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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羡白特意查了下手机——怎么才能不留疤。百度上说是不要沾水,尽量不要吃酱油和带颜色的食物。

冰箱里还有他昨天买的牛奶和面包。

也不知道陆思凛爱不爱吃。

林羡白突然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这个人的喜好——平时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副冷淡脸,对人虽然礼貌但似乎也没有玩得特别好的,也没有特别爱吃的。

好像有种无形的压力在他身上,让他一直紧绷着。

不过都是这一切都是猜的,林羡白也没再去想,拿好东西就出门了。

*

跟张一鸣到教室的时候,陆思凛已经在座位上。

林羡白冲过去,把牛奶和面包往桌子上一堆。

当事人抬眼看他,眼神疑惑,似乎在问他:干嘛?

林羡白咳了一声,故作风轻云淡:“你吃过了没?”

陆思凛这才明白,对着牛奶包装纸盯了一会儿,那上面有个胖乎乎的奶牛,神情跟林羡白有点像。

“给我的?”

“想什么,我吃剩的。”

“……”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陆思凛还是将东西收进了桌子,“谢谢。”

对方这两个字就跟火把一样,将林羡白的脖子耳朵一周烤得通红。“别跟我客气,都是同学!”

又见他半天没动静。

“你怎么不吃?一会儿上课了。”

陆思凛:“……”

林羡白见他欲言又止,有些失落:“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些?”

都怪他。

这么久了还不了解对方喜欢吃什么。

还同桌,还室友,个屁。

陆思凛看了他一眼,恢复表情。

“没有,我很喜欢。”

说完,就撕开了面包的包装袋,小口小口开始咬。

还挺斯文。

林羡白趁机搭着他肩膀,上午两节课又不用愁了!

过了会儿,刚从厕所回来的顾宇看见陆思凛正啃面包,惊讶:“我不是给你带了肯德基吗?”

陆思凛朝前看了眼,艰难咬下最后一口面包,“小声点。”

“你这……?”顾宇精明的眼珠转溜了一圈,贱兮兮地笑,“是不是某个人送的?”

见陆思凛不说话,顾宇大概也明白了。

这可能就是爱情吧。

能吃下两份早餐。

*

过了几天,陆思凛胳膊上的伤疤渐渐痊愈了,只留下一道淡淡的粉色痕迹。林羡白心里好受了点儿,决定请对方去看电影。

打开支付宝买电影票时,被恰好在旁边打游戏的张一鸣看到了。

“你谈恋爱了?”

林羡白:“?”

他把钱付好,抬头,“跟鬼谈吗?”

可惜连人家小女鬼喜欢的都是陆思凛。

“那你跟谁去看电影?”

林羡白一脸坦荡:“陆思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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