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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薇:秦杉女朋友,秦峥的准嫂子。
唐莎:本文主角“他”的妹妹。
第2章 2
那年秋天,他赴英国读预科,认识了很多人。生机勃勃的男女总令他好奇,他最经常来往的是个清瘦的港女,模样很美,身体隐有幽香,皮肤白而凉。
港女年长他7岁,大学毕业后和一个白人老头子走到一起,他送给她一颗巨大的翡翠作为分手礼。
港女很懊恼:“我以为,像你这么年轻,不想跟谁定下来。”
他把她的长发捋到耳后,温和地说:“不要羞愧。我喜欢有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一点什么。”
他盼望自己还能拥有热情,但这非常难。成年后他流连于夜店,找上他的有女也有男,他随兴所至,无可无不可。偶尔他也一个人饮酒,目光掠过一张张美丽的脸,像是下雨天观赏雨中花,隔着山,也隔着海。
考上剑桥大学第二年,他漫不经心走进艺术区的一间酒吧,在拥挤的人群里,吧台边的程约翰映入眼帘。
友人在结账,程约翰在旁边等候,一手撑着吧台,聆听众人交谈。酒吧灯光变幻,落在他背上,如同身披霞光。刹那间,他心跳加速。
15岁时,有人站在夕阳里,像穿了一件金色的衬衫。夜灯似风浪在摇晃,他冲进卫生间自渎,痛哭到呕吐。
程约翰同行的友人大多是中年女人,他以温柔的垂首之态等着她们,女人们都特别喜欢他这一型是吗?接下来的深夜里,他会在哪里,跟谁度过?恶心感涌上喉咙口,他张开嘴,大口喘息。
此后他常去那间酒吧,但初秋时才再次等到程约翰。他好奇于他们交谈的内容,有天换到邻座。
程约翰是马术高手,女人们托付他教导子女,以便申请一所好学校。英国的大学很看重学业之外的这些才能,当然,也不尽然如此,他一无所长,但父亲说,世路难行钱作马。
并非只有孩子的母亲找程约翰,有几次是父亲,从言行举止来看,都是国内非富即贵的人物。
程约翰面对男人和女人明显不同,正襟危坐,近乎端庄。他擎着红酒杯,冷冷地想,谈完正事,他会被男人们带去哪些肮脏的地方?公共厕所,电车的最后一排座位,或是深夜街头的垃圾桶旁。
他又去了卫生间。出来洗手时,程约翰推门进来,他大概又谈定了一桩买卖,浑身散发着松弛的快乐。
他拧开水龙头,慢慢冲刷手指,用眼角余光看程约翰,难掩心头恨意,他凭什么快乐,他就该被人揪着头发,撞到墙上去,一下一下被砸得鼻青脸肿,一下一下被占有。
程约翰过来洗手,他转过头,猝不及防地用胳膊肘锁住程约翰的脖颈,把他顶到墙上。
程约翰比他高出一个头,轻而易举拿开他的手,他暴怒,掐住程约翰的脖子问:“他们给你多少钱?”
程约翰一愣,他扼住程约翰的手腕,一如幻想的那样,把程约翰的脸砸向墙壁,当鲜血从额头流向那双黑眼睛,程约翰反手制住了他。
“你一直想要我,是不是?”程约翰粗暴对他,他死死抠着墙皮,不让自己叫喊。漫长的痛楚后是极致的愉悦,他又回到15岁时的风浪里,在晕眩中咬紧牙。
镜子里,是他泪流满面的脸,额角和颧骨处是撞击到墙上留下的血痕。程约翰在他耳边恨声问:“满意吗?你认为我值多少钱?”
他踩碎摔在地上的眼镜,仰起头,给了程约翰一个带血的吻:“你只能是我的。”
他用言语冒犯了程约翰,程约翰用行动反击了他。在程约翰之前,他没跟哪个男人走到这一步,但人经常会屈服于欲望。
程约翰是前马术运动员,从事的职业有个曼妙的名字:盛装舞步,27岁时因伤病退役。他托人弄到程约翰在赛场上的录影带观看,优雅的马背绅士如今混在富人堆里讨口饭吃,赚点钱便去买好烟好酒,有一日便享乐一日,他着迷于这种落魄贵族般的作派。
他滋生过“长久”的念头,有天拿回一大摞资料,想送程约翰去读一门学科,程约翰看都不看:“我目不识丁,别难为我。”
他说:“我是为你的未来着想。”
程约翰问:“你想过我们之间的未来吗?”
他点头,程约翰很无谓地笑一笑:“你从不让我从正面干你,你在想着谁?”
他怔住,程约翰摁灭了烟,拿过他手上的冰水,喝了几大口:“你最好放弃把我改造成别人。”
人海之中初初相遇,他被程约翰吸引,后来才知道,此人身怀利刃,不经意地一划,就让他痛彻心扉。
那一晚,程约翰叼着烟走了:“我的讨厌劲儿也是我的一部分,要么接受,要么走。”
有些事是不能被拆穿的,拆穿了,便有了争执。有一日,他瞥见程约翰的领口下有红痕,他发怒,程约翰打开他的手:“我只想要个玩伴。”
程约翰厌恶被束缚,他容忍了。但没多久后,他发觉程约翰跟女人来往。长谈后,他选择分开,程约翰搬出他的住处,潦草地亲了亲他:“阿辰,去找他吧。”
多年后的春节,他回到剑桥。熟悉的风景历历,但春雨中已不见旧时人。英国的华人圈子不大,这些年来,他总能轻易听闻故人音讯,程约翰始终在欧美游荡,始终窘困,始终醉生梦死,始终只跟人做一对有今朝没明日的玩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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