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非要二选一……时庚在漫长地等待里感觉自己要分裂开,就像灵魂拉扯在痛苦种挣扎,最后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也分不出什么结果,他从未觉得自己是这么一个患得患失的人。不过万幸的是,季知书回来了。他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是自己主动的。“小书,你真的喜欢我么?”时庚忍不住又问,他望着季知书,毫不掩饰自己眼中的眷恋深情。可他是小心翼翼的,哪怕仅仅是一个目光。季知书一直都觉得时庚的眼是迷人的,黑寂的双眸散发着深沉的吸引人的魅力。他不知道为什么时庚会这么问,但是季知书觉得自己应该给与回应。他想,他是爱时庚的。假如有一个财富优越,长相俊俏,又有才华能力的社会精英向你倾吐最温柔真挚的爱意,你会拒绝他么?这个问题没有准确的答案,却是一个最优选项。季知书不是一个感情懵懂的人,他会将淡漠视作自己的保护伞,但同时他也具备着七情六欲。炙热的爱会叫他退缩,因为失去的爱太多,他反而冷漠。但,在时庚带他脱离苦海的时候,在他沉敛又不失温柔的爱意之下,其实,时庚就一点点地走进了他的心里,已经成了无法割舍的一部分。“时先生。”季知书笑着捧住了时庚的脸。和告白时一样的语气,“我喜欢你。”“是这样的喜欢。”他吻住了时庚的唇,含住了他的下唇瓣。他的嘴唇软得像软桃,抵着对方的下颌卷起舌尖在唇边滑过,唇面上染上了一层水润的蜜液。时庚有些怔愣地看着他,而季知书只是轻轻地碰了碰,然后笑眯眯地说,“据说,亲吻是最好表达爱一个人的方式,时先生,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季知书又小啄了时庚一口,瞧着对方有些呆滞的眼神然后笑着说,“因为情到深处的时候,眼睛里装的只会有彼此。”“所以时先生,你还在等什么?你也是爱我的,不是么?”时庚轻吐了一口气,伸出手揽住了季知书的肩膀,一把拉到进了自己的怀里。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仅仅是因为就几句话,就砸得他头晕脑转,就算现在季知书藏着毒药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吞咽腹中。季知书本身就是毒,而他已经毒深入髓。时庚一手揽着季知书的肩膀,一手捏着他的下颚,他久久不得平静。季知书全身放松地把主动权交给了对方,眨了眨眼看着对方俯下头。时庚的亲吻是猛烈也是温柔的,就像是眷恋着彼此的温存,时间随着二人的动作仿佛在慢慢放缓。湿热的舌滑入口中,探过牙关,他在贪婪地摄取属于季知书的气息,呼吸都变得灼热,胸膛起伏着,两个人仿佛就在此刻互相包裹缠绕在了一起。时庚蠢蠢欲动的念想在心底催促着,叫嚣着。他想在对方的每一寸领土上都留下自己的痕迹。可是又怕弄疼弄伤对方,这也是时庚愿意作为下位的原因。他只是轻轻地啃咬着对方唇上的软皮,不痛不痒地啃噬,恨不得将他的心一寸寸地全都夺回来。季知书重重地喘了一口气,一声低笑盈盈地溢了出来。时庚立马就放柔了动作,带着一股视若珍宝地小心翼翼。就如季知书所说,情动的时候,蒙上水雾的眼眸里独独只有对方的身影。一场酣畅淋漓的热吻是季知书给时庚最好的答案。时庚不是没有想过有一天可以得到回应,尽管他一直都对着季知书保持着自己的体面,克制着距离,但是不代表着他就没有念想。他觉得自己是贪心不足的,从一开始只是想静静地看着,到用合约绑在自己的身边,可是他依然不会满足,他想要季知书待在自己的身边,所以就不惜代价想困住他,然后就算季知书在外界已经和时家建立了联系,他的欲念仍在增长,他舍不得季知书去爱别人,又害怕他真地爱上自己。他是困兽,他想用金丝牢笼困住对方,同样也锁住了自己。季知书是他心目中最干净最美的蔷薇花。也许季知书自己忘了,可是他没有忘。那一年,两辆救护车在同一时间开进医院。灰蒙蒙的天,乌云像是蛛丝编制的网,凉风在吹,雨落不下来却盘旋在眼底,那是时庚人生中最阴暗的一天。失去父母孤立无援助,身边群狼环伺,他那时14岁。他明白的事情很多,他知道自己的伯父一直觊觎着时氏。一场可以称之为意外的车祸,一个没有说话权力的幼童,时庚恍若幻灭一般寻不到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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