今天这顿饭来看,他们的父亲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见多识广。
“也是,咱爸什么没见过。”知闲忽然笑起来,“他可能比我们以为的开明得多,今天他还说起厂子,你还记得你当初要卖厂子那会儿吗?咱们当时都不敢说,以为会怎么样呢,结果咱爸特别平静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
谭知静也笑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闲转向余初,说道。
余初说是中午实验室聚餐了,吃得饱,晚上还不饿。
知闲在余初的胳膊上轻轻地捏了捏,让他别想太多。
和姐姐道别后,谭知静和余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着。
谭知静又问了余初一次:“吃饱了吗?”
余初说真吃饱了。
“真的?”谭知静停下来,看四周没有人,低头用鼻尖在余初的鼻尖上轻轻地蹭了一下。
余初吃吃地笑起来,循着他的气息情不自禁地仰起头索吻。谭知静也没有忍住,吻住他。
但这里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谭知静说回家再亲,余初抱着他撒不开手,不敢像情侣那样拥抱,而是在侧面搂着谭知静的肩膀,像是两个异性恋男人也能有的动作。
“知静哥哥,你背着我。”余初闻着他颈间的味道,陶醉进去,离不开了。
谭知静矮下身去,余初跃到他的背上,双臂环在他胸前。余初比过去长高了,但谭知静还能像他十八岁时那样,轻而易举将他背起来,背着他往前走。
谭知静背着余初,问他:“喜欢来这边吃饭吗?”
余初说“喜欢”。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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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 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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