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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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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埃菲尔德打开床头上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本书, 他抚摸着书封犹豫了一下, 还是翻开了这本书, 从里面取出了一只干花书签。

这只雏菊干花是斯贝卡送给他的,看到了这朵花, 想念着他的斯贝卡, 埃菲尔德躁乱的心终于恢复了平静, 他将干花小心的夹回书里, 之后又将书重新锁回了抽屉。

埃菲尔德枕着手臂躺在了床上,望着房间的屋顶,他决定, 忘记今天不该发生的一切。

林仙仙跟着侍女来到了管家给她安排的房间, 等完成了一系列的洗漱换衣程序后, 晚餐她是在自己的房间用的, 根据林仙仙看外国电影的经验,显然,埃菲尔德这是拒绝了和她一起用餐的这个安排。

不然她这个新鲜入住庄园的客人,这第一天的晚餐,怎么的也得和主人一起吃吧,是不是有这个礼节?!林仙仙其实也不是很确定,不过她估摸得也是大差不差了。

管家确实询问过埃菲尔德差不多的问题,但被埃菲尔德以他有事要出去,这种比较温和的姿态给拒绝了。埃菲尔德不知道他这样做到底是出自于怜悯,还是其他的什么,他只是下意识的做了这一切。

用完了晚膳,林仙仙终于能彻底静下来思考进入这具身体后,这错乱的一天了。

为什么会在路边醒来,而不是在马车里醒来这一点,线索太少,林仙仙是无从得知了,这她也就不为难自己了,那么她现在唯一能思考的,就是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系统给出的任务是,或者说詹妮弗的心愿是,获得别人真心的爱恋。

爱可以有很多种啊,真心这一点就比较玄学了,突然,林仙仙脑中迸发出来了一个灵感,成为一个受追捧的人,那么多的追捧者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是真心爱恋她的吧。

那么,这个时代,做什么会受人追捧呢?!权利地位这些就算了,这里面充满了尔虞我诈,因为这个被追捧和现在这样其实区别也不是很大,毕竟人们追捧的是她代表着的权利和地位,而不是她。

那她目前的这个情况,大概就只能搞一些文娱事业了,but,演戏唱歌这两项可以刨除了,毕竟这两者在目前这个社会中,不算是受人尊重的群体,哦,也许还要加上一个画家。

文娱方面,受人尊敬的人,结合詹妮弗的记忆,林仙仙能想到的就是两个,一个是钢琴家,一个是作家。

就自身和詹妮弗的能力而言,钢琴家这个目标着实遥远了些,她和詹妮弗其实都会弹一些钢琴,但和那些从小练起来的比,那估计只能称之为一种过家家,就更别提去做什么钢琴家了。

所以,林仙仙目前能够得着的,并且可能靴微有点擅长的,大概也就只有作家这一项了。

所以,林仙仙决定,从明天开始,她要为了成为一名受人追捧的知名作家而努力!

至于为什么是明天,自然是因为,她对于系统压榨自己的行为,还是有点耿耿于怀的,所以她决定在投入工作之前,先给自己放个小假。

林仙仙躺在床上无聊放空了一会儿,便刷手机一般的刷起了系统商场,于是,那一瓶神奇的香水,又再一次的落入了她的系统储物空间之中。

而这一次,她给自己喷洒的香味,是一种清纯中又带着三分妖冶的香气,林仙仙形容不出来它的味道,就是前调闻起来,会让人联想到青春正好的少女,而后调闻起来却是有一些些惑人的余韵,仿佛那阳光清纯的少女转过头时,留给了你一个魅惑妖冶的勾人眼神。

是林仙仙很喜欢的风格,她趴在床上,摆弄研究了一会儿这瓶神奇香水,不知不觉间,便沉浸到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早起,林仙仙让侍女将早餐端到了她的房间,在自己的房间里用完了早饭之后,便跟侍女要了纸笔,准备开始她的创作。

其实她知道,如果出去用饭的话,是有可能会遇到埃菲尔德王子殿下的,并且作为一个客人,她应该对主人的收留表示感谢,但是,啊!注意了,重点是:她!不!愿!意!哼哼!

而埃菲尔德在听到侍女对管家的这个禀报的时候,面上不动声色,但他那蠢蠢欲动想要轻咳的嗓子,和忍耐着没有抬起来去摸鼻子的手,却是说明了,他略有些尴尬讪讪的小情绪。

看来这位小姐现在这是还在生气啊!至于气的是什么,埃菲尔德下意识跳开了另一种可能,只觉得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那番话惹到了人家。

心不在焉的用完了早餐后,埃菲尔德拿起外套准备出门,今天他和一些贵族子弟约好了,要去看一场歌舞剧,自从回到了帝都,他的日常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白天到各处游玩跑马,晚上去参加一些宴会,两年过去,他能感觉得到,叔叔对他的监视与戒备,已经开始放松了,而相应的,他眼中的轻视却是越发的浓郁了。

临走之前,埃菲尔德吩咐管家,“照顾好莱特小姐。”

老管家冲着他恭敬的弯了弯腰,“好的,我的小主人。”

这位老管家,明面上是埃菲尔德的管家,实际上却是国王派来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而国王不知道的是,这老管家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前国王的隐秘心腹,所以,破开他套娃一般的伪装,他本质上,其实还是埃菲尔德的人。

也因此,小主人终于带了女人回来,老管家的心情还是非常的欣慰的,因着这个原因,即便是没有埃菲尔德的吩咐,他对林仙仙也是不会不尽心的。

所以,给林仙仙端来了纸笔的侍女,同时还给她端来了各种水果和糕点,甚至姿态恭敬的让林仙仙有事儿尽管传唤她。

唔!~在侍女恭敬的态度中,林仙仙嗅到了一丝熟悉的谄媚味道,是那位高傲的王子殿下吩咐了什么吗?

林仙仙瘪了瘪嘴,决定不去想它,不过心里的气却还是消下去了几分。

她拿起羽毛笔,新奇的在纸上写了两个单词,说实话除了新奇感之外,其实不太好用,一个是羽毛杆有点细,不太好抓握,再一个就是羽毛笔的笔尖,写出来的字笔墨不太均匀,这可能和她用得还比较生疏有一定的关系,不过对于林仙仙而言,它确实不太好用就是了。

林仙仙觉得,用这样的笔,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便打开了系统商城,买了一只基础百变笔,这支笔的舒适度和好用程度都是达标的,甚至可以说,肯定比她原生世界里买到的笔好用,除了这个基础的特点外,它还能够在使用感不变的情况下,变幻外形伪装成各种笔,最关键的一点是,它够便宜。

而且,它笔体里的自带笔墨也是很耐用的,看介绍上面说,就算是一直不间断的用,也能用上个一千年。

当然,想用当前世界的墨水也是可以的,只要让它的笔尖接触到墨水,它便可以自动吸取墨水,容量也是可以想象的大。

而如果墨水没用完,就想要更换墨水,你也可以先选择倾倒模式,等它把吸到的墨水吐干净之后,再去吸你想要更换的墨水。

林仙仙觉得,这个功能以后备不住还能当个储水功能来用呢,反正它容量大又便携。

林仙仙拿到了这支笔后,便将它的外形给设置成了羽毛笔的样子。

做戏做全套,林仙仙用的墨水也是侍女和纸笔一并端过来的那瓶墨水。

搞到了趁手的工具,林仙仙便开始构思自己的第一个故事。

可是,选什么题材好呢?!哎呀!选材有点多啊!选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玄幻的还是现实的,热血向还是爱情向呢?!

林仙仙参考了一下时下流行的一些小说剧目,大多都是一些类似《茶花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的爱情悲剧。

类似这样的故事,林仙仙倒也不是写不出来,只是这个和她习惯的文风区别太大了,风格也太压抑,简而言之,写类似的小说,对她来说是个hard模式,在这样的前提下,很难保证一定能够将小说给写好。

同时,林仙仙觉得,这一类小说的市场应该已经饱和了,写一个类似的出来,难免会被人给拉来比较,她这新人新作的可不占优势啊!达不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不说,说不定还会攒下一大群的黑粉。

再加上可以想见的,选这种题材的话,她写文写的不会太开心,权衡之下,林仙仙还是放弃了这条被别人给验证过的路。

第171章

不过, 也许她可以打打擦边球,写个短篇沙雕小甜文出来,先给自己练练手。

选择短篇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她写的多是电影剧本, 篇幅都不是很长,如果一上来就选题大长篇的话,她怕自己hold不住, 而且,她还想早点杀进市场试试水呢,所以, 短篇无疑更为合适她当前的这个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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