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却紧紧地抓住了骨笛不松手,神使却没有要上来为难的意思,也只是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走吧,再不要回来!带着你的信徒离开。”
“为什么?”
“因为这个城不需要假神,我只说这一次,如果明天太阳亮起后,你还在这里,那你就不用离开了,你不会想看到自己被信徒踩死的。”
神使扣上帽子离开了,临走他说了一句:“你在打听的女人朝着星星峡去了。”
他惊恐地转头看向了神使,他看着神使离开,不知是该感激还是该厌恶。
他没有停留,他相信神使的话,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神使,他又能相信谁呢?
他让信徒抬着他一直朝着星星峡赶去,一刻也不停留,他说昨夜一梦,神要他追随步伐而去,他将一路不停地吹奏骨笛,一直到看到神。
那个神对他而言或许就是小酒窝儿,他一路吹奏一路地想,如果见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这是他人生中第二次为了目标追求一切。第一次是为了成了骨笛,当然,现在如果再让他为了神明献出腿骨,他不会答应了。
星星峡,大风,信徒很害怕,而他却马不停蹄地朝着关隘猛冲,他死了,死得毫无征兆,或许因为他一直吹奏骨笛,早已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他希望小酒窝儿听到骨笛的声音,他相信小酒窝儿可以听出来,她能为了这声音等他。
信徒们不知为何笛声会停,当一众人发现骨神已经亡故,也是没了主意,也不知哪个聪明的家伙说道:“骨神希望葬在这里,他已经追上了神,只是我等凡人看不到他而已。”
信徒恍然大悟,找来了工匠为他建造了一个墓穴,或许他们虔诚地将自己对神的尊敬表达在了这次埋葬上,囚牛算是对这个莫名其妙的骨神最莫名其妙的葬法,或许信徒也不知道该用什么神来纪念他。
多年后,当这个比周围都大的墓穴被一伙儿穿着军装的人发现的时候,一个老兵说道:“大帅,下面可能有宝贝。”
“哦?你敢断定?”大帅眯缝着眼说道。
老兵想了想,说道:“给我半天时间,我给你一个答案。”
当老兵从下面出来将一些陪葬品拿给大帅的时候,他的心头一转,说道:“下面大吗?”
“还不小。”
大帅下了马,自顾自地爬了进去,他虽然紧张,但也却感觉很有趣儿,看到里面被打开的棺材说道:“哈哈!老家伙,你负责把洞口扩大,我要这里有大用。对了,听说你会布置机关?用你最大的本事弄一个出来。”
盗洞成了上下的通道,无数的金银被运了进来,棺材被挪到了墙角,机关被安置,当盗洞被封闭的时候,大帅说道:“老家伙,我记你一功。”
老兵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一柄利刃便扎穿了腹部。
多年后,一个浑身带伤,踉踉跄跄的穿着一身破烂军服的男子走到了这里,他警惕地看着四周有没有人跟来,没人,他立刻挖开了洞穴,像仓鼠一般地钻了进去,半晌儿,装了一大包钱钻了出来,他的眼神儿中充满了恶毒。
多年后,他再次来取钱,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背后还跟着一个人,他习惯性地在一个土丘上坐下歇一口气,一颗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枪手跑过来,挖开土丘想找到他的宝物,却是空手而归。
“师傅,你的故事里又有爱情故事,他怎么就不能是在星星峡出生,星星峡死亡的音乐家?!”姜允儿捂着嘴偷笑。
我说道:“那样的故事没意思,那样的历史没意义。”
“师傅,如果按照你说的,这个骨神是可悲的还是幸运的?”姜允儿问道。
我看向了天空,日头在慢慢地偏西,有了风,我也不知道他属于哪种。没等我细想,万金油先从盗洞中钻了出来,接着是一头土的二叔,安全帽挂在脖子上,那眼神儿中满是兴奋。
他似乎不累,两人将东西放到了车上,便说道:“珉儿,你给我说说哪几个墓看起来像这群杂碎挖的地方?”
我意味深长地笑了,指着不远处的几个墓,二叔说道:“ok了,看我的吧。”
说着去脱潜水服了,顺便转移银元。我抄起铲子将挖出来的土填埋了回去。一个小时后,二叔和万金油跑了过来,说道:“珉儿,我把手雷的绳子换了,我敢肯定至少有一半以上能炸响。”
回去的路上,是叔叔开车,我们剩下的人在车里全部睡着了。
快进城的时候,我的手机有了信号,我接收到了一条讯息,竟然是曹操发来的,但却是一个极其陌生的手机,我一看手机号是昌吉的,内容是:分兵,一队去向不明,我们在吉木萨尔。
本来还带着一丝睡意的我一下坐了起来,我的眉头皱了起来,为什么要分兵?另一支队伍去了哪里?吉木萨尔又有什么东西呢?
我坐起身子,问叔叔道:“叔叔,吉木萨尔有没有爷爷的鬼脸?”
我的意思是问叔叔有没有在吉木萨尔发现什么大墓,叔叔沉默着,半晌儿,说道:“没有。”
我拿着手机搜索了起来,上面的信息倒是铺天盖地,我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地方大了,曹操应该将他们的车牌号告诉我,那样,我还能让姜允儿通过国家手段找到他们,现在可是很难办了。
突然,我心头一动,将那个陌生的手机号发给了姜允儿,说道:“允儿,查查这手机的归属地。”
不到五分钟,消息传过来了,在吉木萨尔县马家槽子村,手机主人是一个小商店的老板娘。
第609章 丐帮能人
万金油挂了电话,说道:“银大少,你让我调查的信息也过来了哦,呼延飞和屠奇胜的关系倒是被我查到了。”
“哦?说说。”
在二十年前,丐帮的一个弟子装瘸子沿着鸟市乞讨,被喝醉的贼王手下给打成了真正的残废,而且还当众将他的钱财给掠夺一空,这件事儿恰好被路过记者看到,便拍了下来,发到报纸上,内容是市民不满假乞丐沿街骗钱,拆穿骗子把戏。
这一事件本来简单,但却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一时间,西境白面开始了轰轰烈烈地整顿市容市貌,这等于贼堂子与丐帮直接发生了交恶。
贼王是过来人,他不希望这件事儿扩大,但内心中是看不起丐帮的,贼王是靠手艺吃饭,据说,贼提升在贼堂子的段位,那就必须过贼王的眼,方法也很有趣儿,贼王路上看人一眼,那人身上除了衣服还在,其他东西都会不翼而飞,而想提升堂位的几个人会将那人的东西全部上交。
贼王会将他看中的东西挑出来放在贼的手里,表示认可,那人便会成功晋级。
这方法看似随意,其实暗藏玄机,贼王能看的人,那身价并不小,他的东西也不是凡物,能偷到手的人也不是凡人,这规矩自古就是如此。
话说回来,当年,丐帮是直接开战,方式简单粗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是,鸟市就会出现丐帮弟子抓住正在行窃的贼,之后,几个人上去将贼暴打一顿。
开始贼王是不服的,也召集人在鸟市轰轰烈烈地开战,这一战打了一年,有时候抓贼的丐帮弟子会被埋伏好的贼包圆了猛打,有时候丐帮布下杀招,抓了贼,想上前帮忙的贼又被外围的丐帮弟子拦住,一顿猛打。
从最早的小打小闹,到后来的街上见红,可谓是血雨腥风,但谁都不愿意先认错,这个事儿就这么愈演愈烈。
屠奇胜其实在开始的时候就受到了波及,因为他是黑杖,乞讨是他的主饭碗,他们是有量化标准的,一天要不到钱,那便不能给打断手脚的孩子吃饭,据说有的孩子饿狠了,瘸着腿,少着胳膊抓人早餐店的包子吃,那一幕别提多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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