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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经纪人说:“有时候是吃播,有时候是美毛护理,有时候就是什么都不干,只睡觉。”
钱瑞驰不愧是狗中龙凤,就连睡觉也不会崩狗设,它会躺在它的专用小床上,枕着小枕头、盖上小被子,再抱着自己的小玩具。它喜欢在落地窗前睡觉,阳光充足时,暖暖的阳光洒在它的金色长毛上,特别漂亮;或是雨天,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它能睡得更安稳。
姜乐忱掏出手机搜了一下,发现这只狗……呃,这位钱瑞驰前辈确实是条网红。
它的主人经常在网上分享它的日常生活,它作息非常有规律,它早中晚各外出奔跑四十分钟,如果天气不好就改为在家使用跑步机,吃的狗饭也是严格按照高蛋白低碳水配比,这身材管理水平已经超过内娱百分之九十的男艺人了。除此之外,它还喜欢爬山、游泳、野外踏青,甚至参加过半马比赛。
它的主人可真是厉害,这哪是养狗啊,这简直是在养特种兵。
姜乐忱觉得,这条狗肯定和闻桂很有共同语言,因为它们都很自律。
出租车拐过最后一个路口,停在一座三层小楼门口。
这边类似的小楼林立,几乎全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不小心就会走错,只能通过门口悬挂的公司牌子来区分。
姜乐忱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左边的小楼写着“xx影视studio”,右边写着“xx杂志社”,他面前小楼的牌子是“xx摄影工作室”,据说和业内多家广告公司有合作。
意料之中的是,那辆suv也在这栋小楼前停了下来。驾驶室的车门打开,一位衣着奢侈的中年男人走了下来,他走到汽车后排,拉开车门,那只让姜乐忱眼馋了一路的金毛犬优雅的跳下了车。
这只狗比姜乐忱想象的还要漂亮,背线流畅,腰短胸深,四肢强健,尾巴自然下垂,骨盆端正极了,一身皮毛亮的像金子。姜乐忱喜欢动物,看到这么漂亮的狗就手痒,恨不得现在就把脑袋扎进它的脖子里,好好闻闻大狗狗身上的味道。
小姜:“咱们上去打个招呼吧,看来我今天的拍摄搭档就是它了。”
说完,他就带着助理和执行经纪人走了过去。
“您好,”他率先向那只狗的主人做起自我介绍,“我是姜乐忱,是‘宠爱之星’的代言人,这只狗狗就是今天的模特了吧?”
说话时,他主动向那只漂亮的金毛犬伸出手——和陌生狗狗交朋友时,要先伸出手让对方嗅闻自己手上的味道,表达自己对它没有恶意,然后才能抚摸它们。
姜乐忱总是和动物打交道,几乎没有动物不喜欢它。他本来以为,这只金毛犬在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动物味道后,会像其他小狗一样把他当作同类、冲他摇摇尾巴,但出乎意料的,那只金毛犬居然后退了一步,蹲坐下来,撇过头,一副很高傲的模样。
而且,姜乐忱居然从它的眼底看出了一丝不屑。
“抱歉,”中年男人开口,“钱瑞驰不喜欢粉丝离它太近。”
姜乐忱:“哈?”
他出道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比这只狗还会耍大牌的家伙。
姜乐忱问:“您是他的主人吧?您怎么称呼?”
“我确实是饲养它的人,但我不是它的主人。”中年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来,“我是它的经纪人。”
姜乐忱:“……”
有那么一瞬间,姜乐忱大脑里闪过一句疑问——既然狗的主人能被称为经纪人,那他的经纪人是不是可以叫主人啊?
……
“好的,非常感谢盛老师接受我们的采访。”编辑收起录音笔,为刚才将近一个小时的访谈内容感到非常满意。
“不用客气。”落坐在沙发对面的盛之寻语气谦和,“能被邀请来拍摄你们的创刊封面,我很荣幸。”
《T.A.》作为一个新创刊的时尚杂志,若不是他们的总编和盛之寻的经纪人有多年私交,他们根本无法请来圈内最炙手可热的顶流做专访。
今日除了专访之外,还安排了棚内拍摄,拍摄主题定为“春日奇想”——虽然现在还是冬天,但时尚杂志提前两个月拍摄是业内的规矩。
盛之寻已经换上了从品牌借来的超季新款,一头乌发向后梳拢,露出那双幽邃的暗蓝双眸,举手投足间彰显着一派贵气。
在采访过程中,盛之寻十分配合,即使遇到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他回答的也很有条理,逻辑清晰,这样的采访稿子写出来才值得一看。
有的艺人大脑空空,词不达意,说每句话前都要看一下经纪人的眼色。编辑在刊登稿子前,要预先把稿子交给经纪公司审核,返回来的稿子经常改得面目全非,经纪公司美其名曰:“你们这么写,不符合艺人的定位……你们这么写,粉丝会有意见……你们这么写,粉丝会失望的……”
——编辑们最烦遇到这样的艺人,私底下偷偷给这种艺人取了个代称,叫“经宝男(女)”“粉宝男(女)”,这么宝贝的艺人干嘛还要出来接受采访,老老实实拍戏,只活在作品里不好吗?……哦不对,这样的艺人一般都没有作品。
盛之寻起身,正要去旁边的更衣室换衣服,忽然听到从小楼外面传来了一阵吵闹的狗叫声。
而且,那不止是一只狗叫。听上去至少有四五只,大狗声音低沉,小狗声音尖锐,吵成一团,听上去像是狗狗开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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