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你锦上添花一场盛宴……“
然后,他听见,叶濛在他耳边低声说——
“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的高中文凭。”
“嗯?”
“因为它比我更早认识你。生日快乐,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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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雅恩服了。
陈健也服了。
论泡弟弟,叶濛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吃完饭,方雅恩拽着陈健直接撤了,叶濛牵着李靳屿去逛宁绥湖,湖边灯盏仍是有一盏,没一盏地亮着,绿黯黯的光线,衬得平静的湖面波光粼粼。
两人停在第一次见面的栏杆旁,叶濛说:“干嘛一直不说话,不感动吗?”
李靳屿往栏杆上一靠,低头看她,“你之后要住市里了?”
“嗯,要去上班了。不能混吃等死啊。”叶濛双手扶上栏杆,叹了口气。
李靳屿没说话,视线从没离开过她,静静的靠着栏杆,始终没接话。
叶濛最受不了他这样的眼神,主动凑过去抱他,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口,感受年轻男人鲜活的生命力和心跳。
李靳屿人靠着栏杆,把她搂在自己怀里,低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眼神压抑地低声说:“我可能不会好了。”
叶濛一愣,下意识从他怀里仰头去看他,却被他捂住眼睛,叶濛拿手挡了下,他说:“别看,我在表白。”
下一秒,她感觉唇被人轻轻咬住,一点点地吮。
“我一直都希望有个人能帮我走出来,可我唯独不希望这个人是你。”
湖边行人寥寥,但偶有夜跑的人路过。李靳屿若无旁人地,亲她的脖子,耳根……
叶濛整个人仿佛烧了起来,越来越烫,后脊背一直麻到脚底心,她听见自己嘭嘭如擂鼓的心跳,听他在耳边说:
“因为我知道,我肯定会喜欢上你,没有意外。”
第28章 (二更合一)
方雅恩铁青着脸色回到家, 车钥匙一甩,一声不吭踢掉鞋子,“砰!”一声, 气势汹汹地甩上卧室门。陈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为了刚才在餐厅他盘问李靳屿的事情生气, 心头也愠着怒气, 外套没来得及脱跟她进去,谁料, 门给锁住了。
陈健气急败坏地拧了几下门把手, 没拧开, 他不由得怒火中烧,隔着房门冲里头狠狠吼了一嗓子, “方雅恩, 你别在这给我摆谱, 我就是随便盘问了那小子两句用你在这抱不平?我就是故意给他难堪怎么了,没文化, 徒有其表, 就迷你们这些女人的浅眼皮子!”
方雅恩憋着一肚子火,知道陈健这人从小被父母宠坏,以自我为中心惯了。但没想到他会如此小心眼和这么没风度, 一下也失控,平日里那些积压的情绪一下就爆发了,言辞锋锐地同他争吵起来。
“李靳屿是我姐们的男朋友,我去之前就跟你打过预防针, 人比你年纪小,也不在机关单位上班, 家里还有个七病八倒的老太太要照顾,生活挺不容易的, 你倒好,哪壶不开提哪壶,人家哪不如意,你可着哪说,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叶濛是我最好的姐们,她空窗这么多年,好不容易谈一次恋爱,你在那边捣什么乱!你这么见不得她找男朋友,陈健,你是不是喜欢她啊?”
方雅恩问这话,倒也没有吃醋的意思,对她来说,就算陈健真的喜欢叶濛,她顶多只会拍拍屁股跟陈健离婚,但丝毫不会影响她跟叶濛的感情。叶濛虽然有时看着很没谱,但对姐们的老公,向来是敬而远之。
陈健重重呸了一口,很不屑:“我能喜欢她那种骚货?当着满餐厅人又是放烟火又是亲嘴的,也就她干得出来这么不要脸的事儿,你大概都不知道马步那帮人以前在背后怎么说她。”
马步是叶濛和方雅恩的高中同学,前几天才刚刚参加完同学会。包括当时说想追李靳屿的刘宜宜,都是一个班的。他们是平行班,成绩都不尽人意,除了江露芝高三转到重点班去了北京之后,余下落榜的落榜,考公的考公,啃老的啃老,基本都留在镇上。
陈健跟马步在一个单位,同条裤腿进进出出的,便也成了好兄弟,尽管方雅恩苦口婆心地劝他马步不是什么好东西,让他离远点,陈健一句男人的事你不懂便给敷衍过去。
方雅恩现在懂了,陈健为什么都能跟马步成为朋友,却跟李靳屿合不来,他跟李靳屿之间,差了不知道几万个马步。
她打开门,冲他冷冷一笑,“马步就是一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懒蛤蟆!但我真是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么不尊敬女性的字眼,在背后是不是也跟别人这么说过我呢?”
陈健脸色一僵,疾言否认:“你胡说什么呢!你是我老婆,我能跟别人这么说你?”
方雅恩脸上已经没有多余的情绪,“说实话,我以前也就觉得你顶多自私,不体贴,也不细心,但至少人老实。上次我腿摔断了,你出差一个月没回来,医院里里外外进进出出都是叶濛和李靳屿在照顾我,你来过吗?你妈除了来带走孩子,看过我一眼吗?一次都没有。说实话,我跟叶濛是从小穿开裆裤就认识的姐妹,说句难听的,你他妈在我这算个什么东西?”
“我看你是看着叶濛找了个年轻力壮的,羡慕了吧!”陈健勃然变色,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世界上,最不是东西的人,不是我,是你,你他妈当初要不是拿孩子逼我,老子会跟你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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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边很暗,沉沉地洒着微弱的月光,树影重重叠叠地屹然立着。湖水在月光中,闪着粼粼的银光,四周静谧,此时已无一个夜跑或闲散的路人,唯独栏杆旁那两道静静抱着的身影。
时间像被人五花大绑,在黑夜中,静静地流逝。明净的湖面泛着轻轻的涟漪,仿佛被成千上万个碎银子洒满湖面,亮得反光。叶濛这时候将他看得格外清楚,她觉得她要收回当初说他是一般帅哥那句话了,这男人即使放在帅哥堆里,也是相当鹤立鸡群的——清晰的轮廓线,他唇眼薄、英俊。光看脸会觉得这个男人有点过于清瘦,但叶濛抱他的时候发现他并不算瘦,身形很匀称。穿上西装再戴副眼镜,就是妥妥的斯文败类了。
她窝在李靳屿怀里,李靳屿则散漫地靠着栏杆,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撑在栏杆上,低头悠游自在地盯着她。
叶濛像个树袋熊似的,搂着他紧窄的腰,闷在他怀里一言不发,好像很害羞。李靳屿忍不住笑了下,手从栏杆上放下来,捏着她的后脖颈给她提溜起来,对上自己的眼睛,毫不留情地戳穿:“装什么纯,这种话没听过上千,也听过上百了吧。”
叶濛仰着头,脑袋仍贴着他温热的胸膛,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安全感十足:“你跟他们不一样啊。”
他哼哧笑一声,不吃这套,撇开头说,“少来。”
“你长得最好看。”
“哦。”突然冷漠,仍是撇着头看旁边滋滋啦啦一闪一闪快报废的湖灯。
叶濛捏着他的脸,强行给他扭过来,说:“咱俩就别吃这种莫名其妙的飞醋了,我知道,你是初恋,我呢,前科累累,但我发誓,弟弟,但凡让我提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你的存在,我一定马不停蹄连滚带爬地飞奔去找你。”
“得了吧,还是让我多清净几年,”李靳屿任其捏着他的脸,扯了扯嘴角,冷笑着, “而且,咱俩感情还没到那份上,不过你哄男朋友的功力让我怀疑你谈了不止三个。我给你个机会说实话,你别骗我。”
叶濛怕他推开她,双手又去抱他腰,身躯贴得紧紧的,柔软地胸口压着他,“好吧,六个。”
李靳屿一僵,“?”
“好吧,事实上是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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