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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王佳音大小姐的生日宴会。

史小慧听说自己那几个死党,小伟,吴森还有邵阳他们都会去,就彻底放下心来,到时候和他们混在一起,就不怕发生认错人的事情了——不管谁过来打招呼都等那几个先开口。

她头一次参加这么正式的宴会,下意识的想给自己找条正式点的淑女裙穿。

可惜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是非主流炫酷风,不炫酷的正装也都是些衬衣长裤,还有一看就很贵的定制手工西装,根本无处寻觅裙子的芳踪。

史小慧有点小失落——生平第一次去这么正式的场合,竟然不能穿美丽的裙子,真是遗憾。

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公主梦,没机会参加这种高逼格的晚宴就算了,有机会参加当然都是想圆一下梦的。哪怕只是表面圆一下,穿上晚礼服去找一个看得顺眼的男生跳支舞也好。

好在她性格宽和,很能想得开,很快就认命地选了退而求其次的选项——既然不能当公主,那就当王子吧,虽然角色不大对,但勉强也能算是梦想的一部分。

提前一天去把莫成宇的头发收拾成了自己喜欢的清爽小男生发型,再按照自己的眼光选了一套最正式的衣服仔仔细细穿上。

收拾好后推门出去,正碰上温勤思也准备好了从自己房间出来。

史小慧站定脚,“大哥,该走了吧?”

温勤思抬眼看到一身打扮都中规中矩的弟弟,不由愣住。

眼前的少年干净清透,雪白的衬衫配黑色正装,周身上下估计除了手表外再没有一件多余的饰物。

平时那些总被变着花样往身上挂的款式夸张的项链,戒指,手环,耳钉全都不见了踪影,连发型也是少见的简洁清爽。

事实证明,天然去雕饰,极简的装扮才最能彰显出本质的美好。

这个样子的莫成宇竟是出奇的漂亮。

没有了那些抢眼的酷炫装扮,他那张非常具有优势的脸就脱颖而出,成了浑身上下最醒目的地方。

白皙光洁的皮肤没有丝毫瑕疵,衬得修长的眉毛和神采奕奕的眼睛越发黑浓,睫毛长而密,微微垂眸时会有一种纤弱的假象,形状优美的菱唇却是有些鲜艳的颜色,是一抹动人的珊瑚红。

这样的组合让这张脸几乎有种雌雄莫辨的美感,偏偏脸的主人对此毫无知觉,还在懵懂地看着眼前的大哥,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半天不说话。

温勤思难得发愣,看了他一会儿后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原来倒霉弟弟是长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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