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鱼初到天浦那天,在火车站停车场,那位打扮得衣衫陈旧头戴草帽的老贼与另一位精壮青年小偷合伙作案,盗走了一位开劳斯莱斯幻影,身穿名牌的中年男人的价值万元的路易威登手包,
古小鱼见义勇为,抓获了窃贼。
现在,出现在画面上那位老人,正是当日那个掩护手下人盗窃的老贼,
他怎么又来到京城了呢?
“看明白没有?”古小妞仍是冷淡地问道。
陆非赶紧回答:
“看明白了,你刚到天浦在火车站,抓到的那两个贼中那位老贼。”
“你没忘,还算有点人情味。你知道,为了找你那金疤拉,这些天来,我差不多把京城所有出现在公众场所的男人都做了人像搜索,正是在这浩如烟海的数亿头像中,才找出了这位潜逃进京城的老贼皮,谈何容易?”
听小鱼这一说,陆非知道了她为了帮助他写好小说,在做着多么烦琐而又桔躁的工作,而忍受着巨大的辛苦,便赶紧站起,冲小鱼深深一揖,说道:
“谢谢小鱼妹妹!”
“嗨!算了算了,谁让我答应帮你了呢?就帮到底吧。可你一定要说,既然是寻找金疤拉,怎么弄出个垃圾老头出来了?因为这个老贼皮,与金疤拉有相似点,”
相似点?
陆非问了句:
“是说他们同是盗贼吗?”
古小鱼摇着头,说道:
“他们的相似点,不光是具有贼的属性,而是一种妙似天成的习惯特点,你看清楚这老家伙走路的习惯没有?”
陆非回答道:
“他装瘸,”
“我说常大作家,你怎么总看表面?我问你,他开步时习惯先动哪只脚?”
这一提醒,陆非终于看到,那老贼走路的习惯是,停顿一下,先迈出左脚一步,却又警惕性地后撤半步,再开始正常走下去。
于是把这一发现对小鱼说出了。
古小鱼便说道:
“他这种走路习惯,正是跟金疤拉走路的习惯毫无二致,一模一样。”
这便是古小鱼的发现,这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在观察事物的角度上与常人的本质区别。
陆非在心中只能说出两个字:
服了!
“我可以肯定的说,你要寻找的金疤拉,与这位老贼是师徒关系。”
听小鱼接着说出了她的理由:
“在家族中,往往儿子的习惯模仿爸爸,女儿的习惯模仿妈妈,这早已被论证为相对真理。那么在严酷的技术培训中,弟子的习惯便也会与师父的习惯巧妙地相同。”
金疤拉是这个老贼的徒弟?
这才是古小鱼让他赶紧来京城的原因吧?
找得到师父,再找他的弟子就会相对容易得多了!
陆非便有些兴奋,有些跃跃欲试了,
“好吧,闲话少说,我陪你到太平湖公园,现在去,正是时候。”
古小鱼说着站了起来,
陆非想了起来,上次正是这古小鱼,才让他找寻到了陶咪,从而让江米条落网,
看来,今日,再钓一条大鱼,
应当没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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